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通过制定保安员作息、纪律的管理规定,确保保安员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维护保安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 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保安工作人员。
三. 职责
1.保安队员负责本岗位的保安、消防工作及辖区内正常秩序维护。
2.保安班长负责本班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异常情况的报告与处理。
3.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和辖区治安工作的管理。
4.消防主管负责物业的消防工作管理。
四. 工作制度
1. 内务制度
(1) 保持休息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2) 帽子、腰带、口杯、水桶等物均按指定的位置摆放,保持内务的统一。
(3) 室内严禁放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
(4) 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以免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2. 作息规定
(1) 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值班时间如有变动,以当班班长指示为准。
(2) 按时上下班、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3)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时间在4小时以内向主管请示,4小时以上必须向管理公司领导请示。
(4) 休息(假)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返保安队,听候调遣。
3. 纪律
(1) 爱业敬业,服从指挥;遵纪守法,严于律已;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勇敢无畏。
(2) 按《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着装上岗。
(3) 坚守岗位,提高警惕。
(4) 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项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5) 认真参加军体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篇2:小区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目的:树立保安员良好的形象和社会声誉。
范围:适用于小区保安员
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撒。
2.统一穿黑色皮鞋,戴贝雷帽,系领带,配戴工作证,服装整齐、干净(凡佩带不齐者不得上岗)。
3.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形象规定:
1.经常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 cm,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精神振奋,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行如风,坐如钟。
4.不准亨歌、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5.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子,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7.做到“微笑服务”,对业主(用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
队列规定:
1.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必须整队集合,保安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仪容仪表,不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
2.在执勤过程中,要求两人并肩,三人成列,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3.在队列和巡逻中,保安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番号雄壮有力,指挥员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注意事项:
1.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理着装,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长、队长在场应检查并予以纠正。
2.在岗期间,保安班长带领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篇3:保安员业务常识培训规定
保安员业务常识培训规定
1.0目的:提高保安员的业务技能,确保工作质量。
2.0适用范围:保安员的业务培训。
3.0主要内容:
3.1消防常识:
3.1.1 消防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的原则,首先必须要依法实行强制性管理,要坚决贯彻《消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使管理者有法可依,被管理者有法可循;
3.1.2 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3.1.3 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制作用;
3.1.4 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是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
3.2常见火灾的预防:
3.2.1 配电线路防火:
3.2.2根据负荷大小和环境不同,合理选择导线;
3.2.3安装时,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结构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
3 .2.4定期测量线路绝缘状况;
3.2.5线路上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保护装置;
3.3 预防导线超负荷的措施有:
3.3.1合理选择导线的截面;
3.3.2不允许私自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
3.3.4 根据导线负荷的大小,安装熔断器和保护装置;
3.4 预防接触电阻过大的措施有:
3.4.1导线与开关、电器设备的连接要牢固;
3.4.2大小截面导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法;
3.5 照明灯具防火,采取措施有:
3.5.1照明灯与可燃物应保持距离;
3.5.2灯泡不能用布或纸等可燃材料作灯罩;
3.5.3日光灯镇流器不宜安装在可燃建筑物上;
3.5.4潮湿或露天场所的灯,应采用防水灯头;
3.5.5有可燃气体及可燃液体蒸汽的场所,应安装防爆型灯具;
3.6 热电器防水,预防措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