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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型住宅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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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大型住宅项目概况

  位于**市**县开发区的"--香格里拉"项目,是由**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颇具地中海式别墅建筑风格的现代大型社区。

  四至范围为东自汇海道、*投资有限公司;西达聚海道、*投资有限公司;南接**赛恩科技发展公司;新开北路,北靠津文公路景观带。总占地面积145058.96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165533平方米,项目内含别墅和高层公寓两种住宅类型,共分两期开发,一期预计20**年竣工,总体预计20**年底竣工。其中一期别墅:分别为庭院式建筑面积10210.26平方米,联排式建筑面积18595.36平方米,合计户数为107户。

  二期别墅:分别为庭院式建筑面积12949.74平方米,联排式建筑面积为6704.64平方米,高层公寓建筑面积113073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合计户数为1332户。总建筑面积为165533平方米,总户数为1439户。容积率:1.14,绿化率40%。剪力墙结构,建筑密度:30%。主要配套:会所:2260㎡,物业用房:430㎡,超市:1120㎡,居委会用房:50㎡。景观工程:水系面积1400㎡,深度800毫米,循环泵四台总功率30KW;公共照明总功率80KW;绿化面积58023㎡(乔木、灌木、草坪、无特别名贵树种)。

  高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水泵共两台,一备一用7.5KW/台。消防设施设备:水泵共四台,二备二用18.5KW/台。高层电梯数量:30部,功率11KW/部。地下车库参数:面积28525㎡,可用车位815个。其它配套:垃圾中转站一处80㎡,公厕2处60㎡(由环保部门接管处理)。项目具备高智能化配套设施:可视对讲系统、家庭防盗系统、智能化车辆管理系统、宽带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社区背景音乐系统。

篇2:校区职工住宅供暖室内温度测量办法

    校区职工住宅供暖室内温度测量办法

  一、为了规范职工住宅供暖室内温度测量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校区职工住宅(指由学校集中供暖的住宅)以外的其它区域,不适用本办法。

  三、室温测量使用的计量器具、辅助测量设备及其要求:

  (一)测量温度用计量器具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0.1℃,选用的数字温度测量仪温度范围的最大允许误差应小于等于±0.3℃。

  (二)配置支架、10m钢卷尺、150mm钢直尺、秒表分别用于放置温度计量器具、确定测量点位置和记时。

  (三)测量温度使用的计量器具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每年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校正。

  (四)下列温度计量器具不得用于测量职工住宅室内温度:红外线测温仪、激光测温仪等需要通过探头或其他方式获取物体表面温度的计量器具,或带有调节、存储等功能的温度计量器具。

  四、测量点应处于被测房间的中央,具体位置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单个房间以距实际空间的地面对角线交汇点正上方(1.00±0.10)米处为测量点,实际测量点偏离测量点的水平距离误差不大于10厘米。

  (二)如果所测房间与走廊等处相连,应以主房间的中央位置为测量点。

  (三)特殊形状的房间,需根据几何平面图的中心点现场确定中央位置。

  (四)中央位置难以准确确定的,可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采用测量人员与申请人双方认可的简易方法共同确定测量点位置。

  (五)室内温度测量只针对住宅内卧室(书房)及客厅,不对厨房、卫生间、阳台、楼道等处进行温度测量。

  五、进行室内温度测量的工作人员应具有温度计量专业知识,且不得少于2人(供暖部门和后勤管理处各至少1人)。

  六、职工对居室供暖温度有疑义时,应先向供暖服务部门申请(电话、书面、网络形式均可)测温,供暖服务部门接到申请后,会同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与申请人协商测量时间,安排现场测量。测量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测量室温时,应将计量器具置于第四条所规定的位置,关闭所测住宅所有窗户及大门(指由楼道进入住宅的门),保持温度。待室温稳定30分钟后开始读数,每隔3分钟读取一次,共读取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实测结果。

  若第一组测量结果未达到标准要求,可间隔10分钟,重复上款测量步骤。若仍达不到规定温度,于测量开始2小时后进行最终测量。此时测量的温度值为最终结果。

  若在2小时内的某一组测量结果达到标准,可终止测量过程,室温判为合格。

  若卧室和客厅所测温度不一致时,以其算术平均值为结果。

  八、测量记录

  (一)使用温度计量器具测量室内温度时,测量人员应在现场如实记录测量的原始数据,并对测量器具显示的数值进行照相记录,其电子文档应当保存。

  (二)测量人员现场对测得的数据进行处理,确定测量结果。

  (三)测量人、申请人均应在现场对测量记录签字确认。

  九、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篇3:医院职工住宅区保卫职责

  医院职工住宅区保卫职责

  一、保卫人员在医院保卫科的领导下,负责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尽职尽责为医院服务。

  三、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值班时不得与他人吹牛谈天、看书、下棋、睡觉等。

  四、值班时负责登记和检查进出车辆和外来人员,遇到案件、事故时,要奋勇出击,并尽快与保卫科取得联系。视而不见,畏缩不前,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不徇私情,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向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六、保卫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并佩戴上岗证,同时注意搞好环境卫生。

  七、巡逻时,要认真负责查视住宅区内各重点部位,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四防"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执行好住宅区生活管理制度。确保住宅区安全有序。

  八、整顿住宅区内停车秩序,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爱护绿化设施,发现损害绿化设施的,要及时查处。

  九、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医院保卫科侦破住宅区内发生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协助调解委员会参与住宅区内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

  十、门卫人员必须带头遵守、监督执行工作职责。

  十一、完成院、科两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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