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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IC智能卡管理公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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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IC智能卡管理公约(三)

  本小区作为体现21世纪居住精神的高尚住宅区,在管理上使用IC智能卡的管理制度,即居住于本小区的业主一律可凭IC智能卡自由进出小区、停车场和住户楼宇,既方便了业主的居家生活,又强化了小区的治安管理,是一项行之有效、方便快捷的物业管理措施。为完善对业主IC智能卡的管理,特别请业主注意以下事项:

  一、妥善保管IC智能卡,不要随意将卡借他人或告诉他人的IC智能卡密码,以防不测。

  二、如在使用中不慎将IC卡丢失,请于第一时间到物业管理处报失、销卡。物业管理处将在重新输入住户资料后为您办理新卡。

  三、请注意保存IC智能卡,在保管过程中不宜折叠、乱擦、熏烤,需防潮且要防高温。

篇2:小区业户管理公约

  一、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1、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使用安全等原则,妥善处理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2、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①、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管委会、相邻产权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②、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共用设备;

  ③、在天井、庭院、平台、露台、屋顶、绿地、道路或其他共用部位、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④、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和文娱、体育及休闲设施;

  ⑤、随意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⑥、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⑦、私设摊点;

  ⑧、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私开门窗或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⑨、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⑩、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3、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4、禁止封闭阳台、露台、庭院。

  5、房屋应当按设计用途使用,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时,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7、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使用人的单元进行维修工作,应事先通知使用人并取得其同意。紧急

  情况下无法通知产权人或使用人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下,进入单元内部,但事后应及时通知产权人或使用人。

  二、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照本公约,委托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

  2、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公约的,管委会、相关产权人及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依照公约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对个别使用人违反公约或损害其他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代表产权人提起诉讼;在其他有关本物业的法律诉讼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作为全体产权人的代表。有关诉讼费用由各产权人分摊。

  4、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约、::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加收应交纳费用的3‰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5、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合同规定或公约的,产权人及管委会可依照合同或公约追究其民事责任。

  6、产权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也可申请仲裁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附则

  1、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

  2、适用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以及广州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公约的解释与修改:管委会拥有对公约的解释权,但在管委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解释。

篇3:小区道路车辆管理公约


为了方便小区业主的居家生活,保证住户车辆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1、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停车位,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及停放。
2、进入小区的一切车辆禁止在绿化地或人行道上停放。车辆要严格按照小区内行使路线、停车线等标示正确进出并停放整齐。
3、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减速行使(不超过五公里/小时)。大型机动车两只准在主干道路上行驶,小区内严禁鸣笛。
4、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堵塞交通。
5、出租车不准在小区内待客,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6、您入住时,应将您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并签署《机动车场地占用收费协议》,办理《停车证》和交纳机动车场地占用费。
7、临时停放车辆,许向管理员办理临时停车证,车辆管理员进行登记,临时停车证须妥善保管,取车时一律平整交费取车。否则车辆管理员将部预放行。
8、停车证、临时停车证遗失许及时到物业公司书面申报,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并补交停车证工本费。
9、无《停车证》和《临时停车证》的机动车辆(专用车除外),不得在小区内停放。如业主乔迁、装修或运送物品需进入小区的临时车辆,应在换证后到指定位置停放。
10、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车辆,车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应锁好门窗,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11、停车位内严禁存放杂物,维修车辆,加油及清洗车辆;禁止吸烟、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纸张、纸箱及棉丝等;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小区。漏油、漏水等有问题车辆不许进入小区停放。
12、业主之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管理公司职提供相关停车位置,对车辆之任何损坏、丢失等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所有用户均不准将车辆停放于两个车位之间或在一个车位停放多于一部车辆。
14、所有用户必须在管理需要时,向管理人员厨师驾驶执照及相关身份证明。
15、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经劝告拒不服从疏导与管理的拥护,物业公司有权终止起使用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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