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项目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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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项目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

  1、物业接管领导小组的成立和要求

  ⑴、《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后,由物业管理处主任牵头,组织成立物业接管领导小组,并按专业设立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和资料组。

  ⑵、物业接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整个工作过程的策划、指导和工作安排,按照《质量计划控制程序》编制物业接管计划,由各专业组组长负责验收接管中相关项目质量的把关。

  ⑶、各专业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2、物业接管资料的准备

  在物业现场检查验收之前,资料组应向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 等收集索要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用电、用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图片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的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字依据。

  3、物业初次检查验收

  ⑴、将所有缺漏设施、出现问题的地方及会影响日后管理工作的地方如实记录,通过适当途径通知开发商尽快解决、改善。

  ⑵、接收物业的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隐蔽管网时,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核验其是否与工程图纸相符合,并核对备用材料、零部件的保养及保修文件。

  ⑶、物业接管领导小组参与由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联合组成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小组,依照《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30001-90)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⑷、工程土建组、机电组负责对物业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具体执行《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30001-90) 等有关规定,并将现场检查验收结果分别记录在《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验收表》和《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上。

  ⑸、核实资料

  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应核实资料组提供的资料,逐项查明,计量清楚。当发现实际情况与资料不符时,应及时记录并请相关单位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同时提请相关单位尽快查明原因。

  ⑹、验收结束后,接管领导小组组长在现场召开总结会,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验收表》、《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交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

  4、物业复验

  ⑴、物业的复验由工程土建、机电专业组人员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联合进行。

  ⑵、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对初次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部位进行跟踪,直至达到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记录在《物业交接验收单》和《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上。

  5、物业的接管、交接

  ⑴、物业接管领导小组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等联合进行接管、交接。

  ⑵、物业的移交内容

  各类房屋清单及各类钥匙;

  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清单;

  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技术签证)。

  1、移交钥匙

  由物业接管领导小组组织对物业的单元房、商业用房、停车场、设备房、值班室、卫生间等的门锁钥匙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正式接收钥匙, 并填写《钥匙交接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接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三方各执一份。

  2、移交资料

  由资料组负责各类图纸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楼宇接管图纸资料交接清单》,并根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予以分类编号,列出清单,然后转交ISO9000文控中心统一归档保管。在核对中,对发现缺少和不符的情况,由资料组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络补充修正。

  3、由接管领导小组与开发建设单位就物业保修事宜,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

  4、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依照《质量计划控制程序》组织编制质量计划,代表公司执行合同,对已接管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的物业管理。

  5、文件和记录的归档保管

  所有关于物业接管的文件和记录,由ISO9000文控中心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归档保管。

篇2:关于天津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的指导意见(2012年)

  关于天津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津国土房物〔20**〕372号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天津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的指导意见》(津国土房物〔20**〕102号)已超过法定有效期。经20**年第14次局长办公研究决定,现将需继续施行的《关于天津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的指导意见》修订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年11月5日

  关于天津市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规范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活动,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开发建设与日常管理服务责任,新建住宅物业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本着“认真负责、严格验收、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的原则与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一、接管验收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接管验收内容

  (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资金交纳明细;

  13.《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14.《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楼地面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用房、会馆和消防等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等设备。

  三、接管验收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接管验收工作。其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接管验收。

  (二)成立验收小组。接管验收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接管验收的相关工作。

  (三)移交基础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基础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明细,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查验房屋及设施设备。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接管验收标准逐项对验收内容进行查验,并作好查验记录。对符合接管标准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接管。

  (五)限期组织修复。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承诺修复的时间、责任部门和修复达到的标准。其中,对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限期进行修复;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可行自行修复,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修复,委托修复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

  (六)签订接管验收文件。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文件。

  接管验收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修复责任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基础资料明细。

  (七)资料保管。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后,应当将基础资料、接管验收文件由物业服务企业妥善保管。

  四、接管后维修责任

  新建住宅应当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由业主负责

  维修、养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五、接管验收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后3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并将接管验收文件及基础资料明细复印件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上述留存资料存入项目档案。

篇3:新建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安排

  新建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安排

  (列明相关注意事项,具体计划可按现场情况来定)

  一、确定标准。

  二、对参检人员进行培训。

  三、挑选一个单元作为接管检查的标准样板,确定总体质量标准样板。

  四、按接管检查标准对照标准样板,对项目每套房间及外墙屋面、室外小品、道路等进行接管检查,对检查中达不到标准的,以书面整改单形式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及时复检,直至完全符合接管检查标准为止。

  五、针对项目特点应注意事项。

  六、检查人员安排:

  分组情况,几个组,每组几个人,共多少人,谁负责等。

  是个人按套操作还以组按项操作。

  七、工作量:每组每天各检查几套房,几天完成检查任务。

  八、验收时间:

  初验: 天, 月 日至 月 日

  初验整改: 天, 月 日至 月 日

  终验: 天, 月 日至 月 日

  终验整改: 天, 月 日至 月 日

  终验整改验收: 天,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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