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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专业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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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科学专业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毕业实习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完成本科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这一教学环节,完成相应的学分。为便于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办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学工办人员等组成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虎;副组长:潘杰

  小组成员有:健。

  主要职责:

  1.讨论与制定实习方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习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并拟定毕业实习计划,决策与动科专业毕业实习所有事件;

  2.实施毕业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主要配合企业做好学生的实习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对实习学生的检查,并组织专业教师对实习学生的跟踪指导,对实习过程和效果进行控制和监督;

  3.按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及时与企业进行交流,向企业介绍学院的现状和学生实习的相关要求,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考察企业作为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的可行性(基地评估);

  5.毕业工作实习结束后的评价与质量考核、工作总结、决定实习成绩(一票否决制)。

  二、组织管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为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实行实习提前介入制度,即在实习进行之前,进行实习的准备工作。如:确定实习地点、学生实习选择的方向、双向选择实习地点;

  同时遴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组织审题选题、制定实习计划、明确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实习、论文任务和要求等。

  (二)毕业实习计划制定的要求

  毕业实习计划包括以下内容:实习目的、时间安排、内容与地点(包括指导教师、所选题目)、组织要求(包括实习纪律、注意事项、考勤要求、实习日记要求、毕业实习报告要求、毕业论文要求等)等。

  (三)毕业论文立题、选题要求

  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选题,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论文立题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定;学生与指导教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选题。部分学生也可以根据已选或拟选实习单位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与指导教师商讨确定选题。

  选题要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学术或应用价值;应使学生能完成或者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结果;选题一般不得重复,若出现相近,应体现出在内容和要求上的不同。参加第一阶段实习的学生要选择来源于生产实践的题目。只进行第二阶段实习的学生可以根据实习内容确定毕业论文的类型。

  (四)毕业实习的管理要求

  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调安排实习地点,做好毕业实习的发动和落实工作,以确保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为学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和毕业论文工作提供保障,并为学生的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1.教学管理:制定落实好实习计划,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质量监控等工作,组织业务教师进行毕业实习的指导和检查,以完成高质量的毕业实习报告,协助学生管理,配合做好学生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协助学工办做好学生的纪律与管理工作。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在做好论文的督促、指导基础上,协助管理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

  2.学生管理:制定毕业实习相关规定和纪律,组织好班主任和班干部做好学生的毕业实习管理工作,随时关注和安排好学生与毕业相关的事项,协调好毕业实习和学校工作的关系,协同企业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实习期间注意事项与考勤要求,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就业指导工作等,协助教学管理,做好毕业实习的组织和实习质量的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发现并帮助解决学生毕业前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以保障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

  三、对学生的管理要求

  (一)实习学生要及时落实实习地点,选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和确定论文题目,以选定本专业教师为主,一般具备硕士以上或讲师以上职称的在岗专业教师,每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一旦确定,不经批准不能随意更改。选题确定后,依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开题报告。

  (二)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论文工作,可聘请所在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由本专业教师负责掌握其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三)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要尊敬教师、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四)严格遵守纪律和实习制度。

  1.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必须按规定请假。首先要向实习单位请假,再到学工办备案,在校内的必须首先向导师请假,后到学工办写请假条。凡随机抽查1次不在岗者,评定成绩降低一级(10分),3次不在岗者及累计缺勤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5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校外实习的学生,除了校内的论文指导教师,必须有一个校外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负责管理,给学院提供详细的实习单位及电话。

  3.第一实习阶段各个实习小组设立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统筹领导和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每个小组每半个月向学工办负责老师汇报1次小组情况,每个班级每月向班主任汇报1次班级总体情况,其他时间有事情及时联系班主任和学工办。第二阶段视实习情况再另行确定实习小组。

  (五)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教师汇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工作进度,听取教师对工作的意见和指导;做好毕业实习笔记(人手一本,以备检查),真实填写《教师指导记录表》。

  (六)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财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热爱劳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七)实习期间经查(或经他人举报)发现有违规现象者,经学院认定后,将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按照规定实习学生必须签订毕业实习相关安全协议。

  四、毕业实习的其他要求

  (一)实习期间学院将以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督察或抽查学生实习情况。对不到位、随意离开岗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实习开始后超过一周以上不到实习地点,按实际缺勤天数处理,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缺勤超过全过程的1/5计算。

  (二)凡是学生无故不听从老师指导与安排、不正常参加实习活动,老师均有权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五、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一)毕业实习成绩。它由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占60%)和日常表现成绩(包括单位鉴定、实习的表现、小组检查情况等,占40%)两部分组成。毕业生要做好实习记录,并完成一篇结合专业特点和生产实际的毕业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报告给出成绩;同时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需要单位盖章),总结遵守实习规定、实习态度、实习完成情况和收获等,由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根据实习期间的表现,负责给出日常表现成绩。

  (二)毕业论文成绩。比例为:评阅成绩:答辩成绩=2:8。

  (三)实习成绩和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必须重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四)学院将加强毕业实习的质量监控,进行不定时抽查和检查,对于不遵守实习规定,未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不能评定成绩。

  附:1.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

  2. 毕业实习进度安排表

  动物科技学院

  二○**年十二月

篇2:职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规定

  为明确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上岗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条例,特制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健全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构建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和各系部及班主任共同组成的学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管理网络,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1、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协同系部联系落实学生上岗实习单位 ;负责提前上岗实习学生的审批;制订学生上岗实习的有关规定,编印学院与用人单位及学生与学院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学生月度考核表、学生实习鉴定报告等材料;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做好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联系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不定期检查各系部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台帐,定期汇总、通报学院学生上岗实习及预就业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学工处工作职责:负责上岗实习学生奖惩情况的资格审核 ,协同系部做好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教务处工作职责:负责上岗实习学生学籍管理资格复核等工作;制订上岗实习学生的上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安排实习学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和考务工作。

  4、系部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系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工作计划,联系落实学生实习单位;负责系部上岗实习学生的资格审核;负责签订上岗实习学生与学院的实习协议书及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实习协议书;负责组建各实习单位的实习队,确定实习队负责人;不定期检查各班级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台帐,定期汇总、通报系部学生上岗实习及预就业情况;做好系部学生上岗实习前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平时管理工作;负责上岗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做到每月汇总一次,并于每月3日前交院招就处;定期检查上岗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情况;及时传达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有关精神,具体部署系部学生上岗实习工作;负责本系毕业班学生实习工作的考评、鉴定与择优推荐工作。

  5、班主任工作职责:负责班级上岗实习学生的资格核查;密切保持与实习学生的联系,跟踪了解班级上岗实习学生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每两周至少与实习队或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并填写跟踪管理台帐,及时协调处理学生实习中的问题,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班级学生实习成绩的考评工作。

  二、学生上岗实习的工作程序

  1、对自找单位上岗实习学生,必须将单位实习录用证明和个人上岗实习申请(经家长签字)交班主任核准,并经系部审核同意、盖印后送交院招生就业处,招就处汇总后将名单报送院财务处、学工处、教务处,核查无误后,由招就处审核批准上岗实习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对由系部或招就处组织应聘录用的学生,系部或招就处应留存用人单位的录用函,并将录用学生名单经招就处统一报送院财务处、学工处、教务处,核查无误后,由招就处通知相关部门。

  2、上岗实习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前期学习任务,在校期间没有受到学校任何处分(受处分的学生需到班主任处领取“受处分学生民主评议”表,经班主任、系部、学工处民主评议同意),同时学生不欠学杂费(特困生须申请缓交款计划并经班主任、系部和学工处签字同意)。

  3、学生在上岗实习前必须领取“离校通知单”,到学院财务处、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与学校签订相关的实习协议书后,将“离校通知单”和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交至班主任处保存,毕业时由班主任凭《离校通知单》等相关材料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学生毕业证书。

  三、明确学生上岗实习的具体要求

  1、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要服从实习单位领导的管理,认真实习,踏实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虚心求学,加强实践技能的锻炼,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加强安全生产和居住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多创佳绩。同时,学院为了做好实习生上岗情况的调查,对三人以上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学生,由系部成立实习组(队),并推荐专人负责,负责人每月月底前将本实习组(队)当月的实习情况“月度汇报表”邮寄到系部;学生本人每月必须与班主任主动联系1至2次,以便班主任能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的“月度考核表”邮寄给班主任,无故缺交考核表二次者,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

  2、学生在上岗实习期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或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认真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者一经查处,学校或实习单位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学生在上岗实习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分的,由实习学生个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岗实习期间,应将安全文明生产放在首位,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同时学生也应该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学生因违规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与实习单位协商处理,学校帮助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4、上岗实习学生应加强居住安全意识。对实习期间继续住在学校的学生,须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系部同意后报学工处,由学工处和相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实习学生在住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对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单位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实习期间需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班主任签字同意后

  ,方可外出租房,并要按租赁住房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将经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班主任签字同意的个人申请和租房协议书交班主任,租房住宿期间的安全由学生个人负责。对擅自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的安全问题,一律由学生个人负责。

  5、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原则上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凡因个人原因需中途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用人单位和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对于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

  6、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完成经企业鉴定的上岗实习报告一份,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设计课题(论文),并按期返校参加答辩,上岗实习报告必须于毕业当年的6月20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的上岗实习报告和实习期间的月度考核情况,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经系部审核后记入学生学籍卡。学生实习成绩或毕业设计不合格者均不予毕业。

  7、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前,要主动与实习单位协商签订省教育厅颁发的《双向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并于毕业当年的6月25日前交班主任,招生就业处凭学生签订的《双向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单位录用证明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学生《毕业生报到证》,同时由保卫处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

  8、凡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课程或未通过规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技能等级考试的学生,实习期间应及时做好相关课程的复习,并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回校参加课程重修和考试。

  9、为便于实习学生更好www.pmceo.com地了解学院对实习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要求,上岗实习学生应经常登录学院招生就业处网页一览,也可通过邮件与系部或招就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学院网址z招生就业处邮箱z)

  四、其他说明

  1、未上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在校内完成由系部安排的毕业设计课题,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已上岗实习后因故又中止实习任务的学生,也必须回校继续完成系部安排的毕业设计课题。

  3、在校的毕业班学生仍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4、招生就业处为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提供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或推荐就业。

  5、本规定自20**届毕业生起实施。

篇3:地产控股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使用管理办法

  地产控股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1.1通过毕业生实习计划,为公司发展挑选合适的人才。

  1.2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知识新、观念新、心态积极等优点,可以为公司的管理带来新的活力。

  1.3 应届大学毕业生使用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合理化。

  2.适用范围

  置业公司及各项目在正式架构编制以外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行政中心负责置业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的使用管理,并对各项目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数量和效果进行把关。

  3.2各项目人事部门负责所属项目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计划、招聘、录用、培训、实习安排以及实习效果评估汇总、人事处理等管理工作。

  3.3各用人部门负责所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岗位辅导、任务安排以及实习效果评估工作。

  4.应届毕业实习生的使用管理

  4.1置业公司按正式编制人员的10%、项目按正式编制人员的2%安排应届毕业生实习;行政中心根据每年年末定编情况下达各项目下一年实习生指标,并对实习岗位予以把关审核。

  4.2属于指标内使用的实习生之工资、补贴等费用在目标责任书的人力资源成本预算中单列专项费用开支。

  4.3 所使用的应届毕业实习生必须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物业系统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业成绩优良,专业与实习岗位对口,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4实习时间限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不得超期使用。

  4.5 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应签订实习协议。

  4.6 优秀应届毕业实习生可免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签定劳动合同。

  5.应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待遇

  5.1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按月发给实习津贴,标准为:硕士生1600元/月,本科生1400元/月,专科生1100/月。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发薪日一致。

  注:行政中心定期根据人才市场情况对实习生的津贴标准进行评估。

  5.2实习期间,节假日加班统一按40元/天支付加班费,不考虑超时加班费。

  5.3食宿费用及补贴与公司员工一致。

  5.4假期享受与公司员工一致,病事假按日扣减实习津贴;公司可因应实习生未完成学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需要给予必要的返校学习活动时间,并作为事假处理;但须事先向所属部门请假。

  5.5交通车使用权与公司员工一致。

  5.6因公出差食宿补贴标准按公司普通员工标准执行。

  5.7实习期间属劳务关系,保险、工伤自理。

  6.罚则

  指标内使用应届毕业生必须按照额定数量使用,且必须遵守使用期限。超额超期使用将按照目标责任书有关超编的管理规定处理。

  7.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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