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园区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1883

  物业园区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 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关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的装修的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客服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3.3客服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3.4财务人员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机电维修部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7保洁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3.0程序要点

  4.1  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 申请:住户需提前7日向管理处客服部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

  b)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客服部主管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隹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审核: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b)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良影响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c)审核同意的报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经理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d)客服部管理员将审判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户修改设计的,应告知住户修改。

  4.2 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客服部管理员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客服部办理有关手续

  4.2.1客服部管理员将《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2将装修图纸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3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财务部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b)施工队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4.2.4客服部管理员依据装修管理规定队住户及施工队进行装修安全及基本要求的培训。

  4.2.5指引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a)施工队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彩色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b)保安部将其中的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中(详见《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用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证》。

  4.2.6客服部管理员在住户和施工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住户水电,并告诉住户可进场装修。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客服部管理员按《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3.2机电维修部负责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3保安部负责按《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及《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客服部提出验收申请。

  4.4.2客服部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部主管及技术人员、客服部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一下程序办理;如发现由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客服部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保安部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每证罚款50元。

  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客服部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客服部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由财务部退还住户及施工队的装修呀押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客服部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批评教育;

  b)出具《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c)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d)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客服部主管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违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施工队装修押金中扣款;

  b)施工队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住户装修押金中矛以补扣;

  c)扣完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6《装修申请表》、《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7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为规程

  6.4《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5《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 附录

  7.1《装修施工管理办法》

  7.2《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装修申请表

  NO:

  业主用户 名称:

  办公电话: BP: 手机:

  地址

  装修队 名称: 执照号码:

  执业许可证号: 资质等级证书: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电话:

  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人数:

  客服部经办人签名:

  日期:

  序号 申请装修项目 审批意见

  客服部主管签名:

  日期:

  押金 财务部收款人签名:

  日期:

  证件办理 《出入证》 个

  客服部经办人签名:

  日期:

  完工验收 隐蔽工程:

  暴露工程:

  逾期 天(推延至 年 月 日)

  违章装修细则及罚款

  客服部主管签名:

  费用

  结清 押金-逾期费用-违章罚款

  财务部经办人签名:

  备注

  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

  贵公司位于小区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装修工程以下所列项目违反《住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整改工程表:

  序号 不合格工程 处理意见

  装修施工管理办法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仅供参考)

  1、装修动工前未到管理公司办理审判申报手续,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1000元。

  2、施工队进场时未办理登记审判手续的,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200元。

  3、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公司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元。

  4、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户内墙、柱、梁、楼板等结构的,除应补墙及恢复原状外,罚款15000-50000元。

  5、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管道的,除应按原样恢复外,并按《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施工中如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200-500元。

  7、私自凿开楼面、地面、保护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外,罚款1000-2000元。

  8、私自改变外门窗型号、规格及颜色的,除应恢复原状外,每项罚款500元。

  9、私自损坏和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10、未经批准封闭或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占用天台、屋面及在公共地方间墙的,除应按《招牌、广告及公共场地管理规定》处理外,,罚款2000-5000元。

  11、擅自安装防盗门,除限令拆除外,罚款500元。

  12、擅自在窗户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擅自在复式房装修中加封闭阳台或天台等会破坏房屋整体外观的,除应拆除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2000元。

  13、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网倾倒杂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下水道外,罚款500-3000元。

  14、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堆放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200-500元,并要求施工队及时清理改正。

  15、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罚。

  16、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煤气以及施工人员吸烟的,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处罚。

  17、造成上、下水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疏通外,罚款300-500元。

  18、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派警戒或未向公共通道排放的,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19、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每次罚款100-500元。

  20、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违反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管理公司将对违反者没收保证金作为处罚,并按政府规定处理。

篇2:安管部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安管部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一、施工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服务中心发施工工作证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岗亭检查登记进出小区,凭A证进入园区施工,B证留在车辆出入口安管值班岗亭处备查,出小区时凭A证领取B证出场;

  2、装修施工人员凭服务中心发施工工作证件出入,无证人员严禁出入小区。

  二、施工时间:

  1、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时段施工,必须预先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获书面许可后凭施工单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只能从事无燥音施工,不得从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电锯,电钻,钉枪等),违者将被驱逐离场;

  2、每日19:00安管部对装修单位进行清场,要求其自行检查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队伍须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佩戴出入证,以便工作人员的检查(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违者罚款50元);

  2、装修施工队不得占用小区任何公共地方摆放储存装修材料、工具、废物及进行装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须在所属单元之内进行;

  3、进入小区的装修工人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踩草皮等,违者罚款50元-200元,并赔偿相应设施的修复费用;

  4、未经服务中心同意的不得进入首层、天面及非工作场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楼层、单元;违者罚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抽烟、拖鞋、赤背、随地吐痰、高空掷物、骑单车、公共区域就餐、聚集、睡觉、留宿等不良行为,违者罚款50元-100元;

  6、严禁将装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间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违者罚款50元-200元;

  7、装修施工人员上厕所须到6栋1座车库出入口左侧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0元;

  8、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入户门关闭但不得反锁,以减少噪音;严禁煮食及烧水,违者将被驱逐离场;

  9、临时施工(3天内)须到安管部办公室办理有效期为三天的临时出入证,连续三天以上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每证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按金50元,退证时此按金一并退还,遗失此证,按金不予退还。

  四、材料运送:

  1、施工人员只可使用施工电梯,在运送货料时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人为阻力(用货物或身体挡住电梯门)控制电梯的正常运行,不得损坏电梯及其包装,违者罚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设施损坏须赔偿修复费用;

  2、运送材料(运送中不得损坏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墙面、地板、电梯等公共设施,使用的推车必须是橡胶轮的,以免压坏大理石地面)、工具须按服务中心指定路线、货梯进入,所有材料必须从地下停车场施工通道出入,搬运的物品需轻拿轻放;

  3、散装施工材料、垃圾必须袋装方可使用电梯,超长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4、装修材料、工具搬离小区时,必须持服务中心开具的物品放行条。

  五、垃圾清运:

  1、装修垃圾应装袋,必须及时堆放到车库指定垃圾存放点;

  2、垃圾清运过程中应保持电梯、通道、公共区域清洁。

  六、消防管理:

  1、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小区内任何消防设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对损坏消防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罚款500元-1000元;

  2、装修现场注意防火,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500元罚款;

  3、装修场地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按50m2(实用)以下配2个4Kg干粉灭火器,51m2─100m2配4个4Kg干粉灭火器的配置标准,依此类推;

  4、需要进行动火烧焊等作业,需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做好现场防护,方可作业,违者罚款500--1000元;

  5、小区内防火卷帘下落位严禁占用或封堵,玻璃报警器、消防电话插座、烟感、喷淋等严禁被封堵阻隔。

  七、违章处理:

  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服务中心将依情节轻重和后果作出相应的处理:责令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维修费、管理费)、罚款等,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户应当清偿。

  2、敬请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做好现场监管工作,我司对不服从施工管理者将取消在小区施工权限;

篇3: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编号:ZJWY/KF/BG-014版本:A/0序号:

  甲方: 乙方:

  为了能给广大业主/住户营造一个舒适,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维修公共利益及保证工程质量与财产安全,依照建设部(第11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特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申报登记工程开工前五天业主向甲方申报《装修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资料:

  1、房屋合法权益有效证明;

  2、申报人身份证;

  3、装饰总平面图、隐蔽工程部分施工图;

  二、装饰装修手续办理相关费用: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业主缴1000元,装修公司缴1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人。(注:初检合格后可申请退还业主保证金1000元,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退还装修公司保证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戴施工出入证进出本小区,否则甲方有权不允许其进出小区及施工现场。

  四、装饰装修内容:

  施工期间,须将服务中心签发的《装饰装修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户门外,业主/住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装修手册及政府相关规定,并且必须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进行规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甲方处审批,经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装修期限:

  装修时间:中小工程为45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好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延期,应到甲方办理延期手续。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业施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保证无噪音、无难闻气味的作业经z客户服务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准施工。

  六、搬运规定:搬运装修材料、工具等,要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保持公共部分整洁,损坏赔偿并扣款,运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须用袋装好,并不能影响业主/住户的正常出入,未经甲方同意,电梯不得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工具等。

  七、遵守规定:

  1、装修期间不得占用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为加工场地;

  2、施工现场保持物品整洁、摆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高声喧哗,不准煮食留宿,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4、有动火施工项目的必须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

  5、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标准为4公斤2支),并且须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装修期间住户大门必须关闭,所有发生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必须按甲方安排。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如超容量用电必须与甲方协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则承担。

  8、改动卫生间、厨房及排水渠等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闭水试验。

  9、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垃圾要当日清理离场。

  八、禁止行为:

  1、不能改变住宅外立面形状、规格及颜色。

  2、不能改变住宅设计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安装防盗门、防盗网及安装空调机且安装位置错误而损坏小区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内不整改的,由甲方统一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500元。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住宅原有设计的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的,限期清理,修复损坏下水道,扣除装修保证金30%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九、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协议,配合和接受z客户服务中心或安管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者,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恢复,对于不听劝告的,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进行处理。乙方要承担违章装修造成的损失,严重者甲方向市有关部门报告,装修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若因本装饰装修问题对其他业主,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分等损害或损失,乙方须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及赔偿费用。

  十一、验收:业主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务中心与服务中心约定初次验收时间验收,初次验收合格日起三个月后再次约定时间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凭收据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z小区期 幢 座 号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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