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区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
禁严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篇2:E一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可行加强我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要将交通安全活动的具体内容纳入到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之中,抓紧抓实;要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班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学校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四、经常使用团队活动、晨会、黑板报、广播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五、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六、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例,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七、门卫、值周老师要负责清理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八、非本单位机动车严禁进入校门或停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方可进校。
篇3:中心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某中心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马路口和机动车道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上放学时,三人以上,要结队通行。
二、怎样骑车
1、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或赶畜力车,更不许无证驾驶任何机动车。
2、在道路划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骑车要走非机动车车道,不许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骑自行车。
3、在没划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要靠路的右侧通行,不许逆向行驶。
4、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下车推车而行,禁止闯红灯。
5、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横过马路时,要下车左右了望,在确认安全下,推车而过。
6、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7、骑车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8、不得扶身并行,拉横排骑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9、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二人以上骑的自行车。
10、必须确保自行车、车闸、车铃等部件齐全有效。
三、怎样乘车
1、乘坐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3、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乘坐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4、不准跳车,乘坐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厢栏板上。
5、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
6、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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