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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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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Y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在西城区陶然亭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14人,于20**年11月01日组建成立E竹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式

  筹备组决定以第2种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集体讨论形式;

  2.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方式

  筹备组决定以第4种形式投票表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

  1.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当场投票形式表决;

  2.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3.使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形式表决;

  4.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

  筹备组决定于20**年12月16日至20**年12月30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未召开,则自动延期,但至迟不超过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由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确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

  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暂定为15天。会议期满,投票人数未满50%,经筹备组成员开会讨论同意后,会议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天。

  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地点

  筹备组决定于20**年12月16日至20**年12月30月期间采取上门及寄送方式征集《E竹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并于20**年12月30日进行正式表决。

  五、首次业主大会表决事项:

  (一)管理规约(草案);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决议以上事项应当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的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

  业主的面积表决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的人数表决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按照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面积不计算投票权。

  根据以上表决规则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确立各业主的表决权。

  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筹备组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产生的,应同时提交被推荐人的同意参选书面证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可以凭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于20**年11月16日至20**年11月23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推荐表:

  ·到筹备组例会现场取得(11月16日、20日、23日晚8:00开始)

  ·从焦点房地产网站“**业主论坛”(***)下载

  ·从**小区博客(***)下载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并于20**年11月23日前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交回业主大会筹备组,过期不予登记。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稿公示时间于20**年11月24日至30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产生后,应于20**年12月01日至20**年12月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筹备组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为3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行使被选举权;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除上述条件外,主任委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由一个自然人代表。房屋共有的,业主可以授权共有人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三)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

  (四)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机构任职,或与其关联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九、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预算明细及费用结算方案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关于建设单位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的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筹备组将与建设单位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预算为待定元,费用预算明细见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与建设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实际费用。

  十、筹备组的解散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解散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

  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预算明细及费用结算方案

  1)通讯费

  2)邮递费

  3)纸张及文件打印复印费用

  4)法律顾问费

  5)志愿人员工作补助

篇2:20XX年度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

  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应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年度会议。现将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召开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年4月3日

  二、召开形式:

  书面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入户送达《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手册》和表决票,送达时由2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由业主或与业主同住的直系亲属签收。

  业主可以持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到固定投票点(业委会办公室)投票,也可以由工作人员上门回收表决票。如果此间业主卡能够办理下来,将与《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手册》和表决票一同发放。

  固定投票点:设置在业委会办公室,固定投票箱由业委会和居委会共同上锁和加贴封条。投票时间:每周三至周五晚:7:30-9:00;周六、周日下午2:00-5:00、晚7:30-9:00。周一、周二休息。

  流动投票箱:暂定制作六个,由业委会上锁和加贴封条,同时,拟请办事处或办事处委托居委会同时上锁和加贴封条。

  工作人员由热心业主等作为志愿者担任,佩戴胸牌。

  三、会议议题:

  1、是否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依据公示的合同草稿,与首欣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2、是否同意《业主公共收益使用方案》(详细见《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手册》),其中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每户每月每平米补贴物业费0.15元,计约近80万元。

  (二)、每户每年补贴楼道照明费17元,计约近8万元。

  (三)、每月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2500元;业委会不领津贴。

  (四)、公共收益余额使用需经过单元代表议事会议和监督委员会的审议。

  3、是否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大会登记。

  4、选举监督委员会。

  5、选举单元代表议事会议的各单元的代表。

  表决意见涂改无效,但涂改后与涂改前意愿一致者(如画钩改为画圈等),视为有效票。

  投票后不得撤回,业主对自己投票的真实性负责。业主对本人所投表决票有疑义,可向办事处提出,或在计票后依法行使查询权利。

  四、本次表决议题的第一项至第四项,需全体业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且占总人数一半以上”同意,获得通过(第四项“选举监督委员会”为获选)。

  第五表决项单元代表选举,需各单元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且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为获选条件。一半以上的单元或楼选出代表,即组成单元代表议事会议,未选出代表的单元或楼,将继续推进选举工作。

  五、本次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定于20**年4月3日开始,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争取四个月内完成投票工作,直至全体业主投票率达到基本目标。投票率基本目标初步定为70%,业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会议决定投票截止日,并提前7天向全体业主公告。

  六、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依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业主投票权清册》确定。自20**年12月20日至今,发生过产权变更的业主,请及时与业委会联系。

  为确保业主的投票权利,本小区业主均有权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向业委会提出《业主投票权清册》修改意见;投票时以修改后的产权人为准。最后统计投票结果时,以经有效修改意见修改后的《业主投票权www.pmceo.com清册》为准。联系电话:13601391269。

  七、表决委托授权: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一名代理人可同时代理业主不得超过2人。委托书应交业委会备档。

  本次业主大会共印制正式《表决票》4465份。印制《表决票》补票100份,用于补票。

  八、计票及监票:

  业委会将于投票比例达到基本目标后,由业委会在告知办事处后,提前一周时间向全体业主公告投票截止日及计票日,并督促未投票业主抓紧投票。同时,以公告形式征集业主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工作。

  在公告的计票日,在居委会大会议室计票。由业委会组织志愿者共同验票计票,并邀请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监票计票。

  九、监票组组成方式:

  主监票人:在监票组组成人员中推选产生。

  监票组:由业委会成员、热心业主等共同组成,可邀请居民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参加。监票组组成人数不多于9人。

  监票组组成名单将在公开验票前三天向全体业主公示。

  十、选票结果统计方式: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业委会组织计票组对回收的表决票进行审核和统计,形成《E家园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业委会、监票组和计票组共同签字确认,三日内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表决票统计完成后,第一时间封存,存放于业委会指定位置。

  十一、现将表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计十五日。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业委会实名提出。

  十二、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工作,已得到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指导和监督。

  E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3月17日

篇3:科技大厦业主大会年度定期会议召开方案

  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20**年度定期会议召开方案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我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我大厦每年应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现特将20**年度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年6月13日至20**年7月12日

  二、召开形式:

  本次业主大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对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均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由业委会派2名工作人员将《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附件一)等文件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签收,也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居的成年亲属签收。也可采用挂号信等方式送达,并保留送达记录。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业委会安排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E科技大厦业委会办公室(位置在E科技大厦地下一层自行车库)

  三、会议议题:

  第一、审议上一年度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年度工作计划;(附件二)

  第二、审议上一年度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及下年度收支预算;(附件三)

  第三、表决是否同意解除与北京E兴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关系,并委托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与之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附件一)

  注:1、表决意见不明或涂改无效,但涂改后与涂改前意愿一致者,视为有效票。

  2、投票后不得撤回,业主对自己投票的真实性负责。业主对本人所投表决票有异议,可实名向业委会书面提出,亦可在计票后依法行使查询权利。

  四、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依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业主投票权清册》确定。自20**年11月8日至今,发生过产权变更的业主,请及时与业委会联系。

  为确保业主的投票权利,本大厦业主均有权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向业委会提出《业主投票权清册》修改意见;投票时以修改后的产权人为准。最后统计投票结果时,以修改后的《业主投票权清册》为准。

  五、表决委托授权: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本人意见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经业主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应交业委会备档。

  六、投票截止计票:

  业委会将20**年7月11日定为投票截止日,当日17时公开封箱。

  20**年7月12日确定为计票日,在E科技大厦13层会议室公开计票。由业委会组织志愿者及热心业主共同唱票、验票、计票。

  七、监票组组成方式:

  主监票人:1名,在监票组组成人员中推选产生。

  监票组:由业委会成员、热心业主共同组成。监票组组成人数不多于9人。

  监票组组成名单将在公开验票前三天向全体业主公示。

  八、选票结果统计及决议的形成: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业委会组织计票人员对回收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形成《E科技大厦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业委会、监票组和计票人共同签字确认,三日内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表决票统计完成后,第一时间封存,由业委会存档。

  九、现将表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计十五日。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业委会实名提出。

  附:附件材料共3份.

  E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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