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产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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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产品实现

  第 七 章 产 品 实 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7.1.1 公司对产品实现和服务提供的主要过程及内部管理过程进行了识别和策划,以确保:

  A、明确产品及服务提供的质量、技术要求及顾客的要求;

  B、确定了所需的过程及方法、资源要求等,包括适当的书面化要求;

  C、明确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

  D、明确产品的接受要求,及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预期的要求。

  7.1.2 在需要时,针对特定的产品、项目或合同制定和实施质量计划过程。

  7.1.3 公司产品实现和服务的提供过程主要包括:

  A、销售合同的接收(由TCL空调事业部下达的订单及指令性生产计划);

  B、设计和开发

  C、供方评定和采购进行(包括外购件、外协件、原材料、辅料);

  D、焊接工序;

  E、两器工序;

  F、外协加工;

  G、转工序;

  H、总装工序;

  I、冷媒充注;

  J、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成品型式试验;

  K、产品保管;

  L、产品交付;

  M、顾客服务;

  N、设施、设备管理。

  7.1.4 针对上述主要过程,公司主要按如下原则进行管理:

  A、对各主要过程进行过程分析并形成必要的书面文件;

  B、识别有关政府法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及顾客要求并确保满足;

  C、对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或资格认定;

  D、对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设备和环保、安全设施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E、对供方供货质量、供货周期进行有效的控制;

  F、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工作环境进行适当的控制;

  G、对相关的过程进行连续的监视和测量;

  H、确保获得过程和体系有效运行的有关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以达到改进的目的。

  I、保存过程实施结果的记录,以提供有效运行和监视的证据。

  7.1.5 支持文件

  《质量计划控制程序》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环境因素、危险源、法律与其他要求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7.2.1.1 公司制定并实施《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应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包括:

  A、顾客的现实要求,包括交付和交付后的要求;

  B、顾客未明示的,但潜在的要求或期望;

  C、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主要如:

  GB/T7725-1996 《房间空气调节器》

  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4706.32-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D、公司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附加要求。

  7.2.1.2 环境因素/危险源

  7.2.1.2.1 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辩识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内的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辩识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实施:

  a) 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时,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b) 环境因素的类型包括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对社区的影响、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及其他地方环境问题;

  c)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已识别的《环境因素登记表》/《危险源登记表》进行汇总、审定,并编制《环境因素汇总表》/《危险源汇总表》。

  7.2.1.2.2 环境因素评价/危险源辩识及重大环境因素/风险等级确定

  a) 重大环境因素评价原则应根据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考虑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发生的概率,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费用等诸多因素来确定;

  b)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环境因素汇总表》/《危险源汇总表》、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应遵守其他要求等资料,按照《环境因素评价方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环境因素/风险的评价,以确定《重大环境因素一览表》/《风险等级一览表》,提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c) 当公司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变化时,法律法规变更时,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更新《环境因素登记表》/《危险源登记表》、《环境因素汇总表》/《危险源汇总表》。并相应组织相关部门按规定的程序重新评价是否有新的重大环境因素产生,并按原审批手续重新确定《重大环境因素一览表》/《风险等级一览表》。

  7.2.1.2.3 支持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管理控制程序》

  7.2.1.3 法律与其它要求

  7.2.1.3.1行政人事部负责向有关书籍、网站、政府环保部门、咨询/认证机构等收集相关的环保/职

  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评价其适用性和遵循情况,并定期跟踪其变化。

  7.2.1.3.2行政人事部负责将适用的环保/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公司相关部门和员工。

  7.2.1.3.3 支持文件

  《法律法规收集及评价程序》

  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7.2.2.1 公司制定并实施《合同评审程序》,PMC部MC课应在向顾客作出承诺,包括必要时的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制定或修订前,组织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7.2.2.2 在接受合同或订单以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应确定和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确保:

  A、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7.2.2.3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不能满足原要求时,应与顾客沟通争得顾客同意后方可修

  订合同和修改相应文件,并将更改通知到相关人员,保持相应的记录。

  7.2.2.4 支持文件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7.2.3 顾客沟通

  7.2.3.1公司制定并实施《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要以顾客为关注的焦点,争取主动与顾客沟通,以便:

  A、及时获得产品信息,包括可能的改进要求;

  B、询问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C、接受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2.3.2 及时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抱怨,包括:

  A、总工程师办公室质量管理工程师接受、登记抱怨状况;

  B、向有关部门传递;

  C、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并执行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7.2.3.3 品质管理部、设计开发部、技术工艺部、制造部、PMC部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讨论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制订并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顾客。

  7.2.3.4 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应作为管理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便向顾客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7.2.3.5 公司除应在被动与顾客沟通的情况下,更多的应采取主动的沟通,沟通的方式可以是:

  A、接受顾客书面或口头的反馈,包括抱怨;

  B、采用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的形式;

  C、定期或不定期的书面调查;

  D、定期或不定期的顾客走访。

  7.2.3.6 必要时,应保存与顾客沟通的记录。

  7.2.3.7 支持文件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7.3 设计和开发

  7.3.1总则

  总工程师办公室和设计开发部分别是产品研究和开发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实施部门。

  公司建立文件化程序,包括:《设计开发策划程序》、《设计控制程序》《设计评审验证确认程序》、《设计更改程序》、《试产控制程序》、以控制设计开发全过程。

  7.3.2程序概要

  A 设计开发展开前,须对其进行策划予以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以及各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b)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c) 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

  B 确定和评审设计开发输入,以确保其充分性与适宜性。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的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C 设计开发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开发输入的要求;

  b) 提供采购、工艺、检验、生产和服务必需的信息(例如:产品设计图样、零部件明细表、零部件汇总表等);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例如:技术标准、技术协议、检验标准等);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例如: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等)。

  D在适宜的阶段对设计和开发应进行评审,评价其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找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E 为确保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

  F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

  G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应得到识别、适当时应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H 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的记录应予保持。

  7.2.3.7 支持文件

  《设计开发策划程序》

  《设计控制程序》

  《设计评审验证确认程序》

  《设计更改程序》

  《试产控制程序》

  7.4采购

  7.4.1 采购过程

  7.4.1.1 公司制订并实施《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程序》、《采购过程控制程序》、《采购产品验证程序》对供方的评定、采购过程和采购产品的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PMC部是采购过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7.4.1.2 公司确保按如下要求预先评定供方:

  A、根据公司的需要,按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B、明确各类供方的评定方式和评审程度;

  C、根据公司的需要,按规定的周期选定或重新选定或评价供方;

  D、评定合格的供方列表明确,以便公司采购时选定;

  E、形成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或资料,包括可能要求采取的纠正措施要求。

  7.4.2采购信息

  7.4.2.1 公司采用统一的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或其它文件中须清楚注明采购要求及有关的验证要求。

  7.4.2.2 公司在相关文件中明确采购的审批要求和采购员资格。

  7.4.2.3 在相关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如下信息要求:

  A、产品或服务采购的程序、过程、设备及人员的认可或资格要求;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C、采购的验证安排及产品或服务的放行方式。

  7.4.2.4 按要求保存有关的记录和资料。

  7.4.3 采购验证

  7.4.3.1 品质管理部IQC课实施《采购产品验证程序》,按照经批准的检验文件,对所有采购物料实施进货检验或验证,以验证采购物料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7.4.3.2 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或协议,派代表到货源处进行复查或验收,或在本公司的顾客有要求时,由顾客或其代表在公司内或供方的货源处对物料进行验证,但以上验证并不能减少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的复验和拒收。

  7.4.3.3 公司应做好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以保证以后能利用这些资料来评价供方的质量状况和质量趋势。还应保存各批物料的标识记录,以实现可追溯性。

  7.4.4 支持文件

  《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程序》

  《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采购产品验证程序》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7.5.1.1 公司制定相应的程序控制生产和服务的运作以及与已识别的重大环境因素/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确保运行和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适用时,受控条件包括:

  a)及时获得有关产品特性的信息;

  b)在必要的岗位设置作业指导书;

  c)使用和维护适宜的生产、监视和测量设备;

  d)对重要的生产和服务过程或设备进行监视;

  e)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作出改善;

  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g) 对重大环境因素/风险进行管理;

  h) 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通报供方和工程承包方。

  7.5.1.2 品质管理部、制造部须配合技术工艺部确定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A、编写工艺流程图或作业指导书;

  B、配备生产和检测设备。

  7.5.1.3 生产负责人负责监控生产过程的各项操作,以控制生产质量。

  7.5.1.4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制造部和品质管理部须配合技术工艺部对工艺进行验证、改进和评审 改进结果:

  A、新产品试产和第一次批量生产;

  B、已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发生较大的设计改进或工艺改进;

  C、怀疑现有的控制手段和检验方法已不适用或不够有效。

  7.5.1.5 支持文件

  《生产计划控制程序》

  《试产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搬运包装防护与交付控制程序》

  《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控制程序》

  《废弃物控制程序》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7.5.2.1 公司的生产和服务的提供过程主要包括:

  详见本手册7.1.3各项条款。

  7.5.2.2 对在生产和服务的输出后不能利用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的特殊工序包括:

  A、焊接工序;

  B、两器生产工序。

  公司制定并实施《特珠过程控制程序》。对特珠过程应进行如下控制:

  A、确保并证实公司具有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能力;

  B、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C、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必要时应进行考核和资格认定后才能上岗;

  D、对设备能力进行鉴定;

  E、需要时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F、确定记录的要求和保存相关记录。

  7.5.2.3 设备课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及统筹和管理,各部门按相关的设备保养和维修规程执行。

  7.5.2.4 支持文件

  《特珠过程控制程序》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7.5.3.1公司制订并实施《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法标识和识别产品,最终可追溯,标识的阶段或过程包括:

  A、在产品接收和交付过程中;

  B、在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

  C、在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中。

  7.5.3.2在接收来料阶段,根据来料及检验情况,PMC部(PMC课)应对产品做好标识;

  7.5.3.3在生产、装配或返工的每一个阶段,产品都应有必要的标识,以便隔离和防止生产不合格品。

  7.5.3.4 当顾客有要求时,在成品包装前,须对每一个批次的产品建立并保持一个专门的标记,标记方法可以是贴标签或盖印章。标记应表明(但不限于):

  A、产品型号规格 B、生产时间 C、公司标志

  7.5.3.5 产品在贮存及保管过程中,相关部门均应做好和保持必要的标识。

  7.5.3.6.在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标记,以表明检验和试验状态,并防止产生不合格品,这种状态包括:

  A、 合格 B、 不合格 C、 待处理

  标记方法如下:

  A、待检成品--存放于待检区内;

  B、检验后合格--挂贴合格证、标牌或盖合格印章;

  C、检验后不合格--挂贴不合格标牌或放入“待处理”区。

  7.5.3.7 公司对状态的印章、标签(牌)、检验状态标记进行有效的管理,对标签(牌)丢失时应重新检验,以确定其正确的状态。

  7.5.3.8 产品交付时,所有记录应予以保存,并确保在有可追溯要求的场合,记录和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7.5.3.9支持文件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7.5.4 顾客财产

  本公司目前尚不需使用顾客提供的财产,当有此需要时,将会制定必要的程序与文件。

  7.5.5 产品防护

  7.5.5.1公司制订和实施《产品搬运、包装、防护与交付控制程序》,确保产品质量在搬运、贮存、包装、保管和交付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

  7.5.5.2 搬运和贮存

  产品在搬运和贮存过程中,应根据进厂的原材料、在制品及成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货盘、容器、输送设备和车辆,以防止震动、撞击、摩擦、温度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坏,并加强贮存产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贮存产品,以便发现损坏情况,并保证:

  A、贮存地清洁;

  B、贮存产品有明确标志;

  C、贮存产品区分明确、堆放合理;

  D、贮存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E、贮存记录明确、清晰,符合要求。

  7.5.5.3 包装

  成品包装应根据书面规定的包装工作说明进行,并对如下几点加以控制:

  A、确定合理的包装结构和合适的包装材料,能承受运输试验,明确规定防护措施;

  B、包装箱的产品型号必须与产品的铭牌标记保持一致;

  C、包装箱上需标明与产品一致的安全认证标志、条形码。

  7.5.5.4 保管

  成品在交付之前,需采取恰当的保管和隔离措施,以保证成品质量不受影响。

  7.5.5.5 交付

  经出厂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入库,需经品管部批准。成品发货前,相关部门需填写《发货清单》并经批准签署生效后,才准予发货。在成品装车前,需检查车货柜,按规定的方法小心搬运,使产品质量免受影响(如防潮、防震、防火等),直到产品交顾客验收为止。

  7.5.5.6支持文件

  《产品搬运、包装、防护与交付控制程序》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7.6.1 公司制订和实施《监视与测量设备控制程序》,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符合产品、过程、环境和安全特性的监视和测量要求,确保量值统一和测试数据准确、可靠。

  7.6.2 品管部及有关部门根据产品的不同监视和测量要求,正确合理地选择测试仪器和器具,以保持技术规范和测试仪器、计量器具的正确性,包括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须具备的正确性。

  7.6.3 品管部须建立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台帐。

  7.6.4 对影响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所有计量器具须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送交国家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

  7.6.5 对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都必须贴上标签、标牌或其它标志,以标明其校准状态正常。

  7.6.6 当发现使用过程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处于不合格状态时,使用者须及时报告制造部,由制造部会同品管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对以前的监视和测量结果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7.6.7 保证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有合适的环境条件,在搬运、储存和保养期间,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7.6.8 对用于生产和检验的工模、夹具,在使用前须经制造部会同技术工艺部、品管部验证批准,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7.6.9支持文件

  《监视与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篇2:花园小区业主手册:安全管理

  花园小区业主手册:安全管理

  为保障业主(用户)办公、居家安全,物业公司对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全事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并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为尽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件,特请业主(用户)注意:

  有陌生人来访需核实其身份;

  带外人进入本小区,应主动到值班安全事务员处登记;

  若发现推销人员、可疑人士或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安全事务员或物管公司。

  业主(用户)搬运物品处小区,须提前在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否则,安全事务员有权拒绝放行。此举诣在防止业主财物的被盗,保障业主的自身利益,请自觉支持和维护。

  业主(用户)外出前,物业公司提醒您关好门窗,切勿让未成年人单独在屋内,避免发生危险。

  为保障住户安全,提醒您在使用电、天然气、供水等设备时正确操作,外出时关闭所有阀门,避免发生意外。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高空抛物。

  物业公司友善提醒您相邻业主(住户)相互沟通,保持联系,以便大家相互照应、团结和睦。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并请您及时告知物业公司,服务电话***

  特别提醒:根据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安全防范为预防性措施,不含业主(住户)人身及财产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

篇3: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手册总则

  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手册总则

  总则

  一、为了规范zz湾安管部安管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安管队伍管理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半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安管主管、安管(班)长、安管队员。

  三、本手册为zz湾安管队伍的日常管理标准,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制定安管队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以利于工作开展。

  四、物管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安全管理部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五、物业管理公司督查小组定期检查本手册在管理中心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安管部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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