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杂物,不随意大小便,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刻划,如属小孩所为,其家长应妥善处理。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和抛掷任何物品,严禁高空抛物。
(二)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置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楼梯通道。店面应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置于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以下种类垃圾应自行外运处理,不得在小区范围内倾倒:
1、废弃的家具、电器、车辆、较大件的办公用品等;
2、液体的废弃物;
3、有毒、恶臭、易燃、易爆、有辐射性的物品;
4、市环卫部门的车辆和垃圾容器不能接纳的物品。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损坏或影响毗邻住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四)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消防通道、房前屋后、梯 、过道、转台等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不得在公共场地堆放或吊挂杂物。
(五)为保证本小区文明、安静、清洁卫生,不得饲养家禽、家畜,持证豢养宠物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公共场所大小便或伤及自己或他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自负。
(六)在浇花、晾晒、拖地时,不得将水滴到楼下,清洗入户门和电梯厅时,切记不得让水流进电梯井,以免引起设备的重大破坏。
(七)禁止在绿化地倾倒污水和垃圾杂物,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擅自启用公用的绿化水源。
(八)店面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九)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制造影响四邻的噪音。
(十)违反本规定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照规定采取劝告、责令限期改正。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大市场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大市场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大市场内所有人员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二、大市场内所有人员认真执行安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庆市市民公约》和《市民"十不"规范》〉。
三、所有商户应将生活垃圾定时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人员定时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及时外运。
四、公共区域,严禁堆放垃圾、杂物,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五、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扔果皮、杂物和随地倒垃圾。
六、商户应保持室内外卫生,不得向室外乱泼、乱倒、乱丢污水杂物。
七、商户不得在市场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堆放杂物。
八、所有人不得向绿化地上扔废弃物、堆放物品及捆绑树木。
九、全体商户都应爱护大市场内卫生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损毁。
十、大市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十一、违反以上规定的,卫生保洁人员有权收取5.00元/次清除费或物业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照价赔偿外。物业公司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张榜公布。
十二、全体商户都有义务积极消灭"四害"。
篇3:花园别墅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花园别墅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业户的生活垃圾必须置于垃圾袋内,每天上午________将垃圾袋放在大门外,由清洁人员清倒处理,请不要乱扔乱抛垃圾袋。
2进入别墅区的人员要保护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烟蒂、杂物等。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将负责清扫现场。
3业户饲养宠物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管理处批准,并保证不会扰及其他住户,宠物在公共区域所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清洁卫生之后果,由饲养业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别墅的公共区域不得张贴海报广告类的资料。建筑物外墙上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写,违者应负责清洗粉刷费用。
5凡乱倒垃圾、污水、杂物,污染公共地方者必须负责清扫现场并受到罚款处理,如由此引起下水道堵塞或损坏,均应负责全部修理费用。
6为保持环境整洁和宁静,业户不得于晚间11:00到早晨7:00之间在花园或公共区域内弹奏乐器、使用音响器材,以致骚扰邻居。
7业户的私家花园除野餐烧烤用途外,不得生火及烧树叶或垃圾,对花木施肥时应用无毒及不刺鼻的肥料,以免引起空气污染。
8要保持公共通道的整洁,业户请勿在道路上乱停放各种车辆,清洗车辆后,必须将污水清洁干净,不得影响道路整洁和影响邻居环境卫生,违者将负责全部清洗费用。
篇4: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5
1.业主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卫生和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2.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住户将垃圾袋装后,置于垃圾桶内,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3.不得在小区内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等废弃物;乱倒污水,随地大小便;乱涂画;张贴派发广告传单等。
4.禁止产生各种噪音污染,保持小区居住环境宁静安逸。
篇5:万科星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附件三 万科星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反政府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动物(如犬类)及政府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侵害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做到:
A、遵守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