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食品加工和养殖业情况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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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考察报告2篇

  按照政协通海县**年工作计划和主席会议的安排,在政协副主席杨开伟、杨文良的带领下,于**年3月28日至4月7日,组织政协部分经济科技界委员、县畜牧局负责人以及部分养殖大户和食品加工企业法人共10人,对四川成都德阳市、什邡市、宜宾市、新津县等地的食品加工和养殖业情况进行考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川成都等地畜禽养殖及畜禽产品加工的基本情况

  四川成都等地被誉为天府之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食品加工业走在全国的前列,成为四川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各种养殖及食品的加工。把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有机结合,为促进当地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发展,发挥养殖和食品加工业的特色优势,经过他们认真调查研究、方案比较、反复论证,委托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地养殖产业、食品加工业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把德阳市、什邡、宜宾等地规划为高品质无公害猪肉的生产、加工基地,把养殖产业列为城市和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帮助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首选项目,并据此提出建设100万头以上生猪屠宰加工厂,以此为龙头,联动、带动成都生猪产业化发展项目,确定由德阳、什邡知名企业四川省什邡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得益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美好火腿肠生产线、泓阳养殖公司等承担项目实施。

  整个项目通过良种繁育、商品猪生产、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加工、流通体系及防疫检疫监督等五个工程体系的建设,完善了生猪产业链,推进生猪产业化和食品加工进程,通过打造绿色品牌,提高产品质量,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各地区及周边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和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使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成为本地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市的一项重要战略工程。在考察中我们还了解到,四川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是以遂宁高金为母体,整合“高金”射洪公司、宜宾“高金”、广元“高金”、泸州“高金罐头公司”、“高金”牧业、“高金元一”组建而成的以生猪繁育、养殖、屠宰、分割、鲜销连锁经营、罐头食品生产及猪肉食品精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四川最大的出口型肉类综合加工企业。该公司年生猪养殖能力达100余万头,加工能力达250万头,销售收入达18亿元。**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该公司投资3.3亿元,引进丹麦、德国、法国等世界一流的屠宰、精深加工设备和工艺技术,按“欧共体”、美国农业部等国际质量标准,建成以冷鲜肉、高低温西式肉制品,对日出口的“蒸煮肉”、“熏烤肉”制作及生物科技开发为一体的大型、现代花园式的高金食品科技园。高金公司强大的实力与良好的发展势头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目前,新组建后的高金元一公司拥有按“殴共体”卫生检疫加工工艺设计的年屠宰60万头生猪的自动化生产线,年产分割肉、白条肉、冷鲜肉、大小包装肉制品及副产品100余个品种、3万余吨,其中“元一牌冷冻猪分割肉”获得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公司从生猪原料的采购到市场销售,经过了29道工序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先后通过了iso9000和haccp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认证,并获得四川省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认证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产品在成都、德阳等城市的各大超市深受消费者信赖,冻产品主销北京、上海、东北、广东、湖南等全国十多个省市,并对香港、澳门和俄罗斯进行了出口注册。公司还被盛市、县三级确定为**年至**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我县开展养殖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的基础和条件

  1、近几年来,全县保持了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契机,通过种、料、管、防、训五大体系建设,推进了畜牧业产业化进程,每年全县生猪出栏可达20万头以上。

  2、养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母猪、仔猪、肥猪共同发展,已成为农村致富、农民增收的亮点。出栏率保持较高水平、母猪生产率逐步提高、肥猪育肥和品质性能良好、猪的疫病防治有科学保证,为发展生猪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3、养殖业区域规模化初步形成。随着我县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规模养殖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龚杨、石山嘴、万家和黄龙四个规模化育肥猪饲养专业村,对本县及县外的肥猪供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4、社会化服务功能齐全。通过良种繁育体系,饲料加工推广体系、疾病防治体系、畜产品加工运销及市场体系、技术推广体系五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功能得到了加强。县良种繁育场和供精站每年可为社会提供优质母猪1500头,商品仔猪2500头,年可供优良种猪的精液3.5万瓶,可改良母猪1.4万窝。建立健全动物疫情测报中心,并实现了对动物主要疫病的定期监测、快速反应能力和信息的反馈,为疫病诊治、预防提供科学的依据。

  随着通海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县的养殖和食品加工业将会有较快的发展,参与市场竞争的加工业主将会越来越多,这对于刺激本县的食品加工、拓展市场的空间,展示自己的优势将更为明显。

  三、对我县开展养殖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领导,着手制定养殖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的发展规划。食品工业将成为一大产业,养殖和畜禽产品的精深加工是这一产业的支柱。我县提出的“工业强县”战略,应当包含畜禽产品的加工项目。养殖业是千家万户的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亮点,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养殖大户、专业户和农户齐头并进的态势,每年出栏的畜禽超过二百万只(头),产值达到2.2亿元。但是出售活禽(畜)等初级产品仍然是普遍现象,产业链短、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明显是我们的软筋,因此,县政府应当利用我县的畜禽生产优势,加工畜禽产品的传统,成立班子和工作机构,开展调研,制定养殖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的发展规划,使养殖和加工配套,出栏的数量和产生的效益相符,养殖户、加工户和财政“三赢”。达到发挥优势,开辟财源,富民强县的目标。

  2、投入资金,扶持现有养殖,特别是食品精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企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动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载体,是推进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的养殖业也有一定的规模,但畜禽产品的加工企业仍然是空白,连过去零星的作坊式加工也不见踪影。相反,省外的加工企业不断涌现,其产值和效益大幅度提升。为此,要采取引进、培植、恢复等形式,在不断扩大养殖的前提下,投入资金、人力,发展畜禽产品加工企业。立足标准化、国际化、规模化生产,通过引进和培养人才,改造和扩建厂房,更新和改进设备,逐步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企业。

  3、创立品牌,加大通海畜禽产品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我县畜牧业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优势,确立蛋类、禽类和肉类产品品牌,以相对规模大的企业为主,建立行业协会,共同创造、培育品牌。有关职能部门要引导企业推行品牌发展战略,实施“绿色生态”战略。养殖业主也要实行无公害养殖,减少添加催肥等药剂的使用,打破通海的蛋、禽外销量大、信誉好,但没有品牌的历史,要逐步规范养殖、规范市场行为,创造条件,引导重点企业申报无公害或绿色食品认证,为创立通海的蛋禽品牌打下基矗此外在扶持肉类精深加工企业的同时,就要超前考虑品牌,并为品牌的创立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4、确保食品安全,增加和提升我县肉类食品的品种和档次。食品工业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针对我县私屠滥宰时有发生、肉类食品单一的情况,要采取措施,强化集中定点屠宰,加强检疫和肉市场管理,也要适当的添置和更新宰杀设备,扩大屠宰量,向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方向努力。要引导肉类加工企业增加肉类品种,恢复和改造传统品种,创新新品种、丰富肉类食品、提升档次,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的要求。

  5、搞好协调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县各级要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为养殖和肉类企业加工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食品工业、养殖户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真心实意地帮助,耐心周到的协调,竭尽全力地解决;对危害群众的假冒伪劣、违法侵权、危害生命安全的非法厂家,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要为吸引省内外食品加工企业创造环境和条件,通过企业招技术、招人才、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利用省内外的品牌优势,拉动传统产业步入现代食品加工业,为全县的食品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篇2:餐饮业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 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篇3:餐饮业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8.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9.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11.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2.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3.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4.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5.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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