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规章制度(含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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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

  第一节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第三节退休

  第三章 工作、休假

  第一节工作时间、休息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章 员工守则 第五章 工资规定 第六章 教育培训 第七章 员工福利 第八章 工伤事故处理 第九章 安全生产 第十章 奖惩

  第一节 奖励 第二节 惩罚

  第十一章 劳动纠纷 第十二章 附则

  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员工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员工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劳动合同书雇用的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的准员工。

  第二章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解雇

  第一节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3条 (录用)

  公司将从立志从事搅拌·混和·混练设备制造及纤维织物标注记号笔制造、销售的人员中选拔员工。被录用的员工须填写并提 交以下文件: ? ? ? ? ? ? ? ? ? ? ?

  员工登记表;

  照片(最近3个月以内的照片); 身份证明(复印件); 户籍证明(复印件); 最终学历毕业证书;

  资格证明书(拥有特殊技能者); 健康诊断书或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

  劳动手册及上家单位发放的离职证明书或待业证明; 上海银行储蓄卡(工资卡); 职员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在公司工作期间,员工有以下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总务人事部,以保证员工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1、姓名;

  2、户籍、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3、婚姻状况、家庭状况; 4、紧急联系人、担保人; 5、学历教育、培训结业及进修毕业; 6、身份证号码; 第5条 (试用期)

  1、新被录用的员工原则上都需经过试用期考核。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缩短试用期;

  2、在试用期中或试用期满后,如果公司认为试用者的技术、工作成绩、出勤状况、健康状况及其它状况等不能作为本公司

  员工继续留用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记入工龄;

  4、试用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1)有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

  第4条 (员工个人信息更新) 公司的日常管理的顺利进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3、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4、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5、合同内容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未约定或约定不清的,以《劳动合同法》及本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等规定所确定的

  内容为基础;

  6、劳动合同期限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7条 (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8条 (劳动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条 (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当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录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形象、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伪造、篡改履历、证明书等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7)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8)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职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经济性裁减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实施。 第10条 (员工资格丧失者的义务)

  1、公司高级管理员工、高级技术员工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内不得到与本

  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

  2、辞职、退职、被解雇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必须返还从公司借用的物品及其它应当归还的物品,并清算债权、债务。 第11条 (退职手续)

  员工退职时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公司的审批,交接好本职工作后,方能办理相应的退职手续。员工在合同期内决定退职时,应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依据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内的3天)向公司提交退职申请。在退职申请尚未得到公司批准之前或退职申请提交后未满30天(试用期内的3天)的期间内,员工应坚持在原岗位工作,并在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与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

  退职手续包括:

  (1)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及其他公物; (3)退还办公用品、电脑及宿舍等; (4)结清与公司的帐目,归还公司款额;

  (5)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

  第12条 (经济补偿)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涉及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

  第三节退休

  第13条 (退休年龄)

  1、男性员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员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本公司退休人员的聘用:

  公司员工退休后继续聘用的按公司【退休人员继续聘用规定】【SPQG-ZW-JG-024-20**】实施。

  第三章工作、休假 第一节 工作时间及休假

  第14条 (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员除外)。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天8小时,上班、下班、

  午休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1)上班时间 上午8时30分 (2)下班时间 下午5时00分 (3)午休时间 12:00时~12:30时

  一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40小时,公司可以在不超过此时间范围的前提下根据业务需要,实行3班轮换或2班轮换工作制。

  2、工作时间变更: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前提下,可以对全部或部分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第15条 (午休时间的利用)

  员工在午休时间内因私外出必须得到直属管理者的批准。外出时间只能在午休时间范围内,而且午休外出时间不得超过 半小时。

  第16条 (休假)

  1、公司休息日定为每周的周六、周日; 2、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3、公司按国家有关法规给予员工带薪年休假;

  4、特别休假指:婚假、丧假、产假、产前假、哺乳假、计划生育手术假。公司按国家有关法规给予员工特别休假; 5、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其它休假天数由公司确定。 6、具体参照《公司休假制度》【SPQG-ZW-JG-017-20**】。 第17条 (休息日变更)

  当发生自然灾害、电力事故、业务变故及其它重大事件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休息日。 第18条 (加班)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劳动合同法》规定范围内安排员工加班。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员工加班必须有 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公司领导同意,才可进行加班。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除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休息日的加班,首先以补休形式调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 员工加班的具体实施办法按公司【加班管理规定】SPQG-ZW-BZ-020/20**实施。 第19条 (出差)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指派职员国内外出差。员工出差或因公务在公司外进行工作时,上班时间依据出差地业务单位规定 的工作时间。为保证出差任务的按期完成。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特别制定工作时间。

  具体参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SPQG-ZW-JG-015-20**。 第20条 (发生灾害时的工作)

  当发生灾害及其它重大变故时,公司可以调整工作日期、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作为正常工作日期、时间的替补。

  第二节 考勤管理

  第21条 (考勤方式)

  1、员工采取上、下班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考勤卡进行考勤;

  2、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22条 (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2、迟到时间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超过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

  3、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到总务人事部门报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5、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23条 (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2、员工一个月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24条 (因私会客)

  1、因私会客必须在休息时间内、指定场所进行;

  2、如果因急事需要因私会客时,事先必须向上级主管申请,在经过主管许可后方能会客。 第25条 (请假)

  1、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年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2、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照请假类别附上相关凭证,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总务人事部门核准;

  具体参照公司《公司休假制度》SPQG-ZW-JG-017-20**。

  第四章员工守则

  第26条 (仪表大方)

  1、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2、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

篇2:公司办事处业务员使用GPS仪手机规章制度

  公司关于各个办事处业务员使用GPS仪手机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办事处,下属驻外业务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司“建造学习型组织,打造狼性团队”的活动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格林公司实际,制定了GPS使用规章制度,现将各项制度下发,请全体驻外业务员认真遵守执行!

  格林公司GPS仪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对GPS仪手机的管理,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一)GPS仪手机的使用由总经办统一购置、统一管理;

  (二)GPS仪手机首先满足各办事处业务员使用;

  (三)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应填写GPS仪借用申请表,获得总经办批准后,到办事处领取GPS仪手机;

  (四)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必须在申请表中写明借用日期;

  (五)在工作期间GPS仪手机原则上不对外借用;

  (六)使用GPS仪手机的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在使用期间须交纳使用押金:使用第一年按100元/月缴纳,使用第二年不再缴纳此项费用(退还押金按年限计算,具体分两类情形:(1)一年内调离的应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将手机归还总经办保存。(2)一年后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将退还所有押金,在第二年不再缴纳此项费用)押金从业务员工工资中逐月扣除,缴纳押金后,就财务收据和总经办的领取登记作为退还押金的凭证。 公司将押金全部退还员工后,手机将归员工私人所有。

  (七)使用GPS仪手机的驻外人员应爱护手机,精心使用,当发现手机系统不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请电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试、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二、为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现对GPS仪手机使用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每天监督并记录员工的所在位置,以及适时监督员工的开机时间,并有考核规定。

  (二)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必须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不得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出现则按违规处理:

  (1)凡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经核实没开机的。

  (2)凡在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内,发现员工未在工作地点的 。

  公司将作以下处罚规定:

  ①一般业务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②办事处主任发现一次罚款20元

  ③业务经理发现一次罚款30元

  (三)GPS仪手机维护:

  1、所有手机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3、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通知总经办。总经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1)一年的使用期内,经权威部门鉴定手机故障系人为所致,GPS仪手机使用者将根据情况作出赔偿。

  (2)手机故障经确认非人为所致,总经办将协调电信公司解决。

  (四)GPS仪手机话费补贴:

  1、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话费补贴 元。

  2、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3、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本规定自20**年12月3日起执行

  **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办

  20**年12月3日

篇3:园林公司宿舍规章制度

  园林工程公司宿舍规章制度

  为严格宿舍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执行。

  1、被公司聘用部长以上级别(经理)的同志家在外地够不上通勤的同志可在公司吃住,可住两人一房间。

  2、部长以下(含部长)家在外地够不上通勤的同志可在公司吃住,可住四人一房间。

  3、住宿职工的家属来公司探亲,公司另行安排房间。

  4、公司外来客人可另行安排招待房间。

  5、后勤管理人员及住宿人员可在公司洗浴室洗浴,每周一、三、五、中午12点-点,晚7点-9:30分为女职工洗浴时间,每周二、四、六、中午12点-1点,晚7点-9:30分为男职工洗浴时间(可先向管理部预约)。

  6、活动室开放时间每天中午12点-1点、晚7点-9:30分,凡公司职工都可以到活动室参加娱乐活动,请大家注意室内的环境卫生,不许随地吐谈、不许乱扔垃圾、烟头等,用完的各种用具要放回原处。否则扣罚当事人1-5分。

  7、各房间的卫生谁住谁负责,注意室内卫生常用品要摆放整齐,注意墙壁卫生,不要乱放乱划,否则扣罚1-5分。

  8、未经公司准许,不许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自己的物品一定要保管好,离开寝室要锁好门窗,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并扣罚2-10分。

  9、不许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一经发现处罚10-20分。

  10、走廊及活动室的卫生一、三、五、由女职工负责,二、四、六、由男职工负责,星期日共同打扫。

  11、凡住宿的同志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遵守就寝时间,不要在室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不许随便乱串寝室,晚22点以后必须息灯,不要夜不归宿,如有事不能归宿者可向管理部请假。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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