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空调安装工程项目部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应急预案

5771

  空调安装工程项目部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应急预案

  编制:

  周涛

  审核:

  陈翼

  批准:

  金敏捷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重庆分公司

  中润欧洲城一期二批次B区1#楼中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部

  二○一四年一月

  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应急预案

  1、目的

  建筑安装企业,具有施工项目多、施工对象变化大、专业面广、施工技术复杂,但手工劳动量大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等特点,而且高处安装、起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多,属事故多发企业,为减少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为了迅速有序地应付突发事故或事件,减少和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封马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部可能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的场所,包括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活动和设施设备的活动(包括工地生活区域的设施)。

  4、组织机构

  4.1成立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周涛为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执行经理:汪洪均为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组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施工员、材料员、统计员、后勤管理员等组成。

  4.2日常工作由组员傅见明负责。

  4.3项目部应设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构负责执行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方案,

  5、职责与分工

  5.1组长负责指挥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情况和施工生产情况,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5.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依据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具体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完成。

  5.3项目部各班组在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班组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法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报分公司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生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5.4项目部应备有药箱,配有常用的医疗包扎用品,常用药。进行抢救治疗。

  新都区人民医院

  电话:XX

  急救医院地址:成都市桂湖东路114号

  项目经理江喜电话:XX;安全员傅见明电话:XX

  项目执行经理周涛电话:18008031363

  5.6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的报告后,必须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或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或紧急事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护好现场,配合协助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调查处置。

  6、应急处置原则

  6.1事故或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人进入现场,设立机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6.2在应急处置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决不允许擅离职守或各行其是。

  6.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或给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困难或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7、凡项目部各班组,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预案自行启动。

  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

  组长:陈翼(项目经理)

  副组长:周涛(项目执行经理)

  傅见明(项目安全员)

  组员:、白纲、刘志华、王培箐、竺利军。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集团有限公司中润欧洲城项目部就近医院名称及电话:

  新都区人民医院

  电话:XX

  急救医院地址:成都市桂湖东路114号

  项目经理江喜电话:XX;安全员傅见明电话:XX

  项目执行经理周涛电话:XXX

篇2:大厦锅炉事故应急处理规程

  大厦锅炉事故应急处理规程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要保持镇静,切不可惊慌失措,判断事故和处理方法要准确,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时,要立即报告工程主管和管理处。

  3、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的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

  4、事故之后,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原因、设备、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入《突发事件报告》。

  5、当发生爆炸事故、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超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损失的规定时,除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部门、劳动部门等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本单位重要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现场处理。

  6、及时进行事故的调查,形成报告,送有关部门。

篇3:变配电室电气事故处理规定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生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术语

  变配电设备电气事故处理规定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 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

  2如果事故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没有构成威胁时,应尽力设法保持其设备运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轻易停运设备;如果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尽力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如果危及到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未造成事故的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隔离,保持其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扩大。

  4值班人员熟记本岗位应急处理预案,清楚设备上下级供电关系,供电范围。

  5当外电网发生事故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时,值班员首先记录故障时间,判断受影响范围,按照变配电室停电应急处理预案执行,做好恢复检查工作,向上级供电部门问清事故原因,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听令处理。

  6外电网发生停电事故,值班员应将停电情况向供电局用电检查员报告。

  7高压分路发生事故跳闸时,检查高压柜继电保护显示,配电室的高压供电线路为全线电缆线路,不允许试发电,待查明故障原因,排除后方可试送。

  8低压分路开关事故跳闸,查清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逐级排查;确认故障部位并报告主管,必要时,请求支援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立即恢复供电。

  9设备事故后,当事人写出书面的事故报告,记录大事记;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上报公司领导。

  记录

  《故障登记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