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某单位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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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单位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______税   字(   )第   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地 址: 地 址: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

  二、乙方代征 税并遵守如下规定:

  1.代征范围:

  2.计税标准:

  3.代征期限: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据甲方提供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于 终了后 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有关凭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比照国家税法有关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表为A4型竖式

篇2:某单位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某单位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______税   字(   )第   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地 址: 地 址: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

  二、乙方代征 税并遵守如下规定:

  1.代征范围:

  2.计税标准:

  3.代征期限: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据甲方提供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于 终了后 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有关凭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比照国家税法有关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表为A4型竖式

篇3:划缴税款委托协议

  划缴税款委托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愿到_________市_________银行属下网点开设储税存款帐户,同开户行建立划缴税款委托关系后,必须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即取得储税划缴税款资格,乙方每月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前,应到开户行存入不低于当月应纳税金额,由开户银行划缴其应纳税款。

  二、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银行的储税存款划缴以后,实现划缴的税款视同纳税申报。但如果实际销售额(未开具销售发票部分)超过核定的销售额20%以上的,应主动到甲方申报纳税。

  三、定额加计票的纳税户,其填开发票的应纳税款应在发票验旧供新环节上门申报纳税。纳税户在电话申报开通时,适应电话申报方式;电话申报开通前使用的普通发票,应自购票之日起(每本)超过三个月仍未用完的,应在三个月内,携带发票到甲方申报纳税;发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乙方在储税划缴税款后发现有误,必须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查询并办理有关更正手续。

  五、乙方可向甲方查询其交税情况,可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甲方办税服务厅领取完税凭证。

  六、乙方出现以下情况,应按规定时间报告甲方:变更税务登记的,应自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预计将出现停歇业的,应在停歇业前15日内到甲方办理申请手续;变更联系电话或储税户的,应在当天告知甲方。

  七、乙方若储税余额不足,导致未能划缴应纳税款,必须自觉到甲方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逾期申报纳税的,甲方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各存一份、乙方存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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