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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复制加工合同书(3)

7315

  光盘复制加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书:

  加工品种、数量、合同金额

  (1)盘片加工

  节目名称

  媒体形态

  祼片

  价格

  包装

  方式

  包装

  价格

  复制

  数量

  合计

  合计:片

  金额:(2)母盘加工

  节目名称

  媒体形态

  母盘价格

  制作数量

  合计

  合计:片

  金额:(3)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交货时间及方式

  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cd-r、菲林片(cd-r、菲林要求见附件),乙方于*年*月*日前交货与甲方。

  交货方式

  送货地点。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甲方收到乙方制作的产品后,及时安排检测,对检验合格的产品,从收到产品之日与,*日内付清其余货款。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授权乙方加工复制光盘,必须出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光盘复制加工委托书》原件予乙方备案,保证拥有该产品的出版权,如复制品种为境外音像制品或电子版出版物,甲方还应出具国家版权局核准的版权认证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该节目引进出版物相关文件。若甲方追加复制超过委托书数量,应另行补委托书予乙方;如甲方无委托书则乙方有权拒绝复制。甲方保证所复制加工产品的内容全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管理规定,且具有合法版权,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版权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提供cd-r,菲林片给乙方加工。

  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加工产品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收到甲方委托书、cd-r(母盘)后,及时安排生产。

  乙方须严格按委托书规定数量加工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增加加工数量。

  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当出现以下问题中任意一条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复制委托书经辨别后,确定为假委托书;复制委托书经与签发单位核实后,确定为挂失件或签发单位不能确认;复制委托书开具的内容与数量与委托加工的节目内容和数量不符。

  乙方在加工甲方的产品时,发现其中包含有淫秽、迷信、*、分裂等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需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法律途径解决。

  备注:本项内容属本合合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经填写,双方应按合同正式条款对待,并与本合同其它条款一致,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

  本公司为光盘复制加工厂,所以只能保证制造出的光盘和客户提供的节目源(cd、vcd、dvd)一致,节目源的质量要由客户自己负责,由节目源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客户自己承担。

  本公司压缩制作的vcd、dvd节目,由于压缩技术的限制,压缩出来的vcd和dvd将和节目源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本公司压缩出的vcd和dvd节目(cd-r和dvd-r)必须由客户自己确认,客户确认后的cd-r和dvd-r将作为大量复制生产的节目源。所以,本公司只保证复制生产的光盘和客户确认的节目源一致,而由经客户确认的节目源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客户自己承担。

  客户提供的“彩样”;“样盘”与菲林的画面内容必须一致,本公司只根据客户提供的菲林的画面进行印刷,因不一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客户提供的菲林要符合本公司的菲林要求(见客户提供的光盘胶印、丝印菲林要求),如不合适,会出双圆现象和浸墨现象。

  客户提供的菲林如果角度不一致,菲林在叠加时会出现网格,印刷画面就会出现网格。

  菲林经常会出现分色不准现象,客户应事先声明印刷画面是以整体画面颜色为准,还是以画面的某个局部颜色为准(如:客户只要求“商标”颜色一致),若客户未声明,印刷车间只以印刷颜色整体效果为准。

  客户提供大面积浅网点菲林,印刷过程中会出现漏墨不均现象,从而使印刷画面深浅不一,出现墨点。

  由于客户提供的“彩样”为胶印或喷墨打印,所以“彩样”只做为颜色参考,印刷光盘不会与“彩样”完全一致。

  客户在提供的菲林上应显示网点密度的电分值,以备晒网版时做为参考。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年*月*日

篇2:光盘盘面印刷加工委托协议

  光盘盘面印刷加工委托协议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光盘盘面印刷加工。甲乙双方就委托事项及权限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盘面印刷加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

  1.收费标准

  类型

  色数

  印刷片数

  盘片单价

  盘片金额

  设计费

  出片费

  晒版费

  印刷费

  总价

  备注:

  2.付款方式:□预付全款

  □预付全款的50%

  □余款在交货时结清

  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所提供印刷的光盘必须为空盘(无内容资料等),如乙方发现有内容的光盘,完全拒绝印刷,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纠纷,甲方负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印刷完成后光盘刻录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盘面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全由甲方提供,甲方保证提供的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只提供组合,因盘面印刷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责任改版时,甲乙双方需另签改版费补充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交货,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委托印刷的盘片如是乙方提供,保证质量,甲方提供盘片,乙方不保证质量。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经办人一经签字或盖章,即告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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