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党员监督制度

2073

党员监督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工作,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本制度。

一、对党员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5、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包括:1、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2、能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二、各支部每半年一次向机关党委报告所属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机关党组织发现本单位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提醒。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章程有关规定处置。

四、机关党委要采取措施,方便群众举报违纪行为和反映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及时回复处理。

五、对党员实施监督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1、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向全体党员通报;

2、每年年底,集中检查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4、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上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员的义务,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篇2:公司财会监督制度

  公司财会监督制度

  1.0 目的

  财会工作监督可来自各个方面,但最直接、最经常、最有效的监督还是在财会机构内部建立财务稽核牵制体系。为了使稽核工作制度化,稽核行为规范化,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对物管收入、成本、以及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核算、审核;对工程材料、保洁用品、库存货物进行盘点核查。对一切经济事项逐笔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提出意见。

  3.0 程序要点

  稽核程序分为稽核立项、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处理四个阶段。

  3.1稽核立项阶段

  3.1.1 定项目:确定本次稽核的对象、目的、内容、要求和稽核期。

  3.1.2 定方式:确定本次稽核所采取的稽核方式。

  3.1.3 定人员:

  3.2 稽核准备阶段

  3.2.1收集资料。收集与本次稽核有关的资料,主要包括:对被稽核单位的有关制度规定;被稽核单位的有关资料;有关部门掌握的被稽核单位的情况

  3.2.2制定方案。在对资料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稽核方案》。对资料初步分析的意见;稽核提纲;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3.2.3稽核通知。稽核方案批准后,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并附稽核提纲。

  3.3稽核实施阶段

  3.3.1进入现场。

  3.3.2听取汇报。听取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对本次稽核内容自查情况的汇报,被稽核单位应提供自查报告。

  3.3.3调用资料。调阅有关文件、凭证、帐目和报表。

  3.3.4稽核检查。

  3.4.稽核处理阶段

  3.4.1做出决定。根据稽核发现的问题,发送《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

  3.4.2反馈情况。被稽核单位应按照《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上规定的时限,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稽核行。

  3.4.3整理档案。将整个稽核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篇3:物业小区财务公开监督制度

  物业小区财务公开监督制度

  zz家园管理处是在广大业主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小区住户日常管理费用收取、合理正常使用及其它业务等经济核算、统计的合法部门。为了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加强对管理费的监督管理,使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zz家园管理处是负责住户管理费收缴及合理使用的部门,负责**家园的正常收支业务及财务核算、统计工作。

  二、管理处必须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小区的管理费收支情况及其它经济业务进行准确核算,并设立及登记专项帐目。根据有关法规条例,每季度将小区收支情况及财务经营情况书面提交业委会审核,并负责财务帐目的装订归档及妥善保存。

  三、小区管理费收取标准的制定、调整及重大维修项目工程须由管理处向全体业主布栏张榜公布。小区管理费标准须上报物价局审查备案。

  四、根据小区的管理特点及有关法规规定,管理处必须每季度将管理费收支情况于小区公布栏张榜公布,以接受小区业主住户的监督。

  五、管理处关于小区管理费收支情况及经营状况随时接受业主、管委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商、物价、税务)的检查监督。

  六、本制度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