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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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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厦停车场的使用管理规定(五)

  (1)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行驶,车辆应按照其指定车位或车场管理员的指示停放。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确保门窗已关好,纪念价值小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应该带离车辆。

  (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被立即举报。

  (4)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管理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向车主/驾驶员所在公司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管理员者,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其租用车位。情节恶劣者,由保安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车主/驾驶员愿意接受调停,态度认真者方可重新申请使用其租用车位。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进行不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如玩扑克,违者将被口头警告并会当场被保安员制止。屡次违反者将被拒绝进入停车场。

  (6)遇有本大厦组织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各种车辆应予配合。承租人无权因此索偿,但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责任减少不便。

  (7)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8)禁止车主/驾驶员使用车场污水沟,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9)车主必须自购各类有关保险。因天灾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破坏,发展商、小业主、管理公司及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任何责任。

  (10)为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五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11)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必须予以配合。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安排不会予以补偿。

  (12)如在地下停车场发生小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须互相登记对方资料,物业管理处在现场拍照,双方认可责任后,即须把车辆靠边停放。不得阻塞通道。

  (13)车主/驾驶员需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14)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将车场作为洗车、修车的场所。消防栓更不可以被滥用。

  (15)本地下停车场水泥地面并没有做防水层处理,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往地面到水,否则将会引起渗透情况及造成破坏。有关车主/驾驶员需负责所引致的一切责任及赔偿。

  (16)车主/驾驶员不应把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让陌生人到zz大厦取车。否则责任自负。

  (17)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如不同意上述停车场管理规定者,有权不使用zz大厦范围内停车设施。

篇2:安管部停车场管理规定

  安管部停车场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读卡交费,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

  2、车况不良的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

  3、车辆进入后,按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时。

  4、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5、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6、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所占车位交费。

  7、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认可。

  8、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9、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否则管理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驾驶员负责。

  10、驾驶员遗失电脑磁卡,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行驶证登记后方可离场。时租车辆电脑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人员登记的入场时间计算停车费,月租车须将失效卡收费处,并向发卡处联系补办。

篇3:校区社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校区社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南校区社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根据“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参照北校区社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在科学核算当前运行成本和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地下停车位只能用于机动车停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由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第四条 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制定《**科技大学南校区社区地下停车场管理细则》。

  第五条 南校区地下停车位车辆停放管理费按年收取,教职工购买地下停车位后,无论使用与否,都需缴纳停车位管理费。

  第六条 南校区地下停车场通行卡与学校各门通行卡为同一卡片,注册通行卡的地下车位管理费为600元/个/年,不注册通行卡的地下车位管理年费为300元/个/年。

  第七条 学校通过计划财务处对所有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职工在工资中代扣300元/个/年的地下车位管理费,注册通行卡的职工在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缴纳300元/个/年的地下车位管理费。

  第八条 如地下停车场运行成本发生变化,调整收费标准前须经过住户代表委员会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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