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小区宠物管理规定(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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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宠物管理规定(十八)

  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丹东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0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加以束缚(如束犬链、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不得在楼道内或大堂区域内遛犬。

  八、养犬人应文明携犬出户,并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如经发现由饲养户自行清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并收取相关保洁费用(每次20元)。

  九、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所和居民休闲活动区等公共场所,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十、如饲养人所养宠物侵扰他人时,物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养宠物伤害他人时,饲养人应及时将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十二、业主应为所养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并保存相关证明以备检查。

  十三、宠物死亡时,饲养人需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并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在小区内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发生时期,须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执行。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的住户,一次警告、二次则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讨论,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将呈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篇2: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宠物管理的通知

  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宠物管理的通知

  ZJ04客通[20**]0013D

  尊敬各位业主/住户:

  大家好!

  春暖花开之际,小区里的宠物宝宝们也开始活跃起来。近来个别小区出现了业主被狗咬伤的案例;不少业主也反映宠物扰邻,小区里养狗人过早出来遛狗,犬吠声严重影响他们的休息。宠物咬人、扰邻不仅影响了邻里之间的关系,也破坏了小区和谐气氛。鉴于此,我司强烈呼吁各位养犬人士要养好犬、管好犬、文明养犬,邻里之间要互相关爱,共同建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小区。我司特别提醒业主做好以下几点:

  1.养犬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犬牌;

  2.养犬必须根据犬类主管部门的通告或书面通知,按期携带牌证和犬只到指定地点接受验审、免疫接种;

  3.养犬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尽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宠物在小区内公共区域及绿化带大小便,其牵领人应立即清除;

  6.不要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外出遛狗时间尽量控制在人员出入较少的时间,避免在人流较多的时间遛狗,特别是体型较大的宠物最好选择在晚上,遛狗时间为19:00至次日凌晨6:00;

  7.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监护人应即时清除犬只在梯内的排泄物并确保犬只不会给其他乘坐人带来干扰。由于犬只便溺造成电梯机件的损坏,导致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维修、更换等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全部承担;

  对未按照以上几点携宠物出入的业主,我司秩序维护部人员及时给予提醒,如业主不予采纳,今后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将由责任人自己全部承担。文明和谐小区的建设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感谢广大业主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z

  小区监控中心:z

  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3:小区宠物豢养管理协议(9)

  小区宠物豢养管理协议(九)

  为了使各位住户能够在本小区愉快的生活,共同营造和谐、高尚的生活空间,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就园区宠物豢养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住户宠物豢养必须符合漯河市关于限制宠物豢养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负全责。

  二、宠物豢养必须到畜牧兽医机构进行宠物的健康检查,注射疾病疫苗,并持有畜牧兽医机构签发的《宠物免疫证》。

  三、住户宠物豢养须到漯河建业森林半岛物业管理处备案。

  四、每户最多只允许豢养一只宠物。

  五、住户宠物豢养,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打扰他人生活。

  六、携宠物外出,必须使用犬链牵引,并在宠物的脖颈上佩戴犬牌,佩戴粪兜、嚼链,不得任其自由活动及随地便溺。

  七、住户外出或住户豢养大型宠物,必须将其妥当安置于室内,不得放养于室外。

  八、外出时,应尽量走楼梯,如需乘电梯,尽量避免与其他业主同乘一部电梯。

  1、宠物豢养的主人必须对其所养宠物犬造成的扰邻、伤人或其它一切损坏他人利益的行为负全责。

  2、本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住户投诉,保留对扰邻、伤人或对公共场所造成危害的宠物进行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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