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保安勤务基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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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安勤务一般性原则及特点

  (1) 保安勤务中紧急情况的处置原则

  ①.坚持公安机关领导、争取客户单位配合的原则;

  ②.防为主、疏导教育的原则;

  ③.迅速及时、果断处置的原;。

  ④.统一指挥、整体作战的原则;

  ⑤.因事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

  ⑥.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 保安勤务管理的原则

  ①. 统一指挥;

  ②. 分工责任;

  ③. 密切合作。

  (3) 保安勤务管理的程序

  ①. 受领勤务;

  ②. 准备工作;

  ③. 制订勤务方案;

  ④. 传达任务、进行动员;

  ⑤. 勤务部署;

  ⑥. 落实各项制度和检查;

  ⑦. 紧急情况处置;

  ⑧. 撤收勤务。

  (4) 处理问题灵活把握

  ①. 保安员所接触的问题纷繁复杂,这样处理不同问题的方法就不能千篇一律,否则寸步难行;

  ②.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没有固定模式来应付,处理问题的方法要及时变通。

  ③. 所谓处理问题要灵活,是指处理问题要随机应变,具体的讲就是要把原则性问题和非原则性问题区分开来,然后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发方法。一方面,对于原则性问题,必须严格把关,一丝一毫也不能让步,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物品外出无放行条、无关人员随意出入等,这些与门岗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不制止,那么制度就变成一纸空文,势必给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危害,所以在原则性的问题上不允许灵活。

  ④. 另一方面,对于非原则性问题有时则不能太认真、太计较,不宜过多地纠缠,否则越理越不顺,越论越不清,以致于浪费时间,牵扯许多不必要的精力,影响了对原则性问题的处理。如:施工人员进入大门慢些掏出证件、登记时态度缴慢些、说话难听些等。

  (5) 重点要害部位的守护

  ①. 切实了解掌握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

  ②. 严格管理;

  ③. 安装必要的技术防范设备。

  2、 保安勤务管理范围

  (1) 辖区日常管理

  陌生人进入所管区域必须询问清楚,详细登记后方可放行,夜间应禁止施工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所管区域,规定时间内进入所管区域的施工人员应验证登记;

  (2) 管辖区域内严禁以下人员进入:

  • 拾荒、衣冠不整者;

  • 推销、叫买叫卖者;

  • 未经业主同意的送货者;

  • 未佩戴施工证的施工者;

  • 其他有损管理区域形象、清洁及安全的人员。

  ①. 外来人员不准进入无关楼层和地点,施工人员不准乘坐客梯。不准随意弃置垃圾杂物,不准毁损公物;

  ②. 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消防、用电等安全规定,烧焊必须申办动火证;

  ③. 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环境,所有人员禁止在管理区域内打闹、大声喧哗、乱弃垃圾、随地吐痰、做危险运动和洲戏;

  ④. 逐日对物业的门窗、照明设施、电器、消防设备、空调系统等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处,直至维修保养好为止。特别是风雨前或风雨中更要加强检查;

  ⑤. 发现盗窃、破坏者,要立即报告上级和提请其它岗位支援,并当场予以制止或抓获,交上级或公安机关处理;

  ⑥. 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做好抗灾准备,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发扬大无畏的精神,科学合理地保护业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 停车场及交通管理

  (1) 指挥车辆顺序进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疏散进出口的交通;

  (2) 禁止一切车辆在车场内加油或车与车之间过油及维修车辆;

  (3) 固定车位业主停车,凭管理处颁发的泊车证和磁卡进出,并按泊车证号停放车辆;

  (4) 认真登记临时车进出车辆型号、牌号及进出时间等情况,并检查泊车证和磁卡,发现转借、立即报告管理处相关人员处理;

  (5) 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先在入口领取临时停车卡,在管理人的指导下刷卡进入;

  (6) 保安人员引导车辆泊入规定的泊车位,禁止任何车辆停在非泊车位(私家车位);

  (7) 停车场按规定时间关闭,在关闭时间内,保安员不得允许任何车辆进出停车场;

  (8) 按规定指挥车辆,纠正违章;停车场内制止骑非机动车。

  4、 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1) 遇到突发性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并无条件服从上级指挥;

  (2) 发现可疑情况或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应立即报告并设法制止;

  (3) 发生偷盗、抢劫、凶案等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报告上级和公安机关,同时及时保护好现场,除医护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 消防管理

  (1) 保安员是当然的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员必须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 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接到火灾报警后,视情况在向消防机关报警、向其它岗位和上级报告后,迅速组织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6) 逐日检查楼梯和消防通道,保持其畅通,发现杂物,及时通知管理处清除;

  (7) 楼梯走道和出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设立禁令标志的通道上停放车辆、设置障碍;

  (8) 督促管理区域内的业户按消防条例的规定购置防火器材,严禁贮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及异味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9) 督促租户用电安全,严禁违章用电或超负荷用电;

  (10) 经常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材、施工许可证和动火许可证;

  (11) 装修单位收工前,须认真检查装修现场,垃圾清运干净,水、电源关闭后,施工人员方可收工;

  (12) 如发生火警的报警程序:拨打119通知关闭相关电闸报告辖区值班领导及保安部后立即组织或参与救火。

  6、 保安员日常管理

  (1) 对保安员的一般要求:忠诚服务、无微不至、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服从指挥、令行禁止、防暴除险、无私奉献;

  (2) 统一着装;

  (3) 树立良好的仪容仪表;

  (4) 建立规范的内务管理制度;

  (5) 坚持学习训练制度;

  (6)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7) 保持干净、整洁的宿舍秩序。

篇2:保安交接班请示报告勤务登记制度

  保安交接班请示报告勤务登记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交接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队长,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8.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二、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勤务登记制度

  1.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篇3:保安勤务制度

勤务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的制度

  1.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第二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勤务登记制度

  1.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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