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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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知基本性能加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二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盘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军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篇2: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5)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五)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篇3: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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