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铝合金门窗施工合同(2)

7056

铝合金门窗施工合同(2)

  铝合金门窗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彩铝门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彩铝型材门窗。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

  三、原材料选择: 。

  四、本合同适用法律及法规:《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现行相应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五、合同单价与工程量及总工程造价:

  铝合金门窗综合单价为 元/㎡;该项目约 ㎡;总造价约元 。

  (备注:以上单价不含土建配合费、税金及检测费。)

  六、工程进度、质量及验收要求:

  1、工程进度:乙方施工进度以甲方进度为准。若遇重大设计变更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建设方甲方原因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2、铝型材质量符合GB/T5237-20**标准。甲方要求品牌为 “ 凤铝 ” 888推拉窗铝合金型材;主型材壁厚为 1.2 mm;颜色为;色号为 。

  3、 中空玻璃符合GB11944-20**标准。规格为5mm+6A+5mm单面白色钢化。

  4、 工程材料参见乙方提供的主辅型材及配件检验报告,主要配件为广东“凤铝专用”五金件。

  5、详细技术要求见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进行制作。

  6、 质量:按现行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经检验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完整的归档资料。

  7、门窗检测由乙方负责样窗送检。送检数据以实际送检数据为准,如送检数据与图纸数据不符时,其由于甲方更改图纸设计要求所导致的数据不符情况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付款方式:

  1、第一批外框进场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30%的工程进度款。

  2、第一批窗扇进场完毕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的工程进度款。

  3、全部安装完毕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的工程进度款。

  4、验收后甲方应在七日内付给乙方工程总额 %的工程进度款。

  5、剩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双方无质量异议,甲方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量计算:

  工程结算面积按甲方图纸洞口实际尺寸计算,转角及飘窗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九、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后15日内组织验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解决或完成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即视为工程竣工,在验收后15日内如无任何异议不予签字,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通过。验收应按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进入工地创造便利条件,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规范的门窗洞口尺寸(同系列窗型高、宽不得大于±20mm);协调解决施工所用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吊装工具、水电及三线(面线、水平线、垂直线位置);协调解决乙方堆放场地、水、电源位置。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因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三线

  位置及施工配合,乙方可顺延工程日期。甲方承担施工配合事宜,如洞口二次修补及抹灰等责任。

  (二).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施工,并负责此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维修服务工作,乙方保修期为一年,并负责终生维修。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由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破损及其它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保修期外,乙方负责维修,由业主承担全部费用。

  (三)、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四)、乙方按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施工中如发现自身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3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准施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材料损失均由过失方承担。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范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甲方批准,经甲方审查核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所发生的责任与费用由强行施工方自负。

  (五)、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六)、施工期间乙方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质量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甲方派驻工地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十一、 违约责任: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订的合同履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家庭装饰施工合同格式(1)

  合同编号:20**1018

  家庭装饰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

  甲 方:

  乙 方:

  广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方):

  姓名:

  电话:

  乙方(被委托方):

  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就甲方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包给乙方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义务与经济责任,同意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居室规格 室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艺做法及质量说明(详见附件一)。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限期为天,开工日期为年月

  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5、工程造价(大写)元,

  主材造价(大写) 元,RBM

  总造价(大写)元,(详见附件二:工程报价单、主材报价单)。

  二、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工艺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作为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的依据。

  2、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执行。

  3、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三、工程变更

  1、施工过程中,甲乙如有特殊要求,或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应提前与设计师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订立工程变更单(附件四),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工程增减项按公司统一报价收费,并与中期款一起结算;中期后的增减项,再签署变更单并交纳增项费用后,乙方再进行施工。

  3、工程减项不能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0%,超过部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减项金额的20%作为材料、人员的损失调整费。

  4、中期后增项必须先付清增项的费用在进行施工。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本工程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若由于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以及供应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主材明细单(详见附件三)中详细注明品牌、型号、规格等级,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作为合同附件。如实际使用与主材明细单所列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双方的工作

  (一)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施工内容及工艺要求,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应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与乙方商定费用并签订协议。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中所涉及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对原有建筑的质量情况与乙方共同交底,包括原有管线的施工图。如因甲方对工程了解不详而造成交底不实,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代表队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配合乙方办理工程签证手续。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甲方代表:

  4、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有建筑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房屋(室)的,甲方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与消防等工作。

  (二)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报请甲方代表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格、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配合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或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甲方要求提前使用,应签订协议。

  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监理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下表分期支付工程款(不含设计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附件六)甲方三日内如无异议,即视为同意,予以签字确认,并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七、主材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主材全款,总款项元。

  2.、每项主材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主材结算单(附件),甲方三日内无异议,即视为同意,予以签字确认,并结算清款项。

  八、设计费

  1、设计费与工程管理费,在签订合同后与首期款中一次性交情,设计费为

  2、工程后期增减项,设计费不做调整。

  九、赶工费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得到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赶工费计算方式为:工程总造价 × 5‰ × 天数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工期过半,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甲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应从支付之日起每天加付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造成工期顺延,并且每延误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返工费用与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工期也不得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质量问题返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如拖延工期每拖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6、出现纠纷双方积极协商。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应给予对方合同额或剩余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作为单方终止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或协商解决)。

  十一、安全施工及防水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消防规定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现成》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现成》。

  3、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成、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乙方作为装饰专业人员有义务从专业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设计方案或设计修改意见,甲方应认真采纳。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可可采取协商解决。

  2、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

  1、向广饶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工程保修

篇3: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3)

篇一: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年 月日, 总日历天数:日历天; 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_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 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 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 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__ _ 月__ 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 包 人:(签字、盖章): 承 包 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篇4:扬州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1-5万元)

  扬州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1-5万元)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 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或项目: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要求等

  四、计划工期及延误责任:

  自 年 月 日始,确保在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保证金 合同价的5%。除不可抗力、非甲方原因外,每延误一天,罚 1000 元,逾十天以上者,罚款加倍。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专业施工规范施工,主管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工地应有安全保卫措施,并承担竣工交付前的保险业务。

  2、乙方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附清单)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规定的质量要求,有质量保证书及材质试验单等相关质保文件,且经甲方认可。

  4、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施工,以保证质量,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甲方指派 同志任工地甲方代表,进行质量、工期、造价控制和施工管理监督。

  5、乙方应保证周围建筑物安全不受施工影响,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在甲方代表下达指令前予以保护好。若有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6、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和审计处相关同志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7、本工程中发生的所有非定额范围内的用工每项次签证点工在10个工日以内或签证金额在500元以内,由工地甲方代表签认即可(变更不得超过2%),超过以上标准的按后勤保障处有关规定执行,凡变更项目必须在甲方同意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签证,否则,甲方认为变更不产生费用和工期延期,无须签证。

  8、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必须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返工费用乙方自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文明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内的整洁卫生,工作人员的言行,必须符合校园精神文明要求,对施工噪音的控制必须符合扬州市有关规定,在正常教学时间,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

  10、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乙方承担保修义务。

  11、工程延期:非乙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并不得将甲方单位相关资料外泄。

  七、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按要求将结算报告给甲方,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报决算,停止报名参加维修工程投标,直到结算送达甲方。

  八、合同价款:

  九、结算方式:

  五万元以下工程按实结算。竣工结算时,若该报价低于审计结果,以该报价为结账依据;若高于审计结果,以审计结果为结账依据。

  十、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在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

  十一、工程变更价控制在合同价款的15%

  十二、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给任何个人或单位,若分包被甲方发现,一律取消其承包资格,且今后不得在扬州大学竞标。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招标文件精神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二份,一份给甲方审计部门,一份财务结账。

  十六、双方需补充的事项: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和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文件均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书。

  2、工程质量为合格。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施工,施工用水电费挂表计量,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4、乙方在施工中需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自负。

  6、各项规费按施工企业承发包计价手册上核定的费率计取,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单独计费,综合在分项报价中;管理费、计划利润费率按工程三类别计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篇5:扬州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5万元以上)

  扬州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5万元以上)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 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或项目: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要求等

  四、计划工期及延误责任:

  自 年 月 日始,确保在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保证金 合同价的5%。除不可抗力、非甲方原因外,每延误一天,罚 1000 元,逾十天以上者,罚款加倍。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专业施工规范施工,主管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工地应有安全保卫措施,并承担竣工交付前的保险业务。

  2、乙方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附清单)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规定的质量要求,有质量保证书及材质试验单等相关质保文件,且经甲方认可。

  4、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施工,以保证质量,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甲方指派 同志任工地甲方代表,进行质量、工期、造价控制和施工管理监督。

  5、乙方应保证周围建筑物安全不受施工影响,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在甲方代表下达指令前予以保护好。若有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6、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维修管理科和审计处相关同志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7、本工程中发生的所有非定额范围内的用工每项次签证点工在10个工日以内或签证金额在500元以内,由工地甲方代表签认即可(变更不得超过2%),超过以上标准的按后勤保障处有关规定执行,凡变更项目必须在甲方同意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签证,否则,甲方认为变更不产生费用和工期延期,无须签证。

  8、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必须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返工费用乙方自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文明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内的整洁卫生,工作人员的言行,必须符合校园精神文明要求,对施工噪音的控制必须符合扬州市有关规定,在正常教学时间,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

  10、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乙方承担保修义务。

  11、工程延期:非乙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并不得将甲方单位相关资料外泄。

  七、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按要求将结算报告给甲方,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报结算,停止报名参加维修工程投标,直到决算送达甲方。

  八、合同价款:

  九、结算方式:

  中标价+

  十、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书送达维修科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定价、甲供材)的50%,初审结束结算送达审计处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定价、甲供材)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在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

  十一、工程变更价控制在合同价款的10%

  十二、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给任何个人或单位,若分包被甲方发现,一律取消其承包资格,且今后不得在扬州大学竞标。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招标文件精神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二份,一份给甲方审计部门,一份财务结账。

  十六、双方需补充的事项: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和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文件均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书。

  2、工程质量为合格。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施工,施工用水电费挂表计量,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4、乙方在施工中需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自负。

  6、各项规费按施工企业承发包计价手册上核定的费率计取,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单独计费,综合在分项报价中;管理费、计划利润费率不得高于三类工程相应的费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