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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有限公司办公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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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业有限公司办公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规范、指导公司办公用品领用、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 术语

  低值易耗品是指公司物资中单位价值较小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

  4.0 职责

  办公室是办公用品的管理责任部门,公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5.0 内容

  5.1 公司各部门员工如需领用办公用品,首先按规定认真填写单据,逐级审批。

  5.1.1 普通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领用人填写好办公用品个人领用登记表后,保管人员方可发放办公用品;

  5.1.2 各部门负责人领用办公用品,需由分管副总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领用人填写个人领用登记表后,保管人员方可发放办公用品;

  4.1.3 区域领用办公用品需大区经理签字,销售总监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领用人填写好办公用品个人领用登记表后,保管人员方可发放办公用品。

  4.1.4 大区经理领用办公用品需销售总监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领用人填写好办公用品领用表后,保管员方可发放办公用品。

  5.2 各部门需领用的办公用品属部门公用的物品,需确定专人保管。

  5.3 已使用完的办公用品如需重新再领用的,物品如有硬质包装、可保存的,需将旧物品上交,并按办公用品领用规定中第一条办理,做到以旧换新。

  5.4 新入职员工,在第一周试用期内,所领办公用品只限中性笔一支、文件夹一个、笔记本一本。在此段时间工作中,如需领用其它办公用品,必须由分管副总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5.5 各办公室公用办公用品领用数量超过一件时,须在办公用品领用单注明原因,经分管副总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予办理。

  5.6 公司后勤人员领用劳保用品,按规定每季度领一次,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后,方予办理。

  5.7 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后,因保管不当等原因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由领用人负责。

  5.8 公司员工异动(调岗、离职)等情况,须将自己领用的办公用品上交办公室(除橡皮、铅笔、稿纸等易耗品外),如部门公用办公物品,须进行书面移交。

篇2:公司劳保、办公用品配额使用制度

  公司劳保、办公用品配额使用制度

  一、本着加强劳保、办公用品使用管理、促进节约使用的原则和理念,养成个人良好习惯而制订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站劳保及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

  三、污水处理站在月初3天内根据本部门的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配额,向后勤仓库领取。

  四、污水处理站运营主管负责劳保及办公用品在部门内配发,并登记存档,每月上报核对。

  五、临时增加的劳保、办公用品需临时申报,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

  六、各人员领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应妥善使用与保管,不可浪费,秉持以坏(旧)换新的更换原则。

  七、劳保用品配额和办公用品配额见本办法附表一。

篇3:D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D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为培养师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的良好习惯,更好利用学校资源,学校特制定《城南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学生注意保护好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不得损坏和调换,注意防腐、防尘、防潮。并由科室及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后,张贴。

  一、范围:校园内一切学校财产,包括科室、班级内的多媒体、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门窗、玻璃、窗帘、插座开关、照明、等教育教学辅助用具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照明、水管、消防、墙壁、楼梯道、栏杆、安全指示标志、花木草坪等。

  二、要求:

  l、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合理利用办公用品,节约水电。

  2、所有办公用品自然损坏,应携带损坏物品到总务处或经总务处人员检验后, 方可更换新的或能使用的。

  3、办公用品按照要求和标准统一发放后,一般不再单独申领,单独领取要写明理由和用途以备检查。

  4、学生损坏公物,一般是自行维修,不能自行修理的,报学校总务处后,按学校规定赔偿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5、全校桌凳,办公桌椅采取逐套编号,每一套桌凳与学生一一对应,由学生负责保护和管理。

  三、管理制度

  1、桌凳等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安排调配使用,教职工无权挪作他用或私用。

  2、每学期检查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3、各科室、班级用的办公用品、宿舍,有各责任人负责保护(含墙面、门窗、办公桌椅、空调、教学辅助品等)。学校与责任人鉴定责任书。除自然损坏由学校统一维修外,责任人不负责。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相关人员的量化分数。

  4、各科室、班级内设施由负责人落实维护,确保电、空调、门窗、办公用具的正常使用。电工应经常检查科室电路、电器,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用电安全。自然损坏的报请校长批准后维修或更换;故意损坏的一律由个人赔偿。

  5、各班内的多媒体设备、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窗帘等辅助用具由各科室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不当丢失或无故砸坏由各科室自己负责更换。

  6、学生用课桌凳谁使用谁负责,班主任具体负责班内桌凳的使用维护。属于学生故意损坏,班主任负责落实学生赔偿。未落实的由班主任赔偿。赔偿费用从班主任补贴中扣除。

  7、各班内的插座、开关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等,由相应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使用保护,损坏或砸烂的由各班负责赔偿。

  8、各班的灯具由班主任负责,属于自然损坏的灯具由学校及时更换。如管理不善学生弄断电线、砸坏灯具的由班主任落实学生赔偿。

  9、洗刷的水龙头由落实负责的班级保护,学生自主拧去或拧坏的水咀由损坏人赔偿。

  10、各科室、各班级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由电工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操作。否则出现触电事故,后果一律由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11、楼上用于灭火的消防箱,走廊灯各责任班级负责保护。

  12、楼上的护栏由分工班级负责定期擦洗,学生无故损坏,抓住的由该生负责赔偿,抓不住的由责任班级负责赔偿维修费。

  13、各实验室、微机室内的实验桌凳、水咀,由实验室(或实验教师)负责保护,学生损坏的落实赔偿。

  四、校财产赔偿

  1 、非故意损坏的,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赔偿;教职工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学生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2 、班级使用的财产赔偿:

  ① 开学初一周内,由各科室和班级将存在情况报总务处,总务处检查确认后,做记录。统计后,班级财产由各班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无法查实,由负责班级集体赔偿。总务处随时进行检查。

  附:城南中学公共财产赔偿标准:

  1、2、3、4、5、7、

  注: (1)未列明的按照维修价格另行通知。

  (2)情节恶劣的,由学校研究后,另定。

  (3)综合楼及实验楼参照执行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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