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某公司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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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细化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使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奖惩考核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为通报奖励、受委屈奖励、现金嘉奖、奖励考核分四中:惩罚分扣款、待岗、解聘、开除处分四种。

  第二章 奖 励

  第三条、有一线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2、对损害公司权益行为或事件,及时处置得宜致使公司免受或少受损害者;

  3、对公司有重大或特殊贡献,足为同仁表率者;

  4、做好人好事,受益者以送锦旗等形式表示感谢者;

  5、其他情况公司领导研究认为应该表扬者;

  6、受通报表扬的,按实际情况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金嘉奖的金额;

  第四条、员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必须有礼有节),因执行制度受到车主或司机殴打或辱骂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一旦为书面报告公司(需有当班班长、监控、站长签字),总经理审批后发放200元委屈奖。

  第五条、对逃费车辆,处以2-5倍补票款(手工票)或补办月票的处理。对漏费车辆,依据实际情况补缴通行费,但必须出具手工票。

  1、各站在所辖路段拦截绕道逃漏费车收入、稽查队堵截逃漏费车收入,按收入的30%予以奖励(以手工票为准)。

  2、对站点附近单位车辆补办月票,同时满足每月10日以后补办月票、补办月票金额达到各类车型规定最高标准两个条件的,记为抓逃堵漏收入,奖励比例为10%。

  第六条、对拒绝补缴过路费或持假月票的,可押车辆和行车执照等有关证件处理,补票标准为月票标准的两倍。补收收入记为抓逃堵漏收入,奖励比例为10%。

  第七条、查获一票(卡)多用、倒卖票或卡、车不符等情况的收费员,按补收金额的50%予以奖励,并将同等数量分数。

  第八条、收费员拦截冲卡车辆,按同类车型缴费额的2-5倍补缴通行费。按追缴回补缴款金额的30%奖励收费员,并奖励同等数量的分数(必须有站长、班长、监控员签字)。

  第九条、收费员查获故意使用潮起电脑打印票(4小时内有效)的,按应收费额标准补收通行费,按补缴回通行费的10%将收费员,并奖同等数量的分数。

  第十条、稽查队对员工违规违纪内查,每开除或解聘一人次1000元;每待岗一人次奖励300元;其他内查收入每年按违纪人员扣款总额的15%予以奖励(待岗所扣款项不计入内)。

  第十一条、收费员查验上站打印票时间不符的,要立即报告站长,对有功人员按查证收费员违纪扣款的50%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各类文体活动获一等奖15元,二等奖10元,三等奖5元。各奖项奖同等数量的考核分。

  第十三条、日常学习考试成绩90分以上者,每一超一分奖2元,并奖同等数量的考核分。考试不及格每低一分扣1元,补考不及格每低一分扣2元,不及格同时扣相同数量的考核分,补考90分以上不与奖励。

  第三章 惩 罚

  第十四条、上岗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包括站领导),着装不争气、佩带不全的有一人扣1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扣3元。6月1日至8月31日可不系腰带。换装规定为:春装5月1日至6月30日,夏装7月1日至9月15日,秋装9月16日至10月31日,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十五条、亭内收费员和亭外执勤人员由班长负责安排。亭外执勤规定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早6:30~晚9: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7:00~晚7:00。规定时间内亭外无人执勤,扣应执勤人员2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扣6元。

  第十六条、夜班车流量少的情况下,由班长安排轮流售票、执勤和轮流休息人员(必须有安排记录)。吴官屯站收费执勤人数不少于6人,其它三站收费执勤人员不少于3人。

  1、轮流休息人员可坐在椅子上趴在桌上睡觉,躺下睡觉的扣3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10元,班长躺下睡觉的扣60元。

  2、售票人员、执勤人员和监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犯困,否则视为睡觉,予以待岗处理。

  3、售票或执勤人员睡觉受到待岗处理并且无班长安排记录的,扣班长100元。

  4、由于班长责任造成全班人员睡觉的免去班长职务。

  5、监控人员对售票人员睡觉应予以提示制止并有记录,售票人员睡觉受到处理,且监控人员无提示睡觉记录的扣监控员150元。

  第十七条、不按规定坚守岗位,造成脱岗的扣3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10元,迟到、早退的扣10元,班长连带扣10元,班长脱岗的扣60元。

  第十八条、在岗亭工作中,吃零食、看小说、杂志、干私活、玩游戏机、戏耍打闹、酒后上岗、吸烟等影响收费工作的有一人扣1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3元。监控员上班吃零食的扣30元。

  第十九条、村民和无关人员在岗亭内外,工作场所附近逗留、闲聊、玩耍和拦截搭乘他人、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摩托车步走专用道的,扣班长10元。

  第二十条、接受索要司助人员物品的,扣50元。

  第二十一条、收费员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刁难、谩骂司乘人员者扣10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30元;无论何种理由发生的打架事件,当事人一律解聘,打假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后果,当事人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岗亭内外、工作场所、宿舍脏、乱、差的扣责任人10元。

  第二十三条、对损坏监控设施、丢失附件的,视情节扣50-300元,并酌情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常住收费、票证、监控人员私款在站长同意下寄放票证室,个人用款票证必须有记录,且先进与记录相符,否则按贪污论处。

  第二十五条、收费员、票证员、监控员上班携带现金超过10元的,填制员工超标携带现金登记表后寄存在票证室。

  第二十六条、员工下班回家必须乘坐公司接送车(特殊情况需经站长同意),不准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否则,第一次发现扣款20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扣60元,第二次发现开除。

  第二十七条、宿舍、岗亭、工区查处私藏旧票或现金(床铺下、衣服内除外),无法落实到具体人时,扣本宿舍、本亭、本班人二倍金额,班长负有连带责任,按查出现金或旧票面额的30%扣班长工资。

  第二十八条、年终评定为不称职的班长,免去班长职务。

  第二十九条、一个季度内,本站未完成任务,连续两个月收费排名在本站倒数第一的班组,免去班长职务;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任务指标的站且收费排名倒数第一的班组,免去改组班长职务。

  第三十条、本班组查出贪污员工1人次,扣班长一个月工资。如班长能够积极配合稽查队工作,提供稽查队难以发现的证据,对稽查队确认员工贪污行为有很大帮助的,扣班长半个月工资。年内本班发现3人次贪污的,班长解聘。

  第三十一条、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指标的站,站长降为副站长;年内三个季度未完成任务指标的站,免去站长职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新站长的产生靠竞争上岗。

  第三十二条、不按规定履行交接班记录的责任人,每次扣10元。责任人为收费员的,班长负连带责任扣3元。

  第三十三条、亭内收费员不以自己卡号输入微机的扣30元。

  第三十四条、输错班次或不按规定下班的各扣30元。

  第三十五条、因违规操作,造成打出白票或无日期电脑票,且未及时纠正的,被他人发现,视为贪污行为,予以解聘。

  第三十六条、在打印票据时,如计算机出现故障,可到其它车道打印票据。发生票据丢失(电脑故障除外),每丢失一张票扣款70元,班长连带扣责任扣20元。

  第三十七条、打印过程中,发现输错数据,通知监控后,可以重新操作一次,予以修正,但只限本车次予以修正,本车未修正扣70元。本人未发现被他人发现的扣150元。

  第三十八条、统一车前小后大二次操作处罚规定:

  1、没有通知监控人员而被监控人员发现,监控员做好记录,下班时监控员通知监控中心技术人员查阅数据库。

  (1)、数据库查出操作正常的,对当事人扣款30元。

  (2)、数据库查出不正确的,结算出现正差且差额与前小后大的差额相吻合,对当事人扣款30元,结算没有出现正差或出现正差而差额与前小后大的差额不吻合的,按贪污论处,监控员奖励200元,奖励200分。

  2、被查看录像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的,经监控中心技术人员核实后①对收费员的考核同第一条内容;②对录像查看人员或其他发现问题的有功人员奖励金额为收费员扣款的一半,最高200元;③对监控员扣款为收费员扣款的一半,最高200元。

  3、收费员通知了监控,监控员做好记录通知监控中心,技术人员查阅数据库后。①操作正确地对当事人免除处罚;②在数据库中查出前小后大,对收费员考核同第一条第(2)款内容。

  第三十九条、验票车辆不撕附卷的,扣20元。

  第四十条、打印或验票后的票据交付司机,司机不要票的,立即撕毁,错票、废票必须加盖作废章,否则口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一条、收费员明知一卡多用或卡、车不符,仍予以放行的待岗。

  第四十二条、收费员下班后交款时必须三人(班长、收费员、票证员)签字,监控员见到签字后的交款单且签字后,方可允许票证员调用数据。

  第四十三条、收费员交款时,因粗心申报错误(几个收费员申报总数和计算机统计收入相吻合)视情节扣20-5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15元。

  第四十四条、申报收入小于统计收入,按所少金额的125%从工资中扣除。参加工作三个月以内的收费员,每人每月出现以上情况5次以上,超出次数每次扣10元;参加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收费员,每人每月出现上述情况二次以上,超出次数每次扣10元。每个监控员监控的所有收费员每月累计5次以上,超出次数,每次扣监控员10元。

  第四十五条、申报收入大于计算机统计现金收入,对有原因的要写明造成差异的具体时间,以备查看录像对证。对不清楚造成差异的要写原因不明。

  1、年内原因不明差错次数规定为:云西、高山站2次,马站3次,吴官屯4次;工作不满一年的收费员在此基础上增加1次;

  2、年内原因不明差错次数在规定次数以上的收费员,按多出金额的100%从工资中扣除,监控人员连带责任,按多出金额的50%从工资中扣除;

  3、收费员原因不明次数在规定以上的,予以待岗;

  4、每个监控员监控的所有收费员年内累计原因不明差错次数10次以上的予以待岗。

  第四十六条、监控人员发现追尾溜掉小车或冲卡车辆,通知收费员,做好提示记录,并写明情况贴到录像带上备查。按溜掉小车或冲卡车收费额的二倍扣收费员工资,按收费员扣款的30%奖励监控员。

  第四十七条、凡被站长、稽查队、看录像待人员发现溜掉小车或冲卡车辆,而监控员没发现、没登记的,按应收费额的2倍扣收费员工资,按收费员扣工资的二倍扣监控员,对发现问题的当事人按监控员扣款的15%予以奖励。

  第四十八条、稽查队到岗亭稽查清点现金时,收费员必须下班换人,换卡号。现金清点完毕,记录换人时间,收费员、班长签字。调用数据必须队长签字。发现申报收入和计算机统计现金收入不符,按不符金额记为稽查内查收入。

  第四十九条、未征得监控员同意,对车辆实行集体交费不足的、私放、谎报一类车(假军、假警、假证件)的,视情节扣200-30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60-100元。私放二类以上(含二类)车的开除。

  第五十条、发现司乘人员强行推杆不予制止的,扣5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15元。

  第五十一条、收费员被监控人员提示并有记录,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当班被提示2次以上的,每次扣5元,全月被提示8次以上扣100元。

  第五十二条、在各站票证室押钱通行本站的车辆,凭手工票据过站的车辆,一经查实,予以补办月票处理,标准为月票金额的两倍。按所押钱金额或手工票据面额的50%扣站长工资,发现两次站长解聘。

  第五十三条、车辆碰、挂、撞坏岗亭设施站长违规处理的,视情节对站长处罚,收费人员私自处理肇事车辆的解聘,收费人员未暂押肇事车辆或有效证件的,全班人员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收费员上班时间,票据打印机应摆放在监视范围内,若收费员故意把打印机移出监视范围,扣收费员50元;班长连带责任扣15元。

  第五十五条、引起纠纷,造成投诉的扣30-100元。

  第五十六条、收费工作中运用服务忌语的扣20元。

  第五十七条、监控人员填写《提示记录》,必须内同明确,字迹清楚,若有漏项,扣当事人30元;在《提示记录》上乱涂乱写,没有按要求填写,扣当事人10元。

  第五十八条、监控录像每天坚持24小时,不按规程操作录像机的扣50元,查看录像带发现问题并经查证落实的,按有关条款处理当事人。

  第五十九条、不向监控主任请假自行换班者,扣当事人30元。监控员录像带未录上像,视情节扣30-100元。

  第六十条、报表打印由票证员负责,数据传送由监控员协助完成。各站向吴官屯申报收入错误的扣当事人30元。

  第六十一条、发现系统有不正常或不明白情况,没有立即通知监控中心维护员,视情节扣当事人30-300元。

  第六十二条、对无故乱接、拨配电箱电源,没有通知监控中心的,视情节扣当事人50-300元。

  第六十三条、监控员电话聊天时情节扣50-300元。

  第六十四条、收费员谩骂监控员的,扣收费员100元。

  第六十五条、对收费员损坏公共设备而监控人员没有及时通知监控中心的,视情节扣监控员50-300元。

  第六十六条、除公司领导、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稽查队员及站长、副站长允许进入监控室外,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扣监控员20元;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扣监控员20元;无关人员进入收费岗亭的扣班长20元。

  第六十七条、监控人员和收费员考核分的,按所要分至加倍扣款,并通报批评,班长连带责任按所要分值的30%扣款。

  第六十八条、监控人员有漏监的(指收费员有私藏现金等贪污舞弊行为),第一次漏监,视情况扣监控人员200元-300元,第二次漏监,予以解聘。

  第六十九条、监控人员漏监(除私藏现金等贪污舞弊行为外的其他行为)被察看录像带人员或其他人稽查发现的,按收费员扣款的50%扣监控员。

  第七十条、字符叠加器死机1小时之内,视情况口当事人30-100元,1小时以上予以待岗。

  第七十一条、丢失返修月票卡的当事人赔偿30元。

  第七十二条、监控人员发现收费员违规行为,收费员得到处理的,按收费员扣款的50%奖励监控员,并奖同等数量分数,当月未发现收费员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扣基本工资的10%。监控员连续两个月未发现任何为违规违纪现象被其他人发现并处理的,予以解聘。

  第七十三条、监控员,班长、收费员查出贪污票款员工或举报查证落实的,享受稽查奖励待遇。

  第七十四条、假做真罚规定:

  1、“假做真罚”是指收费员在公司稽查队,监控中心、公司领导等有关人员的同意下进行假贪污,目的是对监控员实行考查,看其能否发现问题。

  2、监控人员发现假贪污,按查获真贪污给予奖励(即奖励200元,200分),发现时必须及时报告站长或票证员,并做好记录方可有效。

  3、监控人员若没有发现假贪污,予以待岗。

  4、被考查的监控员,由公司领导抽签决定。

  5、知道假贪污行动的稽查和收费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监控员,若违反将给当事人解除合同处分。

  第七十五条、监控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空岗、脱岗超过15分钟的,每次扣50元。

  第七十六条、收费站号规定

  1、各站收费员和监控员要认真查看本站收费站号情况。若在其它站查出的收费站号不符,将对收费员、监控员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罚。

  2、各站验票口收费员要仔细查阅上站打印票的收费站号(收费站号无重号)及时间,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汇报站领导,对有功人员接收费额的50%予以奖励。对有包庇此违规行为的收费员,给予解除合同处罚。

  3、公司查看录像人员对所查看的录像带,要做好详细记录,查出有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录像带存在问题没有发现的,而被其他人员举报出问题,且情况属实,将给予50元以上直至解除合同处罚。

  第七十七条、军车通过收费站时,收费员将军车牌号告诉监控员,并在镜头下展示相关证件,监控员对军车所经过车道时间、车牌号、车类、缴费额进行详细登记,未将军车信息告诉监控员的扣收费员30元,收费员告诉监控人员军车信息,而监控员未作记录的扣监控员30元。

  军车在未开通车道放行或把免费军车以月票车,验票车放行的,每车次扣50元,监控员未制止此种行为的,予以待岗。

  军车月票卡刷卡时屏幕显示有一个英文字母和“四个”数字组成,放大号、车牌号、IC卡车牌号有一个项不符的,暂扣车辆通知站长处理。

  第七十八条、为确保计算机统计数据的保密性,规定只有票证员才可以启动TOD工作站,并对TOD工作站加设密码。票证人员必须定期修改密码,启动TOD工作站键入密码时,周围不得有人,使用完TOD工作站后必须关机,未关机的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待岗,泄漏TOD工作站密码的予以解聘。

  第七十九条、在MOD、TOD工作站上安装软件播放CD的,扣当事人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待岗。

  第八十条、票证人员要对计算机的现金收入严格保密。全年允许票证员录入申报收入数举错次数规定:吴官屯站5次,马站4次,高山3次,云西3次。在规定次数内每出现一次扣票证员30元,超过规定次数的予以待岗。

  第八十一条、稽查队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经理、各站正站长二人以上)不定期稽查。

  第八十二条、各站每月被稽查队查出贪污人数超过直接上岗人数10%的,队长进行扣款处理,每超一人扣站长10%的工资,最多不超过工资的50%。

  第八十三条、站长亲自查出贪污员工或者站长举报、稽查队查证落实的,站长享受稽查奖励待遇,查出人数不和站长工资挂钩。

  第八十四条、违规行为政局确凿,而违纪者拒绝签字的,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待岗,待岗时间一个月,待岗期间发230元生活费,年内第二次待岗不发工资。待岗期满经监控中心或其他部门考试合格后或两次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1、收费员明知一卡多用或卡、车不符仍予以放行的;

  2、收费员年内原因不明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每个监控员监控的所有收费员年内累计原因不明差错次数10次以上的;

  3、票证员、监控员在申报结算之前,收费员若有差异则让其写出出现差错原因,如果在申报结算之后写出原因的,涉及到的所有签字人员予以待岗;

  4、售票员、执勤员工作期间睡觉的;

  5、监控人员对收费人员(在稽查队、监控中心、公司领导同意下)假贪污没有发现的;

  6、票证人员使用完TOD工作站未关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7、在MOD、TOD工作站安装软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8、票证人员申报收入数据出错次数超过规定的;

  9、监控人员不知旨在为开通车道放行免费军车,或免费军车以月票车验票放行的;

  10、字符叠加器死机1小时以上的;

  11、年内考核份达300分者;

  第八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且不服从调整新岗位者;

  2、因患病厂家请假不能继续工作者(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申请辞职,解除合同者;

  4、上班期间回宿舍睡觉者;

  5、上岗人员(含监控人员)带传呼、手机者;

  6、亭内存放旧票者;

  7、无论何种理由发生打架事件的当事人;

  8、受到待岗处理,两次补者都不及格,或者一年内受到三次待岗处理者;

  9、泄露TOD工作站密码(监控技术人员除外),所有知道密码者;

  10、没有制止非维修人员对系统服务器进行维修操作者;

  11、站长又暗示员工贪污,隐瞒员工贪污者;

  12、监控人员漏监(指收费员私藏现金等贪污舞弊行为)两次者;

  13、监控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发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而被稽查或其它人员发现并处理的;

  14、按考核办法年内扣分达600分者;

  15、年内本班发现3人次贪污的,班长解聘;

  16、验票人员发现上站站号不符合规定而予以包庇的;

  17、不服从班长管理的收费员,班长整理好材料后请示站长调人,站长调查情况属实后,安排到其他班组工作;对各班组不愿意要的收费员,退回公司(必须有站长的书面材料);对各站都不愿意要的收费员,予以解聘。

  18、知道假贪污秘密,泄露给监控员的。

  19、因违规操作,造成打印出白票或无日期且未及时纠正的,被他人发现的。

  第八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玩忽职守,使我公司利益受到损失者;

  2、故意妨碍,骚扰他人工作和休息,情节恶劣者;

  3、以公司名义在外行行骗或从事其他业务,致使公司权益受损者;

  4、未尽许可,兼任公司以外的其它职务或兼营其它职业者;

  5、违反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窥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6、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签者;

  7、有贪污、行贿、受贿、盗窃、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8、无矿旷工连续3日获全月累计达6日或全年累计达12日者;

  9、违反国家或当地政府法令、法规、治安管理条例者;

  10、上班期间以扑克或其它形式赌博者;

  11、私自放行或谎报二类(含二类)以上车辆者;

  12、上岗期间身上有现金者;

  13、出售旧电脑打印票者;

  14、现金车按月票车放行者;

  15、收费员有一降低车类标准,使司机所付金额与所打票据不符者;

  16、在监控监视范围外交易者;

  17、诱导司机拿假证件、旧票、没有交款者;

  18、故意遮挡监控镜头者(监控人员揭示无效的情况下);

  19、下班不直接将现金或打印票送交票证室者,交款后未经领导同意又私下修改数据者(收费员、票证员);

  20、票证人员在没有站长、稽查队长、监控人员签字的情况下调用数据者(稽查队、监控技术人员、公司领导提哦阿用数据除外);

  21、收费员、监控员、票证员下班途中,宿舍内床铺、衣服等处检查,发现超过10元现金者,票证员无登记记录,稽查队员上班时间身上现金超过20元者;

  22、收费员、监控员、票证员下班回家未经领导同意两次不乘坐接送车者;

  23、收费员上班期间到附近老百姓假货小卖部等四人住所者;三版小修中擅自回家者;

  24、收费人员私下处理碰、撞、挂坏岗亭设施的;

  25、监控、票证、稽查人员有意通风报信,有意漏查查证落实者;

  26、稽查队一人稽查或私下自行处理位员工者;

  27、同一车前小后大二次操作,结算没有出现正差或正差与前小后大差额不吻合者;

  28、常住收费、监控、票证人员寄存票证室私款,用款现金和登记记录不符者;

  29、未经监控员同意随意开关打印机或更改打印机设置的;

  30、验票人员发现上站站号不符合规定的,经站长或有关人员调查落实的,对上站责任人与以开除。

篇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总体要求: 通过明确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为小区的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

  管理服务标准

  一、客户服务

  总体要求:服务有效投诉少于5%,处理及时率100%;业主满意率80%以上。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服务时限。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3、对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回访率100%,并件件有记录。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房屋完好率大于等于98%;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等于95%;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巡检。

  (1)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做好记录;

  (2)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

  (3)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

  (4)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房屋。

  (1)装修管理。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在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备案登记时,对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的内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修改意见;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油漆粉饰。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铸铁污水管、水管等应3年油饰1次;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3)建筑物外立面。本小区建筑物外立面原则上每8年粉饰1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2、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给水设施,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等运行正常,出现问题随时处理。(2)排水设施。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3、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所有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没有人为故障。

  4、智能化系统

  设备运行正常,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反应灵敏,异常情况及时检修。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6、电梯运行与管理

  (1)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进行1次全面调整和测试,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3)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

  (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并尽快设法解救乘客。

  7、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1)保持本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2)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3)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4)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三、清洁管理

  总体要求:内外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一般管理。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周用干净的抹布擦抹2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月擦洗2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灯具每季擦抹1次。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避免在客人多时清洁电梯,若有人乘搭电梯应暂停清洁工作。

  3、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4、道路保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路边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5、标识、宣传牌、雕饰、信报箱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6、休闲及绿化带保洁,外观整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7、垃圾桶、果皮箱保洁,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8、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9、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灭鼠:每季进行1次。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园林绿化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美观,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符合季节气候特点,没有人为毁绿损绿事故。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长茂盛;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无病虫害;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长势强,生长超过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树木枝干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缺株;树林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上下部枝叶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统一划齐,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

  3、花坛。花卉长势良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无枯枝,无病叶。保持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清洁卫生。

  4、人工水系、喷水池,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六、安全防范

  总体要求:阻止或减少刑事案件,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或较大治安案件。公安部门鉴定小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主要原因系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配备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卫。本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至少有2人有值班看守,本小区人员车辆凭卡进入,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杜绝未经受访业主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巡逻。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

  (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3)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

  (1)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2)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3)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4)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5)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七、交通、车辆管理

  总体要求: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避免交通事故,不因车辆停放和行驶的原因损坏绿化、其他设施。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过夜或临时停放位置进行引导,保持车辆行驶通畅。停车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

  2、在交警部门协助下在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划定禁止车辆停放的区域。杜绝车辆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

  3、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4、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

  5、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6、杜绝外来车辆进小区停放过夜。杜绝非小型机动车停放过夜。

  7、对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和小区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八、消防管理

  总体要求:设施齐全,标识清晰,使用功能良好,防止火灾责任事故。

  具体要求: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九、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3、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篇3:物业公司收费考核办法

  物业公司收费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准确无误,杜绝收费不开单等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各收费岗位,由督导室负责检查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一分部负责检查考核实施。

  第二章 收费岗位及项目

  第三条 经营部收费岗位:千卉俱乐部前台。

  收费项目:千卉俱乐部、**少年宫、千卉街市(交财务一分部)、**地产、**邮政所、**商务代理中心、代办蓝印户口、各对外合作经营网点及各场地出租的费用。

  第四条 督导室收费岗位:收费组收费处。

  收费项目: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条 保安部收费岗位:指挥中心缴费处及车辆出入门岗处。

  收费项目:汽车固定车位管理费、汽车固定车位停车证工本费、车辆出入IC卡保证金、汽车月保费、汽车临时保管费、摩托车月保费、摩托车临时保管费及自行车保管费。

  第六条 服务中心收费岗位:集团财务一分部办公室

  收费项目:装修押金、各类证件工本费、材料费、维修费。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一节 经营部收费管理

  第七条 当值收费员到公司仓库领取"经营部收据"及"千卉俱乐部各类有价消费卡",然后到财务一分部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在使用完毕时,应即时申领、销帐。

  第八条 当值收费员在使用"经营部收据"及"千卉俱乐部各类有价消费卡"过程中,因书写或印刷错误等造成消费卡与收据作废的,作废收据必须一式三联齐全,注明"作废"字样,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上报财务一分部。

  第九条 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不开单、不收费,私自接待顾客消费。

  第十条 当值收费员根据收费项目及集团公司批复的"穗金物司办字[20**]第017号"文件与公司批准的**少年宫、**商务代理中心、千卉街市的收费标准,直接收取现金,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给对方。

  第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两名,一名开单,另一名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第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晰,一律使用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第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涂改。

  第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严禁缺页、缺号填单。

  第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在认真填写好收据后,再按收据号码顺序做好流水帐登记,以待查阅。

  第十六条 **少年宫老师每月最后一天将学员流动表及收费情况报部门经理。

  第十七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在每月19日抄取水电表读数,核算费用后与各档口租金一并打印收费单据,于当月28日派单,并在下月28号前收齐本月费用。

  第十八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每日17时前将收费情况,填写"内部缴款单"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当天下班前携现金与票据一并到财务一分部交纳,并由财务收款员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地产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条 **地产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租场协议》或《租赁合同》约定,负责公共场地出租及各商业网点费用的催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地产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代收、代交、代管客户费用。

  第二十二条 **邮政所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收取"邮政延伸服务费"及"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当值工作人员须每天下午15时与邮政支局邮车交接当日邮件。

  第二十三条 **邮政所、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每天下班时,将公司收入款项统一交千卉俱乐部当值收费员,当值收费员开具收据给邮政所、商务中心当值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须凭各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商务代理中心服务凭条"原件办理相关业务,并详细登记。

  第二十五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每半年做一次集团内部所有文印费用的转帐工作。

  第二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每天下班时,进行现金与单据、流水帐的核对工作,准确无误后,填写一式两联内部缴款单,经部门主管核查并签名确认后,将现金与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内,密封后在值班保安的监督下,于当晚24点30分前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

  第二十七条 每天下班前当值工作人员将各区域所交费用汇总后,统一填写日报表于次日早上班时报部门经理核查。

  第二十八条 各区域当值工作人员每月最后一天填制月度收支报表,由集团财务一分部核帐签字确认后,报部门经理复查,以便及时掌握当月收费情况,并报公司领导。

  第二节 督导室收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 督导室收费组专设现金收费管理员两名,一名负责开单,另一名负责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第三十条当值收费员须到财务一分部领取收据或发票,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方可正常使用。

  第三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收据或发票时,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晰,一律使用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第三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使用收据过程中,因书写或印刷错误等造成收据作废的,作废收据必须一式三联齐全,注明"作废"字样,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上报财务一分部。

  第三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收据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涂改。

  第三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物业服务费(经物价局批复)或垃圾处理费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现金时须登记《现金缴费台帐》一式两份,每天下班时交财务签字确认后,财务一分部留存一份,收费员存档一份。

  第三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每天必须在17时将当天收取的现金交财务一分部;节假日在17时30分将收取的现金封袋后,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三节 保安部收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 当值收费员每半年收取一次汽车固定车位管理费(经物价局批复),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三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到公司仓库领取车位"停车证",并加盖停车证编码章,方可正常使用。

  第三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在办理停车证时,须由购买固定车位的业主凭集团财务部收款收据方可办理,并收取工本费20元/张。

  第四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办理固定车位车辆、月保车辆IC卡时,须收取保证金100元/张;临时保管车辆不收取IC卡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每月25日-下月5日办理汽车、摩托车月保收费,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四十二条 固定车位、月保及临时保管的车辆,由停车收费系统自动计时,须刷IC卡方可出入。

  第四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收取汽车临时保管费时,汽车停放30分钟内予以免费,30分钟以上12小时以内按1次收费(即10元),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按2次收费(即20元),以此类推。

  第四十四条 各类军警军、消防车、押钞车、救护车、粤O牌车、邮政车及水、电、电信、煤气等车辆予以免费,不需刷卡。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车辆均予以免费,不需刷卡。

  第四十六条 停车收费系统若因停电或其它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当值收费员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一联交车主,另一联由当值收费员留存备查。

  第四十七条 车辆出场时由当值收费员验证IC卡是否有效,核算交费金额,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四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在接到车主挂失固定、月保车辆IC卡时,在30分钟内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予以注销,重新办理,并收取IC卡工本费100元/张。

  第四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接到车主挂失临时保管车辆IC卡时,须收取IC卡工本费100元/张,并按最低24小时(2次)收取费用。

  第五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补办完遗失IC卡后,需由当值保安员严格核实车主有效证件并详细记录车辆牌照、车辆名称等后放行。

  第五十一条 办理了月保手续的摩托车每次出入时,当值收费员须查验月保摩托车当月的交款收据,方可放行。

  第五十二条 摩托车出入口当值收费员放行摩托车入场时,须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一联给车主,另一联由当值收费员留存备查。

  第五十三条 摩托车出场时,当值收费员按记录单时间段进行收费后,由当值保安员放行。

  第五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收取摩托车临时保管费时,日间保管时间为8:00-18:00,每次收费2元,夜间保管时间为18:00-次日8:00,每次收费2元;在两个时间段内停车,每次按最高3元收费,在三个时间段内停车,每次按最高5元收费,以此类推。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五十五条 收费员每天实行三班制收费,每班次收费员在下班时须打印本班次收费清单。

  第五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在下班时须将所收现金、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密封后,于下一班次收费员上班5分钟内投入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五十七条 在自行车入库时,由当值收费员收取停车费,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给对方。

  第五十八条 在自行车出库时,由当值收费员查验有效凭证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条 收费员每天实行三班制收费,当班次收费员在下班时须将所收现金、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密封后,于下一班次收费员上班5分钟内投入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四节 服务中心收费管理

  第六十条服务中心装修、维修、办证原则:先交费后办理。收费标准按照公司制定的**花园《住户手册》中及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当值工作人员在接到装修、维修、办证申请时,先对申请项目及所需材料报价,双方确认后,由申请方到集团财务一分部交费,工作人员凭交费单据办理。

  第六十二条 节假日有申请需交费时,由申请方到公司督导室收费处或中国银行**花园储蓄所交纳。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六十三条 所有收费岗位必须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二)挪用、私吞公司营业款的;

  (三)做假帐,欺上瞒下的;

  (四)所收费用迟交或不交的;

  (五)收费不开单或多收少交的;

  (六)无公司财务加盖公章而使用票据、消费卡类的;

  (七)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胁逼或诱骗客户消费,并从中获取利益的;

  (八)所有收费必须由规定岗位收取,其它岗位及个人擅自收取的。

  第六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未按时申领、销帐收据或与财务申领清单核对不符的,每次扣罚50元。

  第六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未按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多收或少收;未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票据,扣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100-3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六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现金过程中,因解释不清,引起业主投诉的,每

  次扣罚30元,投诉至集团公司,每次扣罚100元,部门经理50元。

  第六十七条 所有收费项目有代收、代交、代管费用的,每项扣罚当事人100-300元,部门主管5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降工资一级至除名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或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不开单不收费办理有关手续的,扣罚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2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六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私自打折少收费或让无效票为有效票的,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100-3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七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开单收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

  (一)填写单据及各类有价消费卡错误,造成作废的;

  (二)单据由同一人签字的;

  (三)使用非签字笔开单的;

  (四)书写不工整,字迹不清楚,无法正常识别的;

  (五)有涂改现象或印刷错误等未作废的;

  (六)未做流水帐,流水帐上登记顺序不一致或有缺项的;

  第七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所填单据大小写金额不相符或单据不齐全,有缺漏又无法弥补的,除按所填最大金额赔偿外,每张单据扣罚填单人50元。

  第七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有缺号、缺页而填单的,除按填写收据金额赔偿外,每张单扣罚100元,部门主管50元。事实不清,经查实问题严重的,给予当值收费员处以降工资一级至除名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至300元;扣罚部门经理300元,扣罚主管领导150元。

  第七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未如实填写住户卡号码、消费项目、消费时间,每项扣罚50元,部门主管10元,引起投诉的,每次扣罚100元,部门主管50元。

  第七十四条 **少年宫老师私自允许未交费学员上课的,每发现一个学员,扣罚老师300元,部门主管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七十五条 **少年宫老师未按时汇报学员情况,多报、漏报或不报的,每项扣罚老师3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六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未按时抄录水电、打印派单、收取费用的,每项扣罚30元,部门主管1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七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未凭"商务代理中心服务凭条"办理各项业务,每次扣罚30元。

  第七十八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转帐不及时、不准确的,扣罚3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在封装交款袋时,"内部缴款单"未经部门主管签名确认、装袋不一致的,扣罚50元。

  第八十条当值收费员未将交款袋按时或未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内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扣罚100-300元;降工资一级;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部门主管分别处以:扣罚300元;降职、降级。部门经理分别处以:行政警告;扣罚300元;降职、降级,主管领导扣罚200元。

  第八十一条 各区域当值工作人员未按时做日报表、半月报表、月报表,未到财务一分部核帐,每项扣罚当事人50元,未报公司主管领导的,扣罚部门经理50元。

  第八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对各收费系统不能正确熟练使用,致使收费系统出现故障,除赔偿外,每次扣罚50元。

  第八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班次交接登记不清、不全的,扣罚当值收费员30元。

  第八十四条 保安部当值收费员对停车收费操作程序不熟悉,扣罚50元。

  第八十五条 各收费管理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收费岗位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收费岗位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收费管理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收费管理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八十六条 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以上扣罚金额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八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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