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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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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籍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黑龙江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管理的内容:

  1.注册:

  高一新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否则我校不接收入学,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及当地户口,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方可取得高中学籍。

  2.建档:

  新生入学两周后,我校按班级填写新生名册, 抄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然后按照黑教委中字〔1991〕 147号《关于修改高中学生档案的通知》要求,为学生建立完整的档案,并由教导处统一审查保管,档案材料包括:

  (1)初中升高中考生登记和录取通知书;

  (2)高中学生学籍。

  (3)高中学生卡片。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学生体检检查表。

  二.旷课及处理:

  学生连续旷课达一周或累计旷课达40节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

  三.休学和复学:

  学生因事因病一学期以上不能到校上课后,须持家长申请书和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休学手续,由班主任签字,校长批准,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休学一次为一学年,如仍不能复学,要申请办理延期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次。

  休学期满复学时,须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审批后,复学。休学期满没有按规定日期办理复学超出一个月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四.转入、转出:

  转入、转出一律由校长批准。转入学生持校长签发的三联单到教务处、宿舍、食堂办理有关手续。

篇2:七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赣州七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二、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填写成绩、品德评语交教务处保存。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均要入档。

  三、学生必须参加期中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交教务处备案。

  四、学生因病休学的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发给休学证书,休学期限为1年。休学后不能提前复学。

  五、学生因特殊原因可准予转学,须有家长书面申请办理手续,并发给转学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

  六、学生毕业后,学籍表填写完整,整理后交档案室保存。

篇3: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  中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1、为方便管理,方便与各位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学员登记造册。

  2、学员名册中主要写清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如个别学员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变动,应立即给予更正。

  4、在家长学校开学时,按名册点名,严格学校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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