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经营业务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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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经营业务费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使经营业务费的支出真正达到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目的;根据"小额、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招待费,另一部分为业务费用。本公司仅指招待费用,招待费用是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用餐费用和用餐费用以外的其它应酬费用,其它应酬费用主要包括:礼品费用、陪客娱乐、旅游等费用。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按年度预算确定,日常由总经理控制。

  第三条 经营业务费的列支内容:公司的经营业务费不得以"活动费"、"会务费"、"礼品"、"培训费"等方式开具发票,而因按消费的类别予以明细反映,如:用餐费、场地费、资料费、授课费、门票等。礼品的领用必须写明物品名称,附上清单,以利于经营业务费的归集和分类核算。

  第四条 经营业务费的核算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交际应酬费项目中,但必须登记备查帐,明确交际应酬费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经营业务费报销和控制办法:公司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综合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者批准后方可报销,一次性支出超过1000元的,出差在外需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需在发生前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销时应附上申请批准依据,支出的报销,均以签字有效。超过标准额度的支出须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有抵触的同时废止。

篇2:物业公司经营业务费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经营业务费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使经营业务费的支出真正达到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目的;根据"小额、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招待费,另一部分为业务费用。本公司仅指招待费用,招待费用是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用餐费用和用餐费用以外的其它应酬费用,其它应酬费用主要包括:礼品费用、陪客娱乐、旅游等费用。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按年度预算确定,日常由总经理控制。

  第三条 经营业务费的列支内容:公司的经营业务费不得以"活动费"、"会务费"、"礼品"、"培训费"等方式开具发票,而因按消费的类别予以明细反映,如:用餐费、场地费、资料费、授课费、门票等。礼品的领用必须写明物品名称,附上清单,以利于经营业务费的归集和分类核算。

  第四条 经营业务费的核算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交际应酬费项目中,但必须登记备查帐,明确交际应酬费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经营业务费报销和控制办法:公司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综合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者批准后方可报销,一次性支出超过1000元的,出差在外需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需在发生前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销时应附上申请批准依据,支出的报销,均以签字有效。超过标准额度的支出须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有抵触的同时废止。

篇3:业主委托管理财物的工作规定

  业主委托管理财物的工作规定

  1.目的

  妥善保管业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对其发生情况进行记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服务项目。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识别顾客财产问题,与业主明确责任

  管业部负责对委托管理的钥匙、业主(顾客)档案等进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负责对房屋主体、公共区域、各类设备、设施等进行管理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业主或业主共同拥有产权的财产,如房屋主体、各类设备、设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钥匙、车辆等、房屋租售信息、业主、顾客档案(业主、顾客的身份、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等)

  5.2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公司检验的顾客财产

  5.2.1房屋主体、公共区域、各类设备、设施的接管验收,执行《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5.2.2房屋主体、公共区域、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防护管理,执行《房屋本体维修管理程序》

  5.2.3空置房屋管理执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业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业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处需由专口负责人对物品进行确认,业主所委托的物品应在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之内,如有必要须事前签订相关协议。

  5.3.2托管物品应首先检验物品的外观、规格、数量、质量、性能、使用等,登记在《顾客物品委托管理记录单》。

  5.3.3《顾客物品委托管理记录单》由业主与管理处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物品托管。

  5.3.4非业主本人领取物品,必须持有业主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3.5业主委托钥匙管理,执行《钥匙管理程序》

  5.4业主档案

  5.4.1业主入住时,管理处应对该业主建立档案,执行《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5.4.2管业部主管指派专人对业主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归档。

  5.4.3业主档案需经管业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阅,登记《业主档案查(借)阅记录表》,如需复印须经管理处负责人同意。

  5.4.4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调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5.5业主委托管理的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生不适用的情况,应管理处负责人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给业主,并保持相关记录。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4-G02《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TJVKWY7.5.1-G11《房屋本体维修管理程序》

  TJVKWY7.5.1-K02《钥匙管理程序》

  TJVKWY7.5.1-K03《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TJVKWY6.1-K01《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7.质量记录

  TJVKWY7.5.4-K02-F1《顾客物品委托管理记录单》

  TJVKWY7.5.4-K02-F2《业主档案查(借)阅记录表》

  TJVKWY7.5.4-K02-F3《顾客财产丢失、损坏记录》

  TJVKWY7.5.1-K02-F5《顾客委托(收回)钥匙登记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设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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