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活动的个人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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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活动的个人

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葛石镇综治办

张永奎

根据上级和党委、政府的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山东省委八届十五次全委会和泰安市委第五次常委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查找自身问题,并积极整改,制定措施,并做出下一步打算。

整个活动中,我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积极查摆自己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要求自己紧扣“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继往开来,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个主题,全面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建设,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放突出问题,努力把自身改造成一个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团结协调、奋发有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一名工作人员。

整改措施:

1、学风。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在学风方面存在不学习、不研究、不动脑、不用心、不结合的问题,在以后工作生活中使自身树立良好学习风气,养成学习的习惯,达到会说、会写、会干、会用的要求。

2、工作作风。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工作标准不高、锐气不足,回避矛盾、求稳怕乱、精神不振、得过且过、但求无过等问题。

措施: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为、实际的效果。促使自己潜心干事,争先创优,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

3、生活作风。这个方面自身存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作风散漫、贪图享乐等问题。下步工作中、生活中,要求自己以勤为本,以俭修身,以德律己,做到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时刻注意保持良好的公仆形象。

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学习、工作两不误,真正做到“学以增智、学以立德、学以致用、学以修身”。

2、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干事创业上,自身要潜心干事,争先创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

3、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20**年8月

篇2:建设集团廉政作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集团廉政作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使**集团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落实《湖南**集团廉政作风建设工作条例》,在廉政作风问题上明确界线,清晰底线,恪守法规,抵制诱惑,确保**铁军队伍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用范围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在职或在编工作人员,包括技术员工、管理人员和集团高层管理人员,也适用于在**集团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 实施原则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廉政作风问题不论亲间疏离必须追查到底,凡是廉政作风上违规违法行为不论职务高低必须给予相应处分;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廉政作风建设上所犯错误,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本《细则》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规行为程度,公平予以处理。

  第四条 处分种类

  1、行政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降职、免职、除名;

  2、经济处罚:退赔、罚款、扣奖金、扣工资;

  3、法律处置: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条 违法处分应用规则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本《细则》中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较重的处分;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本《细则》中规定的违规违法应该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减轻或加重一档的处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细则》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主动交代自己应该受到违规违法处分的问题的;

  2、主动检举其他人应该受到违规违法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4、主动退交违规违法所得的;

  5、有其它立功表现的或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本《细则》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强迫唆使他人违规违法的;

  2、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3、阻止他人检举的;

  4、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5、有其他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6、根据廉政作风问题所犯错误的特殊情况,经集团廉政作风建设工作室集体研究,并报总裁批准,可以在本《细则》规定处罚的幅度外予以减轻处分。

  第八条 单人有本细则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违规违法处分的行为,应当合并处理,并按数种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处分。

  第九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规违法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其所负责任大小依据处罚幅度处分。

  第十条 违规违法行为的界定及处分

  1、按受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及回扣、佣金等违规行为,是指工作或业务往来中本人或相关家属以任何形式(如节日、出差、度假、宴席等)收受或占有乙方馈赠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单次超出价值400元者予以诫勉谈话,单次超过2000元者予通报批评,并追缴违规所得。影响恶劣或违规次数较多者的追缴违规所得外,处以年终奖扣除降职或免职处分。

  2、非公司业务需要接受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邀请参与宴请和各类娱乐休闲活动的违规行为。非公司业务需要行为是指与公司经营无关的私人娱乐行为或虽与公司经营有少许关联但未经主管领导安排私自受邀参与宴请或活动的娱乐行为。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和罚款处分(个人罚款200—2000元/部门罚款500—10000元)。对于虽由领导批准出席,而安排涉黄、豪赌、吸毒活动且相互纵容的行为,对所有参与者予以加重处罚或降职、免职或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批准领导责任。

  3、向乙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回扣的违规行为,是指利用职权暗示或影响或威逼乙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个人利益回报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不论金额大小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缴违规所得,扣除部分年终奖金。情节严重或超过5000元的追缴违规所得外,予以降职或免职处分。

  4、向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私自索要赞助费和宣传费的违规行为,是指未经部门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领导同意,私自向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索要赞助费、宣传费,并据为个人所有或私分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缴违规所得,扣除部分年终奖金,性质严重的追缴违规所得外,予以降职或免职处分。

  5、在乙方单位报销差旅或旅游费用,以及各种消费赁证的违规行为,是指应由个人支付而利用职权威慑乙方单位报销,或已由公司报销,巧立名目由乙方重复报销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缴违规所得,影响恶劣的除追缴违规所得外,予以降职或免职处分。

  6、邀请乙方单位或业务管理内相关乙方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席个人或家庭举办的红白喜事的违规行为,是指借个人或家庭举办红白喜事之机,利用职权蓄意敛财和变向乙方单位索要财物的行为。7、在工作时间内大举邀请本集团同事参加各种红白喜事,或对未参与红白喜事的同事穿小鞋或工作范围内排斥的违规行为是指以举办红白等事为由头,破坏正常工作次序和影响日常工作开展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损失价值1—5倍的罚款。上述违规行为予以诫勉谈话,并追缴违规所收受红包礼金及贵重物品,拒不上缴的从工资、奖金中扣除,取消当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

  8、在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中徇私舞弊的违规行为,是指组织执行或参与落实上述工作过程中、暗箱操作或泄露商业机密或更改数据或私自清退投标方等客观上形成或结果上造成败坏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中饱私囊,或为亲朋好友谋求到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后果不严重,及不良影响可即时消除或无经济损失的,予以诫免谈话;后果较严重及有一定不良影响或有一定经济损失的予以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及影响很恶劣,经济损失较大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并处以扣发奖金处罚。上述违规行为所有违规所得,一律追缴。

  9、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的违规行为,是指用公款支付非公司工作、业务需求的宴请,或超出接待规定中所属对象范围和接待标准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视其影响程度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并由个人支付违规接待费用。

  10、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利的违规行为,是指利用职权或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在对方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私下要求或暗示他人破格录取或破格提拔或提高薪资待遇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视其情节予以诫免谈话、通报批评或降职处分。

  11、侵吞、窃取、骗取或

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的违规违法行为,是指明知违规违法,为满足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以各种手段和方式损公肥私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行为造成公司财物损失200元以下处以诫勉谈话;1000元以下通报批评;5000元以下降职;20000元以下免职;20000元以上除名并移交司法机关并追回损失。

  12、部门内借用或挪用公司资金进行私人营利或非法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是指利用掌握、控制、使用公司资金的权力,以各种方法、手段用公司的资金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或参与投资入股、高息集资、投机股市、巨额赌博的行为。上述违规违法行为,挪用资金5000元以下通报批评;10000元以下降职;50000元以下免职;同时追缴违规违法所得。50000元以上的予以除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部门人员在公司人才招聘中接受应聘者馈赠、宴请或索取介绍费的违规行为,是指在招聘工作中接受应聘者宴请,或直接或间接收受应聘者各种财物的行为。上述违规收受价值1000元以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退回;价值1000元以上的(含5000元)予以降职处分,并责成退回,同时处以1—3倍的罚款,价值5000元以上予以免职处分,并责成退回、同时处以3—5倍罚款。

  14、部门内任何个人以集团名义私自对未经单位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的事项做出承诺的违规行为,是指工作中主观臆断或蓄意给工作对方做出的本人不可能或公司不知晓的责任担当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影响较小、且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诫免谈话;影响很大、有一定经济损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影响巨大,经济损失较多的,予以降职、免职或除名处分,并由个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5、可能对公司名誉与利益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不及时制止的违规行为,是指明知他人某种行为可能会对公司名誉与利益带来损害却不制止或不向上级报告的行为。对上述违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予以诫免谈话、通报批评、降职、免职处分。

  16、在个人或家庭红白喜事或工作业务往来中无法婉拒的红包礼金、贵重物品及好处费、业务回扣等钱物在发生一周内主动如数上缴集团廉政作风建设工作室的不予追究。经举报并查实的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如数追缴,性质严重或金额巨大或影响恶劣的予以降职免职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违规违法行为除依照本《细则》处分外,另由集团党委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党内处分。

  第十二条凡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个人或部门,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第十三条违规违法行为给集团荣誉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除给当事人依《细则》第十条处分外,相关主管领导及部门单位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集团廉政作风建设办公室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依照本《细则》执行。

  湖南**集团

篇3:卫生院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心得体会

干部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张胜明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一名普通职工,我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医疗卫生部门要认真实践“***”重要思想,以***为指导,充分履行挽救生命、保障健康的神圣使命,充分领会“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的重大意义,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汲取教训,加强作风建设,赢得病家信任。

一、进一步认识开展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是市委的英明决策,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形象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执政能力的重要抓手,事关党的兴衰和事业成败。作风建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关系到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医疗卫生行业,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群众对医疗卫生机构有怨气和情绪,尤其是在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好,部分患者负担过重方面。这次在全市开展的作风建设和全市公共卫生系统的学习,是非常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开展作风建设,自己做到两个必须

一是必须与时俱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观念、理想信念必须与时俱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要认真学习***理论、“***”重要思想、***的精辟论述,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熟悉了解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了解掌握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提高依法进行业务管理的能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强党性煅炼,提高党性修养,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增强对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二是必须牢记服务宗旨意识。向先进个人学习,增强宗旨意识。努力学习他们亲民、敬民、爱民、助民的崇高思想境界和工作作风;努力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坚忍不拔的崇高精神,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增强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我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践行***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扎实工作,把自己的干劲和热情积聚到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上来,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开展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医院管理

增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努力做到心系病人,知患所虑,解患所愁,排患所忧,温馨服务献爱心,继续发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务实精神,以“坚持原则,团结务实,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思想进行指导,强化使命意识,服务意识,和谐意识,以病人为中心,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加强和改进学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发扬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用正确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医德医风,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痛苦,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负担,最大限度地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把医院建设成为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群众满意的优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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