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信息安全产业园(一期)
酒店型公寓A、B、C室内精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天津海明置业有限公司(印章)
填表日期
20**年06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单位
天津海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杨绍松
联系电话
25**69
工程名称
信息安全产业园(一期)
酒店型公寓A、B、C室内精装修工程
联系人
何伟
联系电话
13**090
工程地址
天津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海缘中路以东,滨宇道以北,海缘东路以西,规划路以南
计划开工日期
20**.06.05
计划竣工日期
20**.08.15
类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级
古少明
于茂林
13820**4188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使用性质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的
□歌舞厅
□录像厅
□放映厅
□卡拉OK厅
□夜总会
□游艺厅
□桑拿浴室
□网吧
□酒吧
□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
□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
□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的
□托儿所的儿童用房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儿童游乐厅□其他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养老院
□福利院
□医院的病房楼
□疗养院的病房楼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中小学校的食堂
□学校的集体宿舍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
□影剧院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营业性室内健身场馆
□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
□医院的门诊楼
□大学的教学楼
□大学的图书馆
□大学的食堂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寺庙
□教堂
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
□宾馆
□饭店
□商场
□市场
5.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
□民用机场航站楼
□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
6.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
□体育场馆
□会堂
□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
□博物馆的展示厅
其他特殊工程
1.□设有上栏所列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
□电力调度楼
□电信楼
□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
□广播电视楼
□档案楼
3.除本栏第1项、第2项以外的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的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
□大型发电工程
□大型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工厂
□仓库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专用车站
□专用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的
□充装站
□供应站
□调压站
易燃易爆液体的
□充装站
□供应站
□调压站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酒店型公寓A
剪力墙
一级
21
1
64.95
485.93
9863
464.55
酒店型公寓B
剪力墙
一级
21
1
64.95
514.96
10581
499.20
酒店型公寓C
剪力墙
一级
25
1
76.95
496.72
11993
474.30
储罐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储存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
储量
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层数
1使用性质
岩棉
原有用途
办公
□装修工程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m2)
32393.61
装修层数
21/25
使用性质
酒店型公寓
原有用途
办公
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同时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数量:份(大写);
□4.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数量:
份(大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酒店型公寓A、B、C室内精装修工程:
(1)本工程为酒店型公寓A、B、C地上建筑室内精装修工程,精装范围包括建筑地上所有房间(首层公建配套服务用房除外)。
(2)本工程建筑为高层酒店型公寓,地上总建筑面积32437m2,占地1497.61m2,公寓A和公寓B地上21层,建筑高度64.95米(均为建筑结构顶板上皮高度),公寓C地上25层,建筑高度76.95米。
(3)本工程中所有隐蔽工程按消防规范做一级防火处理。
木工施工:全部隐蔽木作部位均为夹板基层双面均涂刷防火、防腐涂料1遍。
电气施工:电气布线及电器安装遵守消防部门认定的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材料说明:装饰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根据消防部门关于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定,严格选材,采用当地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装饰材料,做法工序符合当地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程序。
(4)本工程原有建筑外型结构不变,为原有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使用功能
酒店型公寓
建筑结构
剪力墙
建筑层数
21/25
原有用途
办公
装修面积
32393.61
装修层数
21/25
装修材料分类
装修部位
材料名称
面积
燃烧性能等级
顶棚装修材料
公寓楼顶面
办公楼顶面
纸面石膏板
矿棉板
12000平米
B1
B1
墙面装修材料
公寓楼墙面
办公楼墙面
瓷砖
石材
难燃墙纸
乳胶漆
53000平米
A
A
B1
B1
地面装修材料
公寓楼地面
办公楼地面
瓷砖
复合地板
石材
12000平米
A
B1
A
房间隔断材料
公寓楼隔断
办公楼隔断
纸面石膏板
轻钢龙骨
600平米
B1
A
固定家具
公寓楼
难燃中密度纤维板
130平米
B1
装饰织物
其他装饰材料
篇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知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知识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管辖分工
一、支队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 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 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 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 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上述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大于10000 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3、本项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 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300MW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150MW级及以上的燃机电厂,设有单台变压器容量180MV?A及以上的变电站、地下变电站);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含三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总存瓶量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三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