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党员教育工作总结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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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教育工作总结1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要求,建立员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以形势多样的教育活动掀起弘扬先进、创优争先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生日,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现将我街为期一个月时间开展“迎七一党员教育活动月”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安排有序,任务明确。

  为认真搞好这次党员教育活动月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党的86周年生日献礼,迎接党的**大胜利召开,我街领导非常重视,两次召开工作研究会议,制定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委书记统揽全局工作,工委副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协调的工作方法,确保把这次活动开展好、抓落实、抓到位。街道于6月4日街道组织召开街属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的工揍上,浆会上,街道工委副书记组织大家一起集中学习区委组织部开组通(**)8号文件精神,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就街道开展活动月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的布置和安排。同时强调为搞好这次活动月的工作,各支部一定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深入动员,做好宣传工作,使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二是做到教育活动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结合各支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灵活多样的开展活动。

  二、活动月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根据党员教育活动月的工作要求,我街对这次活动月工作的开展,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内容,人员分工负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具体体现在“学”、“看”、“讲”、“谈”几个方面:“学”,第一,主要体现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章程

  ,学习党中央有关的文件精神。在活动月内,我街各支部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党员学习章程,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性观念和责任感,增强党员先进性意识。及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真正做到传达《规定》精神不漏单位,学习《规定》内容不漏人。会后督促每个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规定》进行自检自纠,发现问题,说明问题,没有问题及时教育,加强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自检自纠到目前为止,我街暂未发现有问题的党员。第二,通过学习,找出工作的不足与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到位,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在周一机关干部的工作例会上和6月份街道“纪、组、宣”工作例会上,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区委组织部出台并实施党员告诫谈话制定和发展党员党工委考察制定。通过对个别党员干部进行告诫谈话,督促加强工作纪律。街道对今年发14名新党员工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考察谈话,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街道计生部门通过每月对11个社区平时工作的检查综合评比进行排名;城管部门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评比,找出工作的不足与差距,制定确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第三,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全面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由于我街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但各社区党建专干通过6月15日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员服务中心网网上系统办公”集中培训后,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虚心好学,各社区在6月底都基本上完成了网上办公的操作运行工作,把党员活动月服务中心所开展的工作及中心近段的工作重点都及时上传到党员服务中心,社区向广大党员公布党员服务中心的网址,建立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的工作平台。

  [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党员教育工作总结(2)

  乡**年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工总结

  一、基本情况

  ##乡有4个行政村下设6个党支部有党员174人。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至今共发展党员3人35岁以下3人占发展数的100%;全乡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体素质全面提高为我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我乡被县评为先进基层党委。

  二、具体做法

  (一)坚持“十六”方针全力做好发展党员工

  1、全面传达贯彻发展党员工细则乡党委以乡党员活动中心为主要学习阵地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学习发展党员工办法。乡党员活动中心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全乡党员干部轮训了一遍。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明建设的任务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党小组会和党员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发展党员工细则的学习。同时各党支部从实际出发发挥党员干部和论骨干的带头用建立论辅导小组结合开展中心工向农民党员群众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使发展党员工办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加强培训积极探索提高发展党员工的水平

  发展党员工水平的高低很大部分取决于党支部班子成员素质的高低。乡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发展工业务培训除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的程序、要求吃透有关党员发展的精神等业务知识外还针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探讨新方法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的水平。

  3、建立制规范操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关

  一是实行发展党员目标制把好发展计划关。通过对全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计划。我们把培养农民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骨干入党为组织发展的重点要求各党支部每年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新党员。

  二是实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制把好党员质量关。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为乡党委和各支部的一项重要工实行“三级培考”制度即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进行培养在时间、材料、手续完备情况下党委负责考核然后送乡党委审查。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由各党支部安排2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把培养教育情况为年终评议和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党委每年两次对支部培养的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把考察结果为能否入党的依据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考评内容中。同时分期分批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到乡党员活动中心培训班进行中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重点是抓好马列主义、*思想、***论和“***”重要思想的培训。并把参加中培训做为能否入党的前提之一实行“三不”制度。即没有参加中培训不予研究培训时间不足5天不予研究没有通过结业考试不予研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把好党员标准关。发展新党员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招开群众座谈会听到群众意见符合条件后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一年多来共发展的3名党员全部通过了民主评议切实增加了发展党员工的透明度。

  四是强化预审制把好程序审核关。在发展党员中坚持审查发展计划预审发展党员材料审查履行入党手续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有效地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乡党委在审批新党员之前将其全套入党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重新审议不予审批。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把好党员发展评估关。对发展党员工的每个环节各党支部都分别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在发展党员工中我们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计划不下达硬性指标不允许突击发展尤其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拒之门外。

  (二)抓住根本全力抓好党员教育和管工

  一是着力顺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在严格程序、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同时逐步建立了由单位管、村级管为主要形式的党员管网络;二是积极开展丰富的党性实践活动。我们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把群众的需求村级党委职能有机融合到一起注重通过组织各种村级党委载体活动为党员发挥用搭台铺路。深入开展了以“四联四包五到户”(即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联系特困户2户党支部书记联系贫困户2户一般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贫困户1一2户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脱贫致富信念的树立包最佳脱贫路子的确定包生活水平和思想水平的提高;政策宣传到户帮贫扶困措施到户实用技术服务到户计划生育落实到户普法教育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实践活动组织21名党员联系69户贫困户先后为贫困户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10000元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101件为18户贫困户找到了稳定的就业门路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党员的先进性。

  三、存在问题和对策

  我乡发展党员工在上级组织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个别党支部组织发展工还不平衡部分党员发展工中一些材料还不够规范。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加大方面工力度以次检查为契机把发展党员工做得更好。我们要坚持以***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在实际工中我们要把握好发展党员工的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坚持求真务实时俱进保证发展党员工的顺利进行。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党员工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努力扩大发展党员中的民主始终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要重点做好在群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骨干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它先进分子吸到党内来。要坚持把发展党员工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开展培养教育引导工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为发展党员工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坚持不懈地用***论和“***”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体素质巩固党员发展工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创新党员管的方式、手段和机制努力提高党员教育管工的水平。要认真研究发展党员工的特点和规律用改革的精神进行探索在继承中不断创新使发展党员工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篇2:纪委党员党风廉政教育片观后感

  纪委党员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观后感

  7月30日,队纪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三楼会议室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我很荣幸参加了教育学习。

  《月季花开》教育片讴歌了一位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人物的感人事迹,她在担任街道小区主任期间,帮助小区的精神病人排忧解难,始终恪守着为人民服务的座右铭,几十年如一日地热心帮助别人,最后被选为人大代表,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法槌下的疯狂》教育片从反面讲述了一位法院院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最后因涉嫌收受贿赂严重违纪违法而被绳之以法。

  在这近两个小时的影片观看过程中,会议室里没有听到一点点的杂音,只有影片里措词激昂的解说在安静的会议室里回荡着。我的心情随着一个高官触犯法律而变得沉重起来,也为观看到讴歌共产党的先进典型而激情澎湃。

  通过观看影片,使我内心深处又一次受到深深的震憾。影片事迹教育我们不仅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更要学习他们的兢兢业业、始终恪守着为人民服务的先进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自律能力,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珍惜党的政治荣誉,堂堂正正做人,走好人生路,树立良好形象,坚定不移地完成党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3:公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公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证流动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总公司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党员,是指因务工、经商、求学、居住等原因,离开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地,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三条 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应坚持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严肃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 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要从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规范有效,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模范作用明显发挥。

  第二章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第五条 党员在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

  第六条 党员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地点相对固定,且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由流出地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把组织关系转到流入地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转到其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第七条 党员流动性大,且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单位的,仍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第八条 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流入地党组织,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管理;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或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进行管理,流入地党组织协助管理;可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协助管理,双方经过协商,明确责任,签订“托管协议”。

  第九条 下岗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待其重新就业后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其中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的,其组织关系应转到居住地或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第十条 对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登记,组织部门单独为其建立台帐或信息库,不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其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

  第十一条 对已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其所居住地具备接收条件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党员居住的社区或乡镇党组织;离退休党员在外长期居住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现居住地党组织。其中被原单位返聘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将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第三章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管理

  第十二条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的凭证。其适用于外出务工经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党员可持该证在外出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第十三条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公司党委工作部统一向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领取编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经公司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填写、发放,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第十四条 党员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但无固定地点,确实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由流出地党组织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十五条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在核实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党小组,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负责组织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流入地党组织要定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如实记录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

  第十六条 每年年底,流动党员持证到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参加组织生活的流入地党组织进行年审,年审情况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活动证所列内容填满,流动党员要将原证交回发证党组织,领取新证;活动证丢失,流动党员要及时到发证单位补领新证;暂停流动的党员,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支部收回保管。

  第四章 流动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八条 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变更从业单位、从业地点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第十九条 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教育管理,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二十条 流动党员要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至少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返回后,要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回流入地党组织查验,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原所在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在流动党员中产生会议代表。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维护流动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二条 流动党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实际收入,根据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按月交纳党费。流动党员原则上向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外出期间也可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的特殊性,可以按季交纳党费,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交纳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或以邮寄等方式交纳。

  第二十三条 流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流入地党支部负责按季度向流出地党支部回寄培养考察意见,流出地党组织应认真考察其流动期间的表现,按期讨论其转正。流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3个月以内未向流出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经流出地党组织党员大会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五章 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第二十四条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章程这一重点,通过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开展丰富的教育活动,达到提高流动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要有效地开展对流动党员的宣传教育,传送党员教育资料,不断创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党员外出前,党(总)支部负责人要主动找其谈话,从政治思想、组织观念、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掌握外出流动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在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继续与其保持联系,了解其外出后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决定和工作;在党员返回后,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每年不少于一次),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务分公司党支部要把劳务队伍中的党员纳入管理范畴,统一安排部署。劳务队伍进项目后,劳务分公司党支部要主动与劳务队伍联系,采取本人申明、发放调查表等方法,掌握劳务队伍党员情况,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教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 流动党员外出不报告、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不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查明原因,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按照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章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九条 建立报告登记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或流入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基层党支部要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登记册》,记录流出、流入党员的详细情况。党委组织部要建立函、电子信箱等方式,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与沟通,了解他们的外出表现,通报企业的发展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联系情况作专项记录,定期督促检查。

  第三十一条 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服务功能,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点),受理流动党员咨询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服务。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流动党员及其家属,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其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同时,要做好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保证工作时间有人接听,积极为流动党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十二条 建立约时培训制度。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大量流动党员回家过节的时机,提前做好流动党员学习培训的准备,认真组织好集中学习培训。培训要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提前将培训工作的相关情况通知到培训对象。

  第三十三条 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将流动党员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畴,根据流动党员的情况汇报与流入地党组织的鉴定意见进行民主评议。流动党员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民主评议活动时,必须写出书面总结和思想汇报,待其返回后及时补课。如果流动期间适逢流入地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不能以此代替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在评议结束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流动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对优秀流动党员进行表彰,增强其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评议情况。

  第三十四条 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各党(总)支部要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内容。党支部每季度要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公司党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要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争旗创优达标”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 此办法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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