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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成人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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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学院成人教育管理制度

  成人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尽管我院由成人教育培训部承担着学院普通教育以外的成人教育,但办好成人教育是我院建设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事业,也是取得最佳办学效益的重要形式。为了充分发挥我院的资源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重视、关心、支持和更好地发展成人教育工作、规范学院的成人教育与培训工作,特制定xt职学院成人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 成人教育管理办法

  一、成人教育的基本范围和办学形式

  我院成人教育由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部分组成。学历教育包括:成人脱产班,函授与业余教育,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及对外联合办学等;非学历教育包括:内部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及各类考前培训班等。

  为充分发挥成人教育的广泛性、灵活性、多样性等特点,成教部应在坚持办好院内各类成人教育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办学渠道,积极发展校外办学(班),采取与有关单位联办、合办、设立函授站和校外办学点等多种形式;目前更要利用学院现有的网络资源,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含第二学历教育),为学院提高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谋求更大发展,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努力。

  二、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

  我院对成人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成人教育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成人教育培训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院的成人教育工作。

  学院分管成人教育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成人教育管理系统的指挥、协调和决策,保证正确的教学指导思想的贯彻执行和培养目标的实现。成人教育中的重大问题,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学院的成人教育与培训工作,统一归口成人教育培训部。

  成人教育培训部是我院成人教育的职能管理机构,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成人教育的日常工作,协助院长计划、组织和督促检查全院的成人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院的成人教育工作,主要包括:成人教育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质量、教材建设、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发证、设立函授站及校外办学点和相关政策、规章的制定等工作。

  各教学班设班主任,班主任一般应连任到学员毕业,班主任在成人教育培训部的领导下负责学员的考勤、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入学管理

  1、凡需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教学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或各联合办学学校的入学考试。

  2、考试成绩达到当年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各学校自主录取的入学资格线,经联合办学单位和省、市成人教育招生部门审批录取后,才能成为我院成人教育教学班正式学员。

  3、经我院录取的学员,必须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来我院(或函授点)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作自动退学处理。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质量是成人教育的生命线,成人教育教学管理与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一样,在整个教学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学院成人教育工作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成人教育教学宏观管理工作。对各种类型和形式的成人教育班进行教学检查,监督和教学质量抽查考试。成教部应重视和切实加强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

  (一)教学计划、大纲的制定

  1、成人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成教部根据各教学系部的意见制定报分管院长,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执行(联合办学的按办学单位要求执行)。

  2、成人教育函授教学班的教学计划、大纲,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成人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应与普通全日制班有所区别。但对主干课程的要求应与普通全日制班要求基本一致。

  3、成人教育全日制班的教学计划与大纲,与普通全日制班同专业相一致。

  4、成人教育的函授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中,集中面授与自学的课时比例,原则上可安排为1:2。单门课程的总学习时数(集中授课+自学)应高于普通全日制的课程时数要求(略多1/3)。

  (二)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

  成人教学由网络教育、自学、面授、辅导,作业、试验、实习及考试等环节组成。函授、业余教学以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定期集中面授。

  1、成人教育全日制班的教学管理,参照院本部普通全日制班的管理办学执行。

  2、成人教育的函授班教学管理,须遵照下例规定进行:

  (1)严格按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各函授站(教学点)不得擅自修改计划或削减面授课时数。并按计划拟订出详细授课安排报院本部备查。

  (2)各系部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承担函授教学任务与辅导。参与大专班教学的教师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各系部自行选定的面授教师或外请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报成教部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定不合要求者,不得担任教学工作。

  (4)需院本部派出的授课老师,由成教部提出计划,报有关院领导审批后,由相关系(部)派出。

  (三)成人教育的考试管理

  考试是对教师教学和学员学习质量的检查必须严格考试制度,认真执行学籍管理中关于考试的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把好考试关。学院成立成教考试领导小组(详情另发相关文件)

  1、成人学历教育的考试,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一般分为期中测验与期末考试;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作业与期中考试成绩确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考试分考查与闭卷考试两种形式。

  3、期末试卷一般由任课教师自行组卷、阅卷,成绩单与试卷一并交回成教部归档。

  4、严格成绩管理。任何个人或各函授站不得擅自改动学员成绩,更不准伪造成绩。期末考试无试卷的学员成绩一律不予认定。

  5、成教学员单门课程的缺课(请假)时数占该门课程面授时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6、联合办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办学要求执行考试考核标准管理。各函授站点(班)的考试、考查,由各函授站(教学点)自行组织,但必须接受我院成教部管理,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促检查,成教部不定期进行抽考或统考,学员考试成绩作为各函授站办学质量的评估参考依据。

  7、培训、进修学员,考试考核按培训计划实施管理

  五、学籍管理

  1、成人教育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全日制脱产班管理与院本部普通全日制同步,函授班学员必须遵守学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成人教育函授学员必须按照参加学习(面授),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更不准无故缺课。无故缺课时数达到学期总面授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亦不准其参加补考。

  3、成教学员发生违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原工作单位、警告、令其退学等处分。违犯法律,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一律开除学籍。

  4、优秀成教学员与优秀班干部,按学年度进行评选与表彰,全日制脱产班与院本部普通全日制班同步。由成教部颁发荣誉证书。

  六、成教学员证件管理

  1、凡正式注册的成教学员,发给xt职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证。

  2、成教培训学员,可发给听课证。

  3、成教学员按规定修完应修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并按规定进行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联合办学的正式学员,成绩合格者,经办学单位审核发给办学单位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由办学单位核发相应学位证书。

  4、成教学员学习期间有一门课程以上考试不及格(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颁发毕业证,只能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5、成教学员参加学习时间占总课时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因故未能继续参加学习者,学院可发给课程写实证明书。

  6、参加成人高考被录取(含预科生),本人申请去普通全日制班插班学习者,毕业时,只能颁发成人教育毕业证。

  七、经费管理

  1、办学收费必须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一切办学收费均须上缴计财处,不得任意乱收各种费用及坐收坐支。

  2、各联合办学点(函授站或教学点),均需向学院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其交纳额按学院有关规定(或联合办学协议)进行。由成教部督促函授点(办班系、部)及时上交院财务,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开支由院财务按有关规定支付。学院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成人教育的招生、广告宣传、生源组织、日常管理、差旅费、交通费等。

  3、成教部的办公经费和招待费、差旅费等按学院年初财会预算计划拨付,成教部应本着开源节流的思想,合理使用和开支。

  八、科研

  在抓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成人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为国家成人高等教育和当地社会发展、经济建设,进行调研与探索。除一般的科学研究外,成人教育的课题,应着重对函授、远程教育特点、规律的研究,高等函授的教育方法,教学管理教学手段等教育问惠的研究,高等函授教材、自学指导书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研究。

  对成人教育科研取得的成果要组织交流推广,并报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节 院外教学点的管理办法

  开展对外联合办学,增加了成教工作的难度,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对外联合办学质量和学院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外教学点的类型

  1、对外联合办学是选择和有条件的学校或单位合作,充分利用学院教育资源,拓宽办学渠道,提高办学效益,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由学院在其所在地设立教学点,施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2、为提高学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拓宽办学思路,成教部应当选择办学水平高,信誉好的本科院校作为联合办学的目标,以提高学院办学层次,为学院的发展当好开路先锋。

  (一)非学历教育

  目前一是自办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的考试前培训、职称英语考试前培训;二是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联合举办特种行业和其它上岗证考试培训。

  (二)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以成人教育为主(含医学与非医学的专科、本科)。教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学点可适度举办全日制中专教学班。

  二、院外教学点的确定

  对外联合办学教学点须经学院考察,才能确认其是否具备联合办学条件。

  (一)考察内容

  1、办学所必需的教学、生活设施;

  2、必要的实验实训场地与仪器设备;

  3、拟开设专业的师资状况;

  4、生源分布状况及组织生源的措施;

  5、该单位的社会信誉度及经费来源。

  (二)考察人员

  考察人员由院领导、成人教育培训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共同完成考察工作。其中成教部负责联络,并在考察结束后撰写考察报告报院领导。

  (三)教学点确定

  由院长办公会或院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在被考察单位设立教学点。

  三、院外教学点的招生计划、生源组织与新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由成教部提出,经主管院领导同意,报院长或院务会审议批准后,由成教部负责落实。

  (二)生源组织

  各教学点的生源,主要由教学点自行组织。原则上以当地考生为主。成教部负责成教生源协调工作。

  (三)新生录取

  由各教学点提供生源组织情况汇总表,我院成人教育培训部负责新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院外教学点的管理

  (一)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始终是学院的生命线,院外教学点的教学质量对维护学院的声誉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1、各教学点成人学历教学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应突出成教特点,与全日制班有所区别。但必须保证各专业的主干课程与全日制班基本一致,以确保成教质量。

  2、教学点所需的各类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试卷等资料,原则上由我院成教部统一归口管理,制作、购置都应报送我院成教部审核、备案。

  3、考试是教学质量目标管理的主要手段,考试考查主要由教学点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自行组织;为保证质量,教学点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的监控,组织并安排好必需的统考。

  4、成教部应加强对各教学点的教学过程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院领导。

  (二)学籍管理

  院外教学点的学生学籍、学员证件等由我院成教部统一管理,教学点必须派专人配合我院成教部完成有关工作,毕业时统一办理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

  (三)师资管理

  教学点的授课教师一般由各教学点自行解决,有些课程需院本部教师讲授时,由成教部提出计划,协调,由相关系、部、中心选派。

  (四)财务管理

  对外联合办学的财务管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各教学点按协议应交纳的办学管理费,成教部应督促其及时、足额汇到院帐户,联合办学所需的各项开支,均由院领导审核后从财务列支。

  五、为规范对外联合办学行为,未经学院批准,院属各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私自设立院外教学点。

  六、本管理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院成人教育培训部。

  第三节 关于教学系(部)、中心办班的暂行管理办法

  教学系统各系(部)、中心(以下简称办班部门)办班是充分利用学院教学资源,拓展办学渠道,增强办学活力的有效途径。为规范各部门的办班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班部门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目前允许办班的部门只限于教学系统各系(部)。

  二、办班类型

  各系(部)可根据本部门的优势,选择举办;

  (一)各类非学历培训、社会考试考前辅导班;

  (二)与高校联合举办的自考短线班或其他形式的办班等。

  三、办班程序

  (一)由办班部门对生源、师资、实验实训条件等教学必需的设施、社会与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到成教部领取办班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由办班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返回成教部备案。

  (三)由成教部审核同意后报院领导审批。

  (四)成教部根据院领导审批意见通知申办部门按要求组织实施。

  四、办班管理

  系(部)办班,主要由办班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成教部负责宏观管理与协调。

  (一)办班部门的职责主要是:

  1、在主管院长指导下,与成教部一道洽谈办班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2、负责制定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

  3、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生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授课计划、课程表、选定教材;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并报备案;

  5、负责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认定;

  (二)成教部的职责主要是:

  1、在主管院长指导下,与办班部门一道洽谈办班协议,共同确定收费标准,并报财务处与物价部门核准;

  2、积极参与组织生源,协调好各种关系;

  3、协助组织报名工作,发放听课证;

  4、参与教学管理;负责组织考试、成绩管理和证书发放

  5、负责学籍管理。

  五、办班经费及管理

  (一)经费来源

  办班的经费来源即为所收取的培训费(学费)。

  (二)经费管理

  1、办班经费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管理,全部收费上交院财务,全部付出通过财务列支。

  2、为本院学生举办的各类考级、考证培训班,在学院收取的总费用中,办班部门按与学院成教部签署的协议,报请学院领导审批支取费用。

  3、系部与外单位联合举办的培训班(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必须严格按学院[20**]4号文件精神执行,办班经费按与成教部签署的协议办理

  4、办班需使用学院的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材料时,系部开班前必须列支在预算开支内,经学院同意的,可在与成教部签署协议时注明并缴纳使用费。

  5、办班部门可支配的费用坚持合理预算,超额自负、节余留用的原则。一般用于办班部门的招生宣传费、生源组织活动费、资料费、办证费、教师授课津贴、工作人员值班费、交通费、招待费等。

  (三)经费的收取

  1、办班培训费(学费)由院计财处直接收取,培训费数额不大或分散收取时,院计财处可委托成教部代收。

  2、由院计财处委托成教部收费时,需开具有计财处提供的票据,向财务集中交款时,应将所办班的学员花名册一并交财务备查。

  3、各委托收款部门在收费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系(部)办班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二)未按规定程序开办的任何形式教学班,均属违纪,学院将视具体情况严肃查处。

  (三)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试行,(详见学院[20**]4号文件精神)此前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止。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成教部。

篇2:职业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职业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过程中培养、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深度、巩固程度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性检验,也是对学校教学质量高低的综合性检验。

  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目的

  1、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学生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系统地总结巩固和综合应用,学会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和提炼,提高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和从事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打下基础。

  2、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阅读、查找与钻研科技文献、资料的能力,以扩大其在所学专业的专业知识面。

  3、通过设计计算或论文撰写,提高计算、绘图能力,写作能力。

  总之,通过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达到培养提高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目的。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

  成教部及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成教部主要职责

  (1)成教部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2)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直接解决有关的主要原则问题;

  (3)制定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章;

  (4)协调各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

  (5)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

  (6)负责组建毕业设计(论文)终审小组,组织终审小组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系(部)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确定选题的范围、工作量,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等)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

  (2)负责推荐终审小组,安排指导教师。

  (3)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定期或不定期向成教部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细致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试做和指导准备工作,作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

  (2)给所指导的学生下达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设计(论文)题目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3)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说明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与方法;

  (4)指导和检查学生毕业实习和收集资料;

  (5)定期进行答疑并检查学生设计(论文)进度,每天要到设计室检查、了解和指导设计情况;

  (6)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恰当的审查评价意见。拟定初评等级。

  4、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要求

  (1)学生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提高自己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的重要性,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刻苦钻研、独立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范围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3)主动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4)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任务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交指导教师。

  5、终审小组的职责

  (1)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下分专业设置毕业设计(论文)终审小组若干,终审小组负责毕业学生设计(论文)的终审工作,终审小组每组3人,设组长1人,组员2名。终审小组成员由专业所属系(部)推荐,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任命,要求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担任。

  (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所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指导教师的审查,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终审资格方可进入终审程序。

  (3)终审小组组长组织终审小组成员对学生设计(论文)进行最终审查和评阅,负责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唯一最终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将成为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如果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终审仍不及格,将不能毕业。

  三、终审资格的审查

  1、在规定时间前,学生应将自己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按装钉要求装钉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要根据规范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拟写建议评定等级,作出是否进入终审资格的决定。

  2、属下列情况的学生设计(论文)不得参加终审:

  (1)指导老师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未及格者;

  (2)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设计(论文)者;

  (3)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3、不能参加第一次终审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继续修改,争取能够进入第二次终审。

  4、第二次终审时间定于第一次终审结束的二十五至三十天内进行。

  四、毕业设计(论文)分数的形成

  1、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的评分为四级制,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的评分仅作终审参考,不计入最终成绩。

  2、终审小组对论文的评阅成绩取三个组员的平均分折合成四级制形成。百分制折合成四级记分制的办法:85分以上为优秀、76-84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

  1、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1)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在第五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程序安排,并交由所属系(部)制定具体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方案,报成教部批准后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和评审在第六学期进行,时间8周。

  2、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须符合所学的专业,不允许跨专业选题。

  (2)由所属系(部)拟定参考选题。提供给学生的选题原则上只是要求学生选定方向,最终的设计(论文)题目可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

  (3)题目范围不能过大,指导教师有权要求学生收窄设计(论文)题目范围。

  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学生必须按照任务书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系(部)根据毕业设计或论文自行设计,指导教师负责填写,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以电子版形式下达给每个学生,学生在上交设计(论文)时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打印出来并和设计(论文)一并装订。

  4、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标准和打印标准见附件2。

  5、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3,附件4。

  六、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的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一式三份,终审评定后送交成人教育部保存。

篇3: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证、校卡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证、校卡管理办法(试行)

  一、学生证、校卡是证明我校学生身份的证件,成人教育的学生证、校卡在新生报到注册取得学籍后由学院成人教育部发给。

  二、学生证、校卡只供学生在学习期间佩戴、使用,学生应随身携带,以便接受进出校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查问。

  三、学生应珍惜、爱护学生证、校卡,注意保管,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四、在每个学期学院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学生本人应持学生证到成人教育部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学生证无效。

  五、学生证、校卡如有丢失,应及时向成人教育部挂失,并作书面检查,经班主任签署意见,送成人教育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补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限补领一次学生证。第一次补发学生证、校卡酌情收回工本费。若再次申请补发,除收回工本费外,给予批评教育。

  六、学生丢失的学生证、校卡在补领后又找到时,应将找到的学生证、校卡交回成人教育部注销。学生一人不得持有两个学生证、校卡。

  七、学生如将学生证或校卡擅自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或校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内的到达站名,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如果家庭所在地变动,需要更改时,须持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证明交成人教育部办理变更。

  九、学生因毕业或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将学生证、校卡交回学院成人教育部注销。如确属丢失,必须写明丢失原因,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成人教育部备案。

  十、凡拾到学生证或校卡的,应即交成人教育部或保卫部门。发现冒用他人学生证、校卡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学院保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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