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政府采购合同新范本

55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本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分标有要求的按分标要求,分标无具体要求的按承诺的时间、地点培训。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分项有服务要求的按分项服务要求,其余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59号)第七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按分项具体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合同(二份)报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按未及时履约处理。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年*月*日

  乙方(章)*年*月*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年*月*日

  合同附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年*月*日

  乙方(章)*年*月*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篇2:房地产营销部制服采购定制合同

  房地产营销部制服采购定制合同

  供方:________服饰行

  需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约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价、材质、数量:同价格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产品总额: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元整。

  三、付款条件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7天内结清货款。(以普通国税发票结帐)

  四、交货时间:____年6月26日

  五、签约、交货地点:中山市____镇。

  六、交货方式:汽车运输。

  七、质量要求:供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所提供产品样板的质量、材质、尺码,并于签定合同后7天内向需方提供各种款式产品的样板。供需双方应将样板封存,并交由需方管理,供方履行交货,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样板作为货物交需方使用。

  八、货物接收和验收:

  (1)需方应在货到后三日内按样板完成验收;

  九、供方责任:

  (1)供方需于签定合同后2天内到需方行政部对相关人员进行量身,确定制服的尺码。

  (2)供方需对验收不合格的制服无条件返修到合格为止。

  十、需方责任

  (1)需方需于签署本合同2天内组织相关人员于统一时间内集合,由供方进行量身。

  十一、违约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非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供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来自:销售中心男西裤 男西裤 条 8 90 720 共4人每人2条

  销售中心女西裤 女西裤 条 36 85 3060 共18人每人2条

  合计: 443780

  注:以上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供方收款时,需向需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等额发票。

篇3:住宅小区蓝球架采购施工合同

  住宅小区蓝球架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枫林绿洲施合字133号

  建设单位: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称甲方)

  施工单位:长沙市芙蓉区*游乐体育器材经营部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购买篮球价壹付(两座),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附件一)

  二、施工(安装)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内。

  三、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总价包干方式;款式和颜色以产品图片为准。另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_____游乐设施从小区_____移位安装至小区_____。

  四、工期

  1、工期为 个日历天(包括砼基础的养护期),开工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的第二天起算。

  2、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但不补其他任何费用:

  2.1 因连续降雨24小时及以上或遭遇特大暴雨确实无法施工导致施工受阻;

  2.2 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工期可顺延;

  2.3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1天以上,经核实签证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

  五、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1、合同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肆佰玖拾元整(5490元)。

  2、本造价包括安装费及其辅助材料费、基础底座预埋件的提供、运输费、税费、措施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基础由甲方负责施工,但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指导预埋件的施工。

  六、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合同包干总价结算,不预付任何备料款或定金;一次性包干,不做任何调整;留总包干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2、经甲方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意见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包干造价的95%,即人民币(大写):叁万零叁佰肆拾柒元整(?30347)元);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发票。

  3、 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免费提供接入点(用水、用电免费提供),施工设施由乙方自备。

  七、甲方责任:

  1、 委派枫林绿洲小区物业部经理杨泽民为甲方代表,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督、签证、验收、协调等工作;

  2、负责审核施工前乙方提供的游乐设施或器材安装的平面布置图;

  3、负责统筹安排乙方临时设施用地,提供存放器材的保管场所或库房;

  4、负责提供设施用地周边的隐蔽管网等设施资料或平面图;隐蔽管网等设施若影响乙方施工且无法避开的,该管网等无论拆卸或位移、复原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5、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委派宁宇波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协调;

  2、服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搭建、拆除。

  4、负责按照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施工前需提供篮球架器材安装的平面布置图;器材安装以双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为准。

  5、自觉文明施工,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6、负责自行保管相关的器材或游乐设施。

  7、负责因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而造成在使用过程中人身伤害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九、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委派专职质检员或施工管理人员坚守工地,进行质量管理。

  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

  3、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施工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返工至合格。

  十、保修期限:

  1、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的起止时间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意见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若出现产品的质量和安装质量问题或非人为因素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相应部件,若该部件确无维修价值的则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且器材状态完好,无任何明显非人为因素的损坏或质量问题,7日内付清余款。

  4、维修期满后出现非人为因素损坏或其他因素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且按上述定购价折算后,仅收取更换部件或配件的成本费用(含更换部件或配件的运输费及税金)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甲方不能按时正常使用,每延期一天,乙方按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责任和赔偿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合同附件一(共两页)。

  甲方:___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游乐体育器材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汇丰支行

  银行帐号:_____

  电话:_____电 话:_____

  附件LQ-17地埋圆管篮球架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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