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温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468

  温政办〔20**〕64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年温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年温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20**年温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0号),根据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统领,全面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提高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餐(店)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无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成效。

  三、预期目标

  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农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预期目标:创建省级示范性农业科技示范场3个,组织实施省、市示范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0项,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20个;创建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8个,国家无公害水产品10个,建设生态型水产养殖标准塘7千亩,省级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渔户(艘)100个;蔬菜、生猪质量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2%和95%以上;大黄鱼等10大类初级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原28类应取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达10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取证率达50%以上,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内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并转率达100%;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85%,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70%以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基本杜绝;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全程管理,探索建立蔬菜、水产品、猪肉等生鲜食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管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建立生产档案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推广无公害标准化模式图,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组织开展“百场千村”科技示范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

  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抓好以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违禁药物使用等为重点的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和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规范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的使用。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积极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提高农资质量。开展对水产苗种场养殖场的投入品的监督检查。

  3、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工作。发挥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龙头作用,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农产品),鼓励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

  4、加强农产品质量动态检测。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5大类25个品种,完成省、市例行抽检600批次,及时发布监测信息。继续加大对初级水产品及大黄鱼等10大类重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强化追溯管理,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和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1、开展小企业、小作坊治理。严格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利用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和市场准入的“倒逼机制”,狠抓整治和准入,城乡结合部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尝试实行区域特许准入制度,对纳入目录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发放专门准产证,确定销售区域。

  2、组织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突出果冻、液体乳、白酒、食品保鲜膜、奶制品塑料容器和饮用水塑料容器6类重点产品,以及区域合格率低、市场准入进度慢、食品添加剂问题集中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巡查和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的力度,抽查批次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坚决曝光不合格的产品,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依法吊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加强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糖果制品、啤酒、葡萄酒、黄酒、茶叶(包括边销茶)、蜜饯、炒货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等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继续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产品为重点,以小城市和农村乡镇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专项行动。

  5、加强食品添加物质的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申报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功能作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以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为重点场所,以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食品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严厉打击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引导和监督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完善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严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关。开展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强制检测,及时清退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加大农村食品消费维权力度。大力推进12315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群众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

  4、加强县乡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屠宰加工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严格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促进屠宰行业水平的提高。注重肉类品牌化建设,加强肉品安全宣传。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规范餐饮业加工食品行为。

  1、开展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餐饮摊点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洁原料或过期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以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放,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推进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卫生监督管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强化行业自律。按照温州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试行),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对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

  3、加强农村餐饮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落实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措施。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消费薄弱环节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监测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食品。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五)强化农村保健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以农村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农村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尤其是农民群众的违法行为。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执行、标签说明书规范情况,严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意识,落实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按照“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加大对农村食品各环节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投入,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259112)。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齐心协力搞好专项整治。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学生志愿者食品安全暑期实践和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科技、卫生、文化下乡等活动,对农民进行食品安全常识和科普技术宣传。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及时总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进行通报,抓好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总结本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注:电子文稿与原件有出入以原件为准)

篇2:食品公司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制度

  食品公司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制度

  为了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信息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格局,以更好地推动我公司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并将此列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议程之中。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综合信息,反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活动中的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

  二、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各部门,要积极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办公室提供信息,信息报送的内容是:主要活动、做法、成效等。信息撰写要按通讯报道的格式,事实清楚、长短不限、及时准确、署名完备。

  三、信息报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把信息报送情况列入我公司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信息通报内容

  1、管理的焦点、难点问题;

  2、发现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

  3、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检查开展的情况;

  4、巡查的主要情况,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

  5、其他需要通过信息通报的情况。

  五、信息通报的组织

  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收集,有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司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反馈。

篇3:X工商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年某工商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我所检查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我所一直都予以高度重视。分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后,我所根据区、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辖区切实有效地开展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实现“四个100%”和“一个零无照”的工作目标,力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前一阶段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所里成立了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同食品生产流通业户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切实争取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各巡查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同年度考核挂钩,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周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利用农村工商联络员优势,召集农村工商联络员及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重点讲解了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与此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余份,深入企业及市场宣传12场次。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按照分局有关工作要求,我所把工作重点放在统一台帐、落实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无照经营小食杂店的清理取缔上,执法人员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车辆90台次,通过摸底,作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清楚,将全所347户经营业户按照辖区分解到了各个片区,由片区监管人员负责同所有企业(作坊)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通过全面普查,向食品经营户发放了3个台帐和1个凭证,并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档案。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进销货台帐685本,生猪产品进销货台帐280本,食品质量安全建档率达到了30 %。与此同时,我所还进一步对辖区小食品经营店及小餐饮店进行了地毯式摸查,逐户填写摸查表,建档造册、设立台帐,并及时将食品经营业户的证照情况和经营情况录入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所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326家,检查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11个,整治康政路小食群等重点区域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取缔无照经营业户69户,查处销毁注水猪肉19公斤。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我所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协调镇整规办、卫监等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联合执法,针对某某镇工作实际,有重点www.pmceo.com地对康政路、龙泉路等无照经营小食杂店较多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所仅用10天时间就查处取缔小食杂店30多家,通过整治,我所辖区已形成政府支持、业户关注、百姓关心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尽管我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因辖区业户多,且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在下一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所将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行业,采取有效措施,从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入手,以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及经营业户,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帐制度,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无照经营小食品群、农村小食杂店、小餐饮企业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分子;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体制,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等形式,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的上市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入市场;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县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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