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车间管理制度2
一、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经理(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重视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消防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九、经理(厂长)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副经理(厂长)在经理(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篇2:食品公司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一、现场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水鞋,正确佩带员工证。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吸食果冻和其它半成品。
10、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1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载动bp机、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13、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6、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8、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9、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0、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21、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22、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23、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24、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25、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26、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27、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卫生制度
a、人卫生制度
1、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2、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3、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4、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5、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6、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7、员工使用卫生间严禁穿着水鞋,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冲洗卫生间。
8、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脏物污染半成品。
9、严禁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10、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11、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篇3: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 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