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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购房协议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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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年*月*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集资房(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

  二、关于所购房屋权属约定如下:甲方以乙方名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关于所购房屋付款的约定如下:购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甲方保管;

  四、关于所购房屋的使用约定:

  1、甲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2、因甲方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楼房,乙方不得做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在甲方使用过程中,涉及必须乙方出面签名等事项应给予配合。

  3、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关系。

  4、乙方负责将本协议购房事宜告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

  5、因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楼房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若就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视为乙方违约;

  2、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对乙方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1、所购房屋建成交房后,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答谢报酬;

  2、自签约日起表示甲乙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协议内容,并履行协议义务至房产证办理妥当;

  3、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按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2:购房赠送露台使用权协议

  购房赠送露台使用权协议

  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居____期____幢____号商品房,甲方赠送乙方露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露台的使用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乐意居____期____幢____号商品房享有甲方赠送的露台独家使用权(相关图纸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为____平方米。

  上述露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上述露台的使用权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73年4月14日止。

  三、鉴于乙方只有露台的使用权不拥有露台的所有权,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不得出租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利用露台进行任何营业行为。

  四、乙方不得改变露台的建筑结构;露台不得加建、扩建、折除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加建遮蓬、晒衣架、天线、旗杆,不得悬挂旗帜、横幅标语、广告牌、招牌、灯箱或其他伸出物,亦不得加建水池、炉台。

  五、乙方必须保持露台清洁卫生,保持露台整洁舒适。

  六、乙方不得超越自己露台范围占用他人的露台,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如将露台使用权与上述购买的商品房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协调第三方与甲方签订露台使用管理协议。

  八、乙方承诺使用该露台时,保证按**乐意居期业主公约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日起生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____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篇3:购房赠送摩托车位使用权协议

  购房赠送摩托车位使用权协议

  甲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位于______居____期____幢______房业主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乙方向甲方购买中山市________居____期____幢____号商品房,甲方随房附赠摩托车位使用权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该摩托车位的使用管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以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赠送乙方摩托车位使用权一个,该摩托车位位于**乐意居____期,详细位置见本协议附件。

  上述摩托车位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依本协议享有使用权。

  二、摩托车位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73年4月14日止。

  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摩托车位。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天灾或政府规划提前回收土地等现象,导致乙方的摩托车位不可用,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乙方使用上述摩托车位期间,每月 5 日前应向甲方委托之中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非保管费)人民币伍元整,并承诺保证遵守该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四、乙方车位性质为停放摩托车,乙方不得随便更改场地用途(例如:堆放杂物、将单车放在车位上等)。

  六、乙方在使用车位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把摩托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应注意自己的财物和人员安全、购买相应保险。若有车辆或财物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不得出借或转让车位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上述车位。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日起生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日期: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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