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筑物表面金箔和紫铜保洁

3557

  建筑物表面金箔和紫铜的保洁

  金箔是指在建筑物及附件表面贴上一层薄薄的黄金薄片,其外型美观,但容易积灰,保洁困难,稍不留意就会被部分擦掉.因此,在保洁时必须注意几点:

  1)在小灰尘的情况下用上好的鸡毛掸子轻轻掸几次即可。

  2)在厚灰、油灰的情况下,用纯水喷洒,并视情况可不擦或用柔软的丝绒不巾根据需要轻擦,或轻重结合擦去厚灰、油灰。

  3)在非要使用药水才能保洁的情况下,一定要使用中性药水,要无腐蚀、无酸碱性.紫铜。

  4)保洁:使用中性药水最佳,全能清洁稀释一定要到位,再用柔软的布巾擦净,最后使用铜亮剂。

篇2:医院建筑物室内设施保护病人安全制度

  医院建筑物及室内设施保护病人安全的制度

  一、在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及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全院建筑物室内外设施进行不定期维护。

  二、水工、电工、电梯操作工、木工、瓦工等工种,应熟知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性质,在维修工作中严格执行院内岗位责任制和各自职责,在工作中作好各项保护措施,不能伤及病人。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接到报修电话应及时维修,不得找借口推诿、扯皮。

  四、认真执行三通、三下、无两漏制度,切实保护病人合法权益,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五、各种设施不得带病运行,尤其是电气设施、各种电梯、电热水器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病人安全。

  六、在冬季下雪天,各主要通道应铺设防滑脚垫,室内水房地面保持干燥,防止摔伤病人。

  七、在检查工作中,凡出现有伤害病人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维修,可先维修,后报告。

  八、与各维保公司保持良好通讯,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讯联系,要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九、及时更换破损、脱落的提示牌,保持各种提示牌醒目,起到应有的作用。

  十、各楼屋面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大风天杂物漂落,砸伤病人。

  十一、要有预见性的对建筑物及室内设施加强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制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工作。

篇3:乌兰察布市城乡街路居民区建筑物名称和地名标牌管理技术规范

乌政办发〔20**〕122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各类新生地名不断涌现,特别是城市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发展迅猛,道路拓宽延伸,生活居住区、商住楼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大量出现。为了从源头上把住地名命名关口,改变城镇地名命名混乱的状况,彻底扭转城镇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滞后的被动局面,规范我市的地名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122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字〔20**〕242号)及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乌政办发〔20**〕99号)要求,今后凡居住区、商住楼及建筑物(群)的命名、更名,由开发建设单位向所在行政区民政局提供地名命名可行报告,报市地名公共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核发《乌兰察布市标准地名准用证》,方可办理立项、规划、建设等手续。为此,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城乡街路、居民区、建筑物名称和地名标牌管理技术规范》印发你们,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乌政办发〔20**〕99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八日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对外交往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街(路)巷、居民区(含商住楼,下同)、门(含单元牌、户牌,下同)、楼(含院、写字楼,下同)、公园、桥梁等名称的命名、更名、使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