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交通安全责任状
我校每天坚持学生放学路队制度,在学校甬路及校门口进行引导、疏散,由班主任负责把学生送到加油站处,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横穿马路、嬉戏打闹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年龄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由于我校学生年龄较小,为确保孩子上、下学安全,年龄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须亲自接送,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状长期有效。
**小学
家长签字:
20**年**月**日
篇2: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20**年9月11日上午7时40分许,一名老年妇女用自行车搭载儿童,在君武馆十字路口由东向西推着自行车过斑马线时,与一辆由博萃路西驶向大门方向的大排量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老年妇女及儿童不同程度受伤。保卫处值班人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拨打120急救中心和交警部门电话,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置。
保卫处温馨提示:请广大师生员工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机动车司机在行至斑马线时应礼让斑马线行人,共同维护校园的交通安全。
保卫处
20**年9月11日
篇3:中秋节国庆节市区施工交通安全通知
中秋节、国庆节市区施工交通安全通知
各城区建设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保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晚上市民出行方便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凡在市区道路范围内施工的现场,必须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加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要求市区内各施工路段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防护栏设置工作,做好施工、交通安全防护
二、施工路段内与居民、商店、单位相关的过路通道应设置过道板桥便道等,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安全畅通。
三、施工路段内通行到道路路面凹凸不平的要处理整平,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畅通。
四、管道开挖、井口、路基处理等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地段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及照明灯。
五、各施工路段必须派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及时处理交通堵塞现象。
六、各种材料要堆放整齐,余土要及时外运,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尽量不影响交通。
七、东葛路、友爱路、中华西路、民主路、北大路在20**年9月11日19时至次日凌晨7时暂停施工。
八、各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组成检查组,按上述要求在节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在9月11日17时前整改。
特此通知
z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