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保安员奖罚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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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保安员奖罚制度培训

  一、奖励:

  1、在值勤中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能及时发现制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且成绩显著者,分别给予表扬及20元-100元奖励。

  2、凡破获重特大案件(如盗窃业主汽车、机器等)及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者,根据所查获物资的总额,给予奖励。

  3、在值勤当中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抓获管辖范围内的犯罪分子,根据情况给予表扬或100元以下的奖励。

  4、保安员在执勤中,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公司有关体系文件的规定,全月出满勤并确保守卫目标安全者,将按月月发给全部工资和补贴费。

  5、对拾金不昧的保安员,根据所拾获金额或物资的具体情况,给予物资奖励和表彰。

  6、对被表彰或工作成绩突出的保安员,根据保安员晋级晋升可给予适当加分,优先晋级晋升。

  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部门采纳的。

  二、处罚:

  1、执勤时,不戴帽子、不按规定着装等警容风纪不整者,一次扣10元,二次加倍。

  2、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每次扣50元-100元,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处理。

  3、值班时看书报、杂志、听收音机、会客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每次扣10-20元,二次加倍,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4、值班时打瞌睡、睡觉,一次扣50元,二次100元,当班班长每次同时承担连带责任扣20元(每次受处罚的队员写出检讨并于二日内将罚款自觉交到队长处,罚款用于队伍工作建设),累计超过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5、值班时服务不到位遭业主有效投诉者,罚款50元并提出严重警告,半年之内累计投诉超过两次的,将停工或辞退处理。

  6、对工作中违纪的队员,保安督察有权开出相关违纪整改通知单交其队长,并要求其限期整改,队长、带班班长签字确认并提出整改意见。一年内累计下发三次联系单者,将给予停工或辞退处理。

  7、值班期间,对发生的事未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手续,每次扣20-50元。

  8、认真执行内务卫生管理制度,不请假外出留宿每次扣100元,留外来人员留宿每次扣300元。

  9、无故不参加训练,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培训每次扣50元。

  10、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或值班期间公共财物有遗失,除照价赔偿外,另扣50-100元。

  1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50元,二次加倍。

  12、因工作失误,造成案件或火灾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或辞退处理。

  13、不履行岗位职责制,无故脱岗、窜岗者,每次扣30-50元,累计二次予以辞退处理。

  14、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A、不请假外出每次扣20-50元;B、请事假回家探亲逾期不归超假一天扣50元,超假三天予以辞退处理。

  15、团结队友,互帮互助,打架斗欧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00-500元或辞退处理。

  16、交接班未敬礼,对进出车辆发放卡前未敬礼,对公司领导或各级视察人员未敬礼者,每次扣10-20元。

  17、辱骂、刁难业主、客户、员工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20-150元或辞退处理。

  18、应急或出公差要求3分钟赶到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100元或辞退处理。

  19、酗酒导致不能上班者罚款100元。

  三、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者。

  2、以权谋私,敲诈勒索,贪污者。

  3、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者。

  4、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5、公司认为可以辞退者。

篇2:某火锅店奖罚制度

  火锅店奖罚制度

  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店方经理、大堂经理、领班、服务员代表,评选时间为每周一次。

  一、奖励制度:(每一分按2元计算)

  1、受客人表扬,服务态度好。(加1分)

  2、主动热情服务突出者。(加1分)

  3、拾到顾客丢失的物品主动交吧台或失主。得4分

  4、主动承担脏、累苦工作者。得1分

  5、能承受重大委屈。得2分

  6、对公司(餐厅)提出好的建议,经采纳后对提出者。给4-6分.

  7、办事认真负责,工作积极,乐于助人者。得2分

  二、惩罚制度:(每一分按2元计算)

  1、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除当月全勤奖,每分钟扣1分,超过10分钟按50元/次罚款,累计四次以上者辞退。

  2、衣着不整,修饰不当,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扣1分

  3、摆台不规范,卫生不彻底,值台检查不仔细。扣1分

  4.服务操作不规范。扣1分

  5.不服从安排,消极怠工。扣1分

  6.故意损坏餐具物品,照价赔偿。

  7.服务出差错,打翻食品及洒水,弄脏顾客衣服,扣2分

  8.私自打吧台电话,私用餐厅公物,扣2分

  9.站台不规范,吹牛聊天,扣1分

  10.顾客投诉服务不周,扣1分

  11.行为不端,偷窃他人物品,扣10分

  12.对糊锅现象,发现一次扣6分

  13.上班时间在餐厅内私自吃东西,扣2分

  14.故意浪费造成餐厅损失,扣2分

  15.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扣6分

  16.上班时间打架起哄,扣20分

  17.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餐厅损失,扣2-10分

  18.买错单,买漏单,跑单,由自己负责。

篇3: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1、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一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门备案,不定期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九条其他奖励的种类:

  (1)优秀职员、优秀部长、优秀经理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3)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4)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十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三、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对未完成安排工作任务及违纪、违规者视其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A级、B级和C级3类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

  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副总经理协同办公室办理;1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由办公室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A级过失及处罚

  (一)A级过失为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例如以下行为: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处罚

  A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元/次。同月内出现三次,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0元。

  第十一条B级过失及处罚

  (一)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代别人或唆使他人代自己打卡(签到)、签退;

  恶意违反请假制度;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屡犯A级过失达到3次以上;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占有公司财产,偷窃办公用品等行为;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财产;

  上班时间拒不执行上级合理的工作分配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其他类似过失。

  (二)处罚

  1、B级过失出现一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一年内出现2次,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2、凡造成公司或他人财物损失的,应据情况由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3、受降职、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除工资相应调整外,还将视情况及态度扣除其奖金。

  4、受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在以后至少3个月的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可依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行政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撤销处分,恢复原职(级)。

  第十二条C级过失及处罚

  C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C级过失: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8、无故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9、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0、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2、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参加非法组织者。

  16、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8、多次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19、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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