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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大厅年终报告及工作计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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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行政服务大厅年终报告及20**年工作计划范本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厅继续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之年。在高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高平市煤管局(安监局)行政服务大厅本着服务经济发展、方便客户和群众的宗旨,坚持“精简、高效、统一、公开、便民”的原则,按照“集中受理、统一对外”的工作机制,实行窗口对外的服务模式。并制定了首办责任制、过错追问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煤矿、非煤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办事平台。到今年月1日止,进驻大厅办公的窗口科室有5个,窗口工作人员11名,累计下发各类文件件,受理审批事项项,承诺件,办结件,办结率100%。

一、年工作总结

行政服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以来,一直本着“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先急后缓,统筹兼顾”的原则,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规范优质服务活动,使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从大厅卫生、大厅环境、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人员工作作风、大厅管理等方面入手,着力优化服务环境,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同时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创建活动来促进各项工作,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升窗口工作的行为、服务、业务和环境“四规范”,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并加强中心对整体氛围的布置,各窗口做到文件资料摆放有序,办件资料定期归档,着装整洁规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中心为窗口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共同创造和维护一个整洁、优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2)、建章立制,提高服务质量。

继续完善了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窗口电脑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等管理办法和制度。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以制度管人、对内规范管理、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的效果。

(3)开展评优活动,以评促进。

根据评分细则,行政服务大厅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开展“窗口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支持大厅工作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通过开展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也引起了各窗口单位领导对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的关注,使到服务大厅和窗口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把服务大厅办好。局领导经常来了解窗口的服务情况,对窗口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予以解决。

(4)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实现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努力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紧紧围绕大厅工作,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工作职能、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所需提供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期限,丰富了公开内容。

(5)、加强日常督查和协调。

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行政服务大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通过巡堂观察、随机询问服务对象、查看办公网络等方式,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情况、服务质量及廉政情况,对存在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规范行为及时指正,确保大厅服务的规范。

(6)、目前存在问题

虽然大厅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

1、是管理的职能不够健全。

2、由于各科室所派人员有限,有时还出现人员脱岗,所在科室无人值班等违反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等现象。

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年工作计划

(1)、完善大厅的管理制度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实行依法治厅,制度管人。加强和完善服务大厅运作的有关各项制度,继续开展服务质量“窗口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及“支持大厅工作单位先进个人”的考评活动,实行清晰量化管理,严格按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评,通过先进带动,全面提高大厅服务质量。

(2)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届六中全会精神,把行政审批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作为学习重点,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大厅。通过学习,使大厅“服务为本,注重协调,加强管理,构建阳光政务中心”的工作思路和“服务就是招商,效率就是效益,政策有限,服务无限”的工作理念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从而推动大厅工作再上新台阶。

(3)、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大厅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大与进驻科室领导的沟通和协调力度。

大厅揭牌以来,绝大多数科室都能够按照局领导的要求,积极配合大厅做好工作。今后,我们仍将不等不靠,积极协调,稳妥处理,有针对性地与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多听取科室的意见和要求,转变认识,理顺关系,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行政审批服务。

总之,我们将认真领会“**”精神,根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新出台的产业政策,牢固树立“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抓好规范,高效运作,为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2:区行政服务中心AB岗位工作制度

区行政服务中心AB岗位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因工作人员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制度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科室、单位和各派驻窗口(单位)的工作岗位。

  二、A、B岗工作制度是指中心各科室、单位和各派驻窗口(单位)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顶岗,以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责工作人员。

  三、A、B岗责任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性。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各单位A、B岗责任人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备案。区证照办理中心各派驻窗口(单位)A、B岗责任人报窗口服务科,区招标投标中心各派驻窗口(单位)A、B岗责任人报交易服务科,各分中心各派驻窗口(单位)A、B岗责任人报各分中心。

  四、各科室、单位,派驻窗口(单位)要明确A岗岗位职责,明确B岗人员。

  五、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六、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七、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各科室、单位和派驻窗口(单位)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八、窗口工作人员因故暂时离开岗位,离岗人员应摆放告知牌,并托付窗口内其他工作人员负责联络。

  九、各派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调整离岗,且本窗口无人顶岗时,需原派驻单位另行派驻人员顶岗。

  十、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审批服务工作的正常办理。因顶岗不及时,造成办事群众投诉,产生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A、B岗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各科室、各单位和各派驻窗口(单位)考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十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3: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首问责任制度

  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行风建设,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做到首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科室、单位和各派驻窗口(单位)的工作岗位。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凡遇有关人员来中心办事或投诉,第一位接受来电或当面询问的窗口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接待工作。

  (二)负责群众申请事项的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三)即办件按所办申请事项的审批程序,办结相关审批手续;承诺件需及时通知窗口负责人,由窗口负责人负责转报、督促本单位领导和其他部门审核办理,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四)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情形:不能简单地说“不知道”、“不清楚”,而应明确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给予具体指导。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不能简单拒绝,而应向申请人明确补充内容和改进方法,采取容缺后补,提前服务,现场指导等主动服务措施,切实解决申请人“往返跑”的问题。

  对属于模糊地带、空白领域的情形:明确窗口不能未经请示就直接回绝,不能因为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标准条件就直接否定,而应通过快速便捷的沟通请示机制,经研究决定后尽早答复。

  (五)做好与申请人之间的联络沟通,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首问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能办事情马上办,重大事情尽力办,分内事情积极办,分外事情想法办,难办事情记着办。

  五、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本部门业务和工作流程,了解中心其他窗口的工作范围,以便更好地履行首问责任制。

  六、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充分体现出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七、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地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违反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心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八、首问责任人的服务质量列入各科室、各单位和各派驻窗口(单位)考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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