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操作规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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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操作规范(二)

  一.车辆行使和停放管理

  (1)监督进入辖区内的车辆不超过15千米/小时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含驾驶员超过两人以上的)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辖区穿梭村巴及出租的士的上下客进行管理

  ①指挥村巴及出租的士的上下站或靠道路的右则停车站上下

  ②在纠正司机乱停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①单车摩托车必须统一在划好的虚黄线内停放;

  ②小车、货车、中巴等车辆必须统一在规定的黄线内停放;

  ③其他任何未画线路段和消防门前,斑马线、人行道上禁止停放车辆。

  2.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1)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①安部主管(副主管)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②制定辖区需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③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2)主管经理对交通管理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①对计划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停放数量是否满足来宾或观众的车辆停放需求进行复核;

  ②复核所封闭的道路及封闭的时间是否与辖区的正常交通有抵触;

  ③对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工作监督。

  (3)主管经理向公司各有关部门的驾驶员、辖区住户进行有关交通管理的法规、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交通设施的管理

  (1)保安部班组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内各道路上的士站上下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2)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对班组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

  (3)保安部班组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当发现有损坏、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主管(副主管)以便公共事务部、机电维修部修复或更换。

  (4)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应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的效能和合理性作出评价,报主管经理以便为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5)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①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组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保安员的责任范围;

  ②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行政奖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二、停车场管理操作规范

  1.车辆进场停放

  (1)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收取车位使用费

  ①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②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5)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6)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2.车辆离场

  (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①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②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③检查业主证/租户


证或员工证。

  (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3.巡视

  (1)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1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理。

  (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篇2:封闭式小区交通管理实施规范

  封闭式小区交通管理实施规范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交通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以保证交通管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适用于封闭式小区的交通管理实施。

  二、职责

  1、保安大队是交通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监督并协助执行。

  2、管理处负责交通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小区内有关交通标志的检修、管理。

  三、实施规范

  1、小区内设置明显的交通管理标识。

  (1)、小区入口处设置小区交通平面图。小区内路口、转弯处以及道路设置交通部门统一规范的标志。

  ①、禁止入内的地段设置"禁入标志"。

  ②、限制载重车辆入内的地段设置车辆限重标志。

  ③、指定停车场或停车地方设置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标志

  (2)、停车场设置"停车须知"。

  2、巡逻保安员对路面路况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经营,阻碍交通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管理处,管理处及时作出处理,严重的应报告保安大队。

  3、小区内车辆管理

  (1)、小区业主、住户以外的特殊车辆停放应办理批准手续。

  (2)、住户车辆凭卡(包括临卡、月卡)停放。

  (3)、车辆停放,保管依收费标准收费。

  (4)、车辆保安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5)、车场停车的其他方面工作参照《车场停车管理实施规范》

  4、有效处理意外事件,确保小区交通畅通,行人安全。

  四、文件和记录

  1、车场停车管理实施规范

  2、保安巡逻值班记录

  3、机动车辆临时出入登记表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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