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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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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挂号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

  1.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并定期更新专家的出诊时间和专业信息,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

  2.医院门诊部统一管理预约挂号工作,由门诊挂号室、心理门诊部及急诊科具体负责实施,并做好登记和交接工作。

  3.门诊挂号室及心理门诊部为现场预约的接待、登记机构,并安排预约医师出诊。当班护士为电话预约的登记负责人,门诊挂号根据登记情况安排预约医师出诊。预约挂号有现场预约挂号和电话挂号分两种方式。

  4.预约挂号实行24小时服务,预约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开展预约挂号。

  5.预约挂号是为了方便患者按时就诊。初诊、复诊患者均可享受此项服务。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请预约者据实填写信息。

  6.预约挂号现场预约或通过电话(0000-0000000)等挂号后,应按预约时间到相关专科、专家门诊处就诊,就诊顺序在患者到专家门诊后,由专家按号先后就诊。

  7.规范医务人员初诊管理。预约专家必须按既定的时间出诊,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的,要提前一天报门诊挂号室,并安排资质相当的医师出诊,医院门诊挂号室负责与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如遇预约的专家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出诊,由医院安排同级别的专家出诊。

  8.预约门诊实行限号服务,每半天专家门诊限号5个号次,满5号即停止预约;预约就诊时间为次日到一周之内;病人在三个月内有3次未到诊记录。暂停受理预约挂号,请到挂号处办理挂号手续。

  9.预约挂号病人优先就诊(急重症病人除外),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患者,应优先安排预约及就诊。

  10.预约挂号流程:现场预约或拨打预约挂号电话—确定预约时间、专家姓名—登记病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就诊当天持有效证件在挂号室窗口取挂号单—持有效证件按挂号顺序就诊。

篇2: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预约门诊管理制度

  (一)我院预约门诊电话号码对全市公布:

  内科门诊:**

  儿科门诊:**

  妇产科门诊:**

  (二)各科预约门诊由专人负责登记、预约。如果负责预约的人员休息时,由值班护士代为预约。登记需详细,联系电话要两次核对并签字。

  (三)相关人员在接预约电话时态度和蔼,文明用语,解答问题要耐心、详细。

  (四)预约专家和专科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来上班的,分诊护士必须做好解释工作,并联系被预约医师进行再次预约或介绍其他相应的专科医师给予接待就诊。

  (五)对门诊预约病员,分诊护士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予以优先就诊。

  (六)医院将开展复诊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工作等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活动。

篇3:区人民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区人民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1.电话预约

  (1)预约方法:患者或家属通过医院公布的预约挂号专用电话,完成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其它时间段不接受电话预约。预约挂号专用电话:022--82171805.

  (2)取号方法:预约当天上午的门诊号于上午8:00--9:30,下午的门诊号于下午14:00--15:00在门诊一楼门诊办公室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工作证)确认领取。

  2.现场预约

  在我院就诊后需复诊的由主管医师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的,就诊当日取号。或者直接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

  3.网上预约

  网络预约时间:自次日起一周内的预约,所有的预约必须在就诊前一天11:30前完成。由门诊办网上管理员每天下午5点将明日预约号做出。

  4.取消预约的方法

  如不能按时赴约上午的门诊号请于就诊当日上午9:30之前,下午的门诊号请于就诊当日15:00之前通过预约电话取消或通过预约系统自动取消。

  5.领取预约号后,到挂号室专用窗口挂号。

  医院门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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