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商场防火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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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防火安全制度

  防火为各商户最重要的责任,如果防火措施做得不好,小火可能蔓延继而威胁整个商场。

  敬请每天检查贵商铺内的地方(如货柜周围、试衣间、货仓等),杜绝一切火隐患,以预防火警发生,除了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外,请为雇员提供有关防火措施的训练:

  一.于商铺配备所需的灭火筒(灭火筒应悬挂于容易取到的地方)及定期安排防火检查;

  二.严格吸烟管理。商铺货仓内必须严禁吸烟并于显眼处放置“禁止吸烟”之标志;

  三.于货仓的口的标志,并经常出口畅通;

  四.所有货品应放置于距花洒头下最少半米的地方;切勿悬挂任何物件于天花及花洒头下;保持花洒控制阀的位置没有阻碍;

  五.请勿于商铺内煮食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超负荷;

  六.确保所有电掣及电插头性能良好。请采用双朔阻燃的接驳电线与符合消防安全之插头;

  七.请勿在商铺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须储存,必须事先报告管理处,取得管理处的书面批准后,方允许存放,并指定专人进行防火管理;

  八.利用有盖金属器皿盛载被清扫的废物,切勿随便放置于一般无盖的废纸篓或垃圾箱内,每天清理商铺内的废物、垃圾等。

  九.午膳或离开商铺前,关闭所有不必要的电器或拔掉插头;

  十.切记在离开商铺时弄熄所有烟蒂;

  十一.保持走火通道及消防升降机大堂时常畅通无阻;

  十二.如发现有承建商或清洁工人在贵商铺附近堆积废物或垃圾,尤其是阻塞走火通道及升降机大堂,请即通知管理中心;

  十三.商铺内不准员工留宿;

篇2:餐饮业防火安全制度

  餐饮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餐厅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住宾客、员工的餐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餐厅的正常营业,特制订以下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3、餐厅消防工作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实行由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会")集体领导的体制;

  4、实行专与群结合的原则,餐厅店长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担,负责各项消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及专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的管理、训练等项工作;

  8、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火险隐患,尽力防止火灾发生。如发生火突,做到发现早、扑灭快,将火灾控制、扑灭在最小范围,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篇3:工厂防火制度(5)

>  工厂防火制度(五)

  (1)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原则,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及主管,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时行一次大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3)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时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应给各关键部位、生活区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严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放参加扑救,保卫部门按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全体职员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严格办理申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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