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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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公约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同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需要改动,请报物业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完成。

  四、住户如需增加电容量,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报供电部门审核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同时应按供电公司的规定交纳增容费。

  五、每单元均有最大的设计使用功率,请住户累计电器功率不要超过最大限度,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六、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下水道内禁止倾倒剩饭剩菜及其他杂物。

  2、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器,请勿随意更换改动。

  3、公共水路、电路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切勿擅自维修,以免造成事故。

  4、特殊用电要求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

  以上几点敬请遵守,否则导致的后果须自行承担责任。

篇2: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安全公约

  **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安全公约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年4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按照条例的要求,学校领导十分重视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出"珍惜生命,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安全公约》: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学校教师应从爱惜学生生命出发,学生也应从珍惜自己的生命着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交通安全。放学上学乘车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时间、地址线路乘车,乘车时要注意往返车辆。如果没有乘上车要主动与跟车负责的学生取得联系。放学或中途离校,不要乘坐摩托车,此车多数是无证驾驶,危险大,要求乘坐公交车。

  3.行走安全。由于学校部分基建工程在重新整修还没有完工,学校对由生活区到教学区的行走路线作了规定:上学时间统一走主干道,禁止早中晚上学穿过操场。行走时要注意地面的电线、井盖、木板等,不要往施工处行走,要走文明路,防止事故发生。

  4.治安环境。学校地理位置较偏僻,周围治安环境复杂,货柜车多,流动人口多,学生在住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学校,需要离校的学生必须要填写好请假条,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来接,方可离校。

  5.注意防盗。如全班离开课室上体育课、实验课,放学或进行其它活动时,应锁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校教学区内,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在生活区内,离开宿舍要锁门、锁柜,钱及贵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

  6.用电安全。注意防止触电。凡是发现在用电问题上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或使用电器(如台灯、电吹风等),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在确实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再提供电源和使用电源。

  7.人身安全。学生要做到①有病要及时找校医治疗;②晚上女同学不要一个人行走;③做清洁卫生时,不要擦外墙的窗户;④不在外墙窗户的边缘上坐;⑤不上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的楼顶以及地下层;⑥不攀越栏杆,不在没有防护栏的地方逗留、闲逛;⑦不在宿舍楼和教学楼的走廊上打闹和踢毽子等。

  8.上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时,要注意身体状况是否符合运动量的要求。做技巧性的动作时,师生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未经学校允许,不和自组织球队进行校外体育比赛。

  9.注意防火。在宿舍区不擅自使用蜡烛、不吸烟等;在公共场所不玩火,爱惜国家财产,防止火灾的发生。

  10.发现有同学在不安全的地方做危险动作,同学们应及时主动制止,并报告老师。

  以上公约请遵照执行。

篇3:某小学文明安全上网公约范文

  小学文明安全上网公约范文

  校园网是面向全校师生进行教学、科研和学生素质教育以及信息交流的重要媒体,欢迎、鼓励、尊重我校师生员工通过校园网发布言论,关注学校发展动态,积极通过网络参与学校民主政治生活,监督促进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健康稳步发展。为提高校园网网络文化水平,促进校园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校园网上网公约。

  一、网上发布信息语言要文明,积极维护学校声誉。

  二、不在网上发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

  三、不利用网络进行煽动闹事。

  四、不在网上宣传淫秽、色情、迷信、暴力的内容。

  五、不得利用网络作造谣生事、冒名顶替、诬蔑欺骗、挑拨是非、骚扰恐吓的事情。

  六、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技术手段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和盗用行为,不得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

  七、不得在网上泄露国家机密和学校机密。

  八、上网发布言论的同时,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

  九、不在网上进行个人攻击,毁人声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十、不利用网络干扰其他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破坏网络设备。

  十一、除网络教育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录校园网主干设备对其进行修改,破坏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二、不在网上使用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

  十三、不在网上制作和散布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

  十四、一旦发现违反上网公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上网资格,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五、该公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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