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区域盗窃事件的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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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区域盗窃事件的处理预案

  1、当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主管、保安班长、副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并通知现场附近的保安员迅速赶赴现场,保安主管接报告后调遣各片区巡逻岗迅速到各门口严格把关防止盗贼逃走;

  2、保安员如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人员当场抓获,连同证据(作案工具、赃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盗窃分子已经逃离现场的,保安员在现场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认真清查;

  4、监控听到报案后,密切关注监控显示屏,发现情况及时反应,协助现场保安抓捕盗贼;

  5、保安主管带领主要力量在事发现场附近进行搜索,与事主一起指认犯罪嫌疑人;如犯罪嫌疑人已逃匿,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机关处理;

  6、对可疑作案人员,采取暗中监视和设法约束,交公安人员处理;

  7、服务处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篇2:保安员培训之盗窃处理

  大厦保安员培训:盗窃处理

  1.1管理处或控制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管理员去现场。

  1.2 如证实发生犯罪,要立即打110报警。报警后应留守现场,直至警务人员到达。

  1.3 禁止闲杂人等接近现场,以及禁止任何人士在警务人员到场前触动任何物品。

  1.4 严禁传媒入内采访。

  1.5 若有需要,指令关闭出入口大门,劝阻住户及访客暂停出入,尽量配合,防止窃匪乘机逃逸。

  1.6 当警务人员到达后,应清楚记下办案警官官阶,编号及报案编号,作为日后参考之用。

  1.7 尽速向主管呈交报告。

  2可疑物件及恐吓电话处理

  各员工在巡视大厦如发现可疑物件时,必须镇定不要触摸及立即通知主管或上司,并在可疑物件范围指导住客或行人远离这地方,主管级如对该物件有所怀疑,须报告上司、中心主管及控制中心,如有明显地实属危险或爆炸品等,立刻通知当值主管致电110及中心支援。

  如在当值期间,接获任何恐吓电话或有任何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须保持镇定,与对方详谈,留意电话背境的地方、动机,及有任何要求,如对方已收线,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找寻电话来源),通知主管,报警及致电总公司。

  3发现客户受伤或生病

  3.1当发现有客户或任何人在建筑物公用地方突然晕倒或因意外受伤时,必须通知主管及打120求助。尽量协助伤者或病者。例如:安置适当地方休息,打电话通知家人。

  3.2唯有受过急救训练者,方可急救伤者。否则只可善言相慰。

  3.3劝喻其他客户或闲杂人等不要围观。尽量就伤者或病人与围观者隔离,减少恐惧,并保持空气清新。

  3.4妥善保管伤者财物,直至医务人员到达时,交由医务人员处理。

  3.5将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尽快呈交给主管。(报告程序)

  4违例或遗弃车辆

  4.1 如发现所辖区域内有违例或遗弃车辆时,应立即通知主 管,并记录车辆登记详细情形及用摄影机将该车摄影以 作记录。

  4.2 如有怀疑该车辆为失车或车上有攻擎性武器,须立即报 告警方。

  4.3 如违例私家或遗弃车辆停泊在私家路上,私家路经理人 有权对该车辆执行扣行动,并向违例车主或司机收取如 下费用:

  A)锁扣车费 元;

  B)拖车费 元;

  C)在锁扣期内,停泊费每日 元。

  4.4如车辆无人认领,经理人须于锁扣车辆3天后,以书面通知车主,倘若在25天内仍不缴交有关费用及将其车辆移走,该车辆将交由交通管理局处置。为提供额外的保障,该通知书在某些情况下,亦须在中英文报章各一份刊登。

  4.5 假如该车辆在上述25日的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则最后会交由交通管理局保管处置。

  5高空堕物

  高空堕物是一项严重罪行,当管理员接获该类投诉时,应作以下行动:

  5.1立即进行调查,设法寻找违例者

  5.2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可知会警方。

  5.3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住客,并指出该行 为的严重性

  5.4拍照存案

  5.5记录一切详情记录于值班簿内,如高空堕物引致人受伤,管理人员应:

  5.6召唤救伤车及通知警方

  5.7协助照顾伤者

  5.8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

  5.9封锁现场,等待警方人员到场

  5.10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及于值班簿内及警方档案号码

  5.11知会总公司及呈交报告

篇3:大厦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大厦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1.接报(或遇到)

  a)控制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当值秩序维护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领班,领班以最快速度布置当班秩序维护把守出口,并带领当班秩序维护队员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b)当班秩序维护队员值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业户财物或威胁业主人身安全时,通知控制中心报"110"并迅速用对讲机呼叫救援,同时要沉着、机智与罪犯周旋,尽最大可能防止罪犯逃脱,等待增援一到,设法制服罪犯。

  c)当控制中心受到威胁时,应于第一时间同内,求助其它秩序维护力量和警察。

  d)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应快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及时拨打"110"报警。

  2.现场处理

  a)抓获罪犯后,秩序维护部主管或领班应派人把罪犯扭送公安机关,若罪犯逃脱,经理或领班应及时记录罪犯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或作案工具等并及时报警。

  b)在公安人员勘查完毕之前,经理或领班应安排秩序维护人员保护现场,避免随意移动东西,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切不可将管理人员或走过人员的指纹等痕迹误留在遗留物上。

  c)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

  3.应急处理完毕,填写《突发事件报告》呈报秩序维护部经理和管理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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