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HS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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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需派遣员工出差。

  第二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决权限呈核。

  第三条:出差的核决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主管经理核准,一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得报支加班费用。

  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不予报支旅费,并依情节轻重惩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费、交际费。)其付给标准如下:

  费用/职位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主任(项目) 普通职员

  交通费(长途)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每日住宿费: 300 200 100 50

  餐费早/午/晚 10、20、20 10、20、20、 10、15、15、 5、10、15、

  每日杂费及补助 40 30 20 15

  市内交通费(超出自理。) 50 50 40 20

  特别费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注:以上单位:元

  说明:

  1、住宿费按标准以内发票报销,超过标准的以原标准报。

  第七条: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同行出差,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费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补助费仍按规定给付。

  第八条: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搭乘飞机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省内长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卧为准。省内短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座为准。

  第九条: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

  1、出差杂费按日数支付。但于上午发生事情下午出差者,当日应支2/3,晚间出发者支付1/3。

  2、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午餐,于晚七时以后者报晚餐。

  3、出差一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

篇2:物业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 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差程序

  第一条 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 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 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

  第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假公济私外出。

  2、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篇3: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版次:第1版 执行日期:20**年10月26日

  制定部门:行政部 发布日期:20**年10月29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人事类 名称: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编号:**司20**-04 号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 元/公里;机车 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市或县内)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35元/人o日 补贴按25元/人o日 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8-2、本制度执行之日为:20**年10月26日。

  9、附件:

  【附件1】出差申请单。

  【附件2】差旅费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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