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服务拟建立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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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拟建立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培训、管理

一、拟建立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

  1.管理处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

  管理处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

  2.管理处运作方式

  管理处实行管理处经理负责制的直线制领导形式,下设业户服务部、设备管理部、保安服务部、保洁绿化部四个部门,实施管辖区域内统一的物业管理。

  管理处经理集指挥与职能于一身,全面掌握日常工作及人员状况,减少失控。各项工作的安排及临时任务的下达,均由管理处经理直接安排,各部门主管下属员工直接向其主管负责,各部门主管直接向管理处经理负责。

  3.部门职责

  业户服务部:业户服务部主要负责日常与业户之间的联系,处理包括入伙服务、业户接待、权籍管理、收费管理、维修资金管理、装修管理、档案管理、投诉、报修等事宜,协调各部门工作。

  保安服务部:保安部负责小区治安,交通与消防管理工作,包括门岗服务、巡视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监控管理服务、治安管理服务。

  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负责整个项目的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包括电梯设备、房屋、给排水、供配电、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等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保服务。

  保洁绿化部:清洁管理部负责环保管理及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和绿化服务。

  此外采购、人事、培训等事务将由人事部、物流中心、培训中心与管理处经理负责。

二、培训及管理

  1.培训承诺

  各类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各类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培训计划

  源源不断的人员培训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保证。为此,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了自己的“培训中心”。“培训中心”每年举办二期6个月全脱产的物业经理培训班和不定期的各类专业的培训班。

  培训师资由公司中级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和外聘一些专家、学者及境外资深物业管理专家担纲,讲授市场的营销策划和各类物业的管理,从物业管理的规范服务、运用计算机管理到物业管理人员的配备及物业管理经费的筹措、成本核算及资金的运行等。到目前为止,已有多名人员经过经理岗位培训上岗,而且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3.新进员工培训方案

  培训目的:使新员工了解公司概况、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等,以便能迅速地适应公司的运作模式、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内容:

  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介绍;

  公司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教育;

  企业文化、价值观的传递;

  《员工手册》、职业道德及有关制度教育。

  培训时间:4课时。

  4.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培训

  通过培训使培训人员能参与市场竞争,能独立操作一个楼盘,有较强的公关意识与协调能力,必须掌握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懂得各类物业权属的手续办理,掌握资金的运行原则和资金的正确使用,成为企业领导的好当家。

  培训时间为3~4周。

  5.各部门主管培训

  通过培训,能协助物业经理的工作,做好各自岗位的本职工作,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属进行岗位培训。

  培训时间为3~4周。

  6.一般管理人员培训

  通过培训,树立100%为业户服务的思想,把“服务”作为一种敬业精神,基本了解物业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必须掌握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修保养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知识,文档管理知识等。

  培训时间为2~3周。

篇2: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9月18日,在县房管局物管所的安排下,我参加了由市房管局举办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等几个方面。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我对物业管理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在不断的更新。我们所面对的业主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对我们服务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所以当前的物业管理也不再是、也不可能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原始的清洁、绿化和安全巡视管理。它正朝着更加专业化的管理、精细化的分工、人性化的服务发展,而这些正越来越成为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特别是在5.12大地震期间,我们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条心,检查辖区内房屋抗震情况和安全通道畅通状况,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演练。我们还为灾区人民捐助了部分救灾物资。我虽然没有投身到抗震第一线,但在地震期间我做到了一个职业经理人应该做的事情。时刻守护好我们的家园就是对业主的最好报答。

  总而言之,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管理,配合热心、诚心、耐心的服务理念,最终会取得业主的信任、理解、关心和支持,也最终能为企业和员工带来更多、更稳定的利益。几年来,方佳物业通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正沿着这条道路,朝着“更专业、更精细、更人性、更完美”的目标前进。

  本文源自:《淮安物业管理》 孙洪银

篇3: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培训感想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培训感想

  星期五,在相成物业公司的培训中心举办了一场法律知识的学习辅导。由长沙著名律师z先生来演讲。

  现将我的受训感想以文字的形式来与大家共同分享。

  物业服务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物业服务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两种情状况。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业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开发商与服务企业就前期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目前在“委托合同关系”的一致认同的基础上,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状况。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即是委托聘用关系;而另一种物业服务合同是委托代理的关系。通过这次律师来公司普法演讲,我深刻地认识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属于“委托聘用”关系。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购房客户从“债权人”取得钥匙收房、办理产权登记而演变为“物权人”;建设单位...开发商“授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分户验收、交房入伙、商品房质量维保的监督实施和开展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的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在建设单位...开发商与购房客户“未来的小业主”之间规避风险责任?

  这一点是我从事物业服务行业以来确实是未曾考虑到的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开发商之间,既然是“委托代理关系”;那么“委托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我清晰地认识到在前期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项目的前期介入、前期管理的立足点就是为“建设单位...开发商”的品牌服务,同时也为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拓展空间。

  每一位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的过程中不仅代表着物业服务企业的形象也在执行着“建设单位...开发商的代理人”的义务、代表着建设单位的形象。那么,在前期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在为“业主”提供规范的物业八项服务的时候就必须维护“建设单位...开发商”的正当权益。时刻牢记《委托代理人》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开发商携手共荣的发展趋势。

  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的过程中,如何正确行使《委托代理》的义务和权利,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各种记录表单之中是否有“越权”的状况?值得我深思和重新审核设计“记录表单”的应用格式。

  黄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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