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二轮电动车充电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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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二轮电动车充电管理方案

  01总则

  本方案旨在加强小区二轮电动车充电管理,规范充电行为,确保充电安全有序进行。

  02 充电设施建设

  1.规划建设

  物业部门应对小区二轮电动车充电需求进行调查统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2.选址布局

  充电设施应选择在通风良好、远离建筑物出入口、楼道、窗户和消防通道的区域,且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

  3.设施要求

  充电设施应满足防水、防火、防触电等安全要求,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等功能。

  03充电管理规定

  1.充电设备操作规程

  (1)充电前,请阅读充电设备的使用说明,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充电时,请确认插座、充电枪、充电线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充电完成,请及时断开充电设备,并将充电线收拾整齐。

  2.充电流程

  (1)车辆进入充电区前,请确认车辆是否符合充电条件。

  (2)充电时,请按要求将二轮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连接充电设备。

  (3)充电结束后,请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物业部门。

  3.充电安全注意事项

  (1)充电过程中,禁止拔出充电枪,以防触电。

  (2)充电区域禁止吸烟、拨打电话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3)充电过程中,禁止在充电设备上加装其他电器设备。

  04充电设施维护及巡查

  1.物业部门应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充电设施正常运行。

  2.物业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充电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05收费管理

  1.物业部门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对二轮电动车充电进行收费管理。

  2.业主可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充电卡,充值后即可使用充电设施。

  3.充电收费标准由物业部门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用电成本等因素制定,并提前公示。

  06消防安全管理

  1.物业部门应定期对充电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充电区域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3.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拨打火警电话。

  07电动车管理责任

  1.电动车车主应自觉遵守小区二轮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充电秩序。

  2.物业部门应加强对二轮电动车充电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处罚。

  08宣传培训

  1.物业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业主宣传二轮电动车充电安全知识。

  2.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09奖惩措施

  1.对遵守本方案的业主,物业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充电优惠等。

  2.对违反本方案的业主,物业部门可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10附则

  1.本方案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制度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篇2:物业小区启动安装电动车投币式充电器相关事项公示

  物业关于小区启动安装电动车投币式充电器的相关事项公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大家好!

  随着**业主入住率的提高,非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原有的非机动车棚5处及部分架空层非机动车停放点5处,合计10处,且自交付以来均是免费停放、免费充电的管理模式,电动车充电物业服务中心用物业服务费每年大约支付有2万多元的电费,随着小区入住率的增加,此费用也会逐年增加,为了保证小区大多数业主利益(没有电瓶车业主)及谁消费谁付费的服务原则,现服务中心经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将在**小区启动建立电瓶车投币式充电器,其安装相关原因如下:

  1、安装电动车充电器的原因

  **物业服务中心本着为方便广大业主的非机动车停车需求,自20**年小区

  建成交付就陆续建成非机动车停放点,且一直提供无偿充电方式供给客户停车,20**年至今瓶车充电费用服务中心已经累计支付10万元左右。目前随着小区入住率的升高,住户的增多,小区已有近500多辆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每年为此承担近2万元的电费开支,而物业服务费的支出组成中对此项费用的开支既无法规要求也无合同约定,费用的支出只有部分业主受益,根据谁使用、谁受益、谁付费的自愿原则,服务中心计划安装投币充电器,对小区电动车公共区域充电进行收费,投币收费的相关介绍如下:

  充电费用的标准为:投币1元可充电4小时。这1元钱的组成包括电费、设备折旧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如下:

  电费 设备折旧费 维护费

  0.8892元 0.0846元 0.0244元

  合计1.00元

  电费:一般一台电瓶车的充电功率在225瓦特左右(不同品牌电瓶车略有差异),在不计算电损与无功损耗的情况下,充电4小时耗电0.9度,需支付电费0.8892元。即0.225KW*4H*0.988元/KWH=0.8892元,0.225为充电器功率,4为充电4小时,0.988为商业用电电价。

  折旧费:投入一套投币式充电器(充电器有9个充电插口)的成本为2500元左右(含车棚电路改造费用)。充电器为电子产品,一般分3年进行折旧,按每套充电器每天每个插口使用12小时,回收3元来计算,每1元中承担的折旧费为0.0846元,即2500/3/365/9/3=0.0846元。2500元为投入一套投币式充电器的成本;3年的折旧期,每年按365天计算;9为9个充电插口,3为每天充电器使用12小时的费用。

  维护费:剩余的0.0244元做为日常维护费用,含物耗、电损、维修等,用于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测算成本中不难看出,服务中心在充电费的收入中并无利润,主要以服务业主方便骑电动车的业主充电及收回电费成本为目的。

  2、车棚使用商业用电的原因:

  **小区根据前期规划和供电设计规范的要求,由供电局审核批准为二套供电系统,一套为居民用电(俗称公变),建设完成后移交供电局管理,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电价为居民电价。剩下所有各类用电负荷另成一套系统(俗称专变),供电局定性为商业用电,不实现抄表到户,由物业公司承担电费,按商业用电标准向供电局缴交。而非机动停车棚位于公共区域,电源无法接到居民用电上,只能接入公共用电。关于将电费的计价标准改为居民用电计价标准的建议,服务中心会积极的向供电局反映、申请,如果供电局审批通过,我们会将最新的结果和计量方式向大家公示。

  3、采用投币式充电的优势:

  在安装投币式充电器之前,服务中心对其他小区电动车的收费方式进行了了解与调查,有的小区采取有人管理,集中按次充电收费方式;有的小区采取无人管理,每月固定包月收费方式等。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500多台电动车,分布在小区的各个停车棚中,如果我们采取集中充电,按次收费的方式,因场地局限,既不方便大家存放也难满足全部需求,如果采取包月收费的方式,对不经常充电的车主存在不公平。

  经综合考虑,服务中心采用安装投币式充电器的方式,以成本定价,少充少付钱,多充多付钱的自愿原则,方便大家使用。为避免投币后用接线板接多台车充电的情况,充电器的每个端口设有保险丝,当接线端口超过一定功率时,保险丝会熔断,可以保障大家车辆不受损,除此之外用户也可以选择在小区以外充电或把电池拿回家中充电的方式解决充电问题。

  物业服务中心对小区电瓶车公共区域充电进行收费,启动电动车投币式充电器希望得到小区所有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有任何疑惑可以随时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沟通,谢谢!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Ο**年四月**日

篇3: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通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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