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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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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领导,安全科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公司营运车辆及相关营运设施,CNG专用装置,消防设施,营运证件。

  第四条 安全科应组织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对全公司的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 驾驶员每天都应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规定,对自己的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 检查发现不符合《**市出租汽车行业优质规范服务标准》、《**市出租汽车车容及专用设施规范标准》、《**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时,对可以立即纠正的,公司检查人员应要求驾驶员当场纠正;对暂时不能纠正和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应要求驾驶员限时整改,经公司检查人员验证符合要求后才能上路运营。

  第七条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公司经理应组织落实整改措施、人员、时间和经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隐患得到消除。

  第八条 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公司检查人员应报告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决定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 驾驶员检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 公司的检查由检查人填写“车辆检查表”,在该表上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记录问题和隐患整改的结果。

  第十一条 本制度**市*L客运有限公司制定和解释,从二0**年一月二十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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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某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相关人员作相应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篇3:探讨建筑工地用电安全隐患整治

  探讨建筑工地用电安全隐患及整治

  在建筑施工现场中,触电事故频频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电工没有经过什么正规的电工基础知识培训;二是项目电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资质;三是施工项目一般进行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方面的检查多一些,过问或检查施工用电安全隐患的相对少些,任其所为。我就建筑施工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其整治措施,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1、用电技术安全措施等施工方案工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现实中许多项目却没有按照此《规范》要求执行,或在认识上总觉得施工用电问题不是重要,只需自己项目的“电工”去做就行了。所以,许多施工项目也就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方案工作,这是目前施工项目的一个通病。

  2、“电工”培训持证上岗不规范,习惯性违章。

  建筑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大,人员散、难于管理;现在培训考试办证取得资格的难度加大,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施工项目上持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这样,在实际操作时,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自以为是,求快图省事,有时冒险耍弄个人英雄主义,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出现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某一事故发生的确有它的偶然性,但若是缺乏专业基础知识、缺乏安全基本常识、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那事故的发生终究是必然。

  3、对用电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性质,因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不太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电动工作器在水淋、特别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高危场所没采取安全电压及安全防护等,所以,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以至最终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有少数工地偶然装设,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载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所以,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并且,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漏电保护器还有那么多的技术性能要求,以为买一个安上就能万事大吉、一“装”了事,殊不知漏电保护器不仅仅是有必要装设,而且还需要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送检、试验和记录的。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市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但在现实中,许多施工单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或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四个一”规定,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6、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

  7、缺乏电气设备检验。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项目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8、带电作业不规范。

  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且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二、触电伤亡事故原因分析

  触电伤亡是建筑施工行业5大伤害之一,这是由它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的。主要原因如下。

  1、建筑施工工地的外部环境十分恶劣,风吹、雨淋、日晒、水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工地上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运行等,都不可避免的发生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振动,这些均容易引发电气事故的发生。

  2、建筑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等,易使皮肤潮湿,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工作人员,缺乏用电安全常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这些因素凑在一起,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建筑施工工程特别是中小型工程,为减少麻烦,基本上都是采用TT系统的三相四线制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的单相供电制供电,而不是按规定申请安装使用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区分的TN-S接零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供电,所以,因TT系统和TN-C系统的特殊性,设备外壳极易带上故障电压,施工人员在这特殊场所、特殊供电系统条件下,也就更容易产生点击危险。

  三、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

  有关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雷雨多发的夏秋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恰巧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季节,整治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和规范。

  1、摆正位置。

  施工项目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的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施工项目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施工项目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的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者,如振动棒、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电流三级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装置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机器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电压、泄露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御措施的电器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似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额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篇4:技术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技术学院20**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校园安全组【20**】1号)和zz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zz市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综委学校治安组【20**】1号)文件精神,依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结合“zz学院20**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zz学院20**年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及“zz学院20**年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拟定从20**年3月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保证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官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紧紧抓住影响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提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落实“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和“20**年禁毒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责任,加大对学校教学设施、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用气、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切实突出抓好“六灾一渗透,即火灾、水灾、路灾、人灾、山灾、食灾”和“防渗透”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除,师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

  一是保卫处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开展校园道路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开展校园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工作纪律,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在校园内发生;开展校园技防建设,启动校园室外监控第二期工程,不断提升校园技防能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管制刀具排查收缴工作;开展校园内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净化校园环境;配合公安、国安、政法等部门,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暴力伤害、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流氓滋事、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好重要节点的安全管理和涉及师生非法传教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人排查监控。

  二是后勤管理处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动协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自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开展对校园道路公共照明系统及校园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裸露的电源、损坏的路灯和缺失、损坏的井盖,要及时维修、增设和完善;开展校园校舍及附属设施(门窗、门锁、)厕所、堡坎及围墙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台账,严禁录用有精神病史、心理障碍和有传染病史的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餐、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加强食堂用电、用气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用气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违规用气。

  三是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学生宿舍学生用电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禁止私接电器和不安全用电的行为;开展学生在寝室使用明火、酒精炉、汽油炉及蜡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对学生寝室门窗及生活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着重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暴力伤害和管制刀具排查收缴,租房外住学生排查清理安全教育工作。

  四是基建处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校园地质灾害隐患,防雷设施隐患和年久失修校园建筑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着重抓紧现已投入使用但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工程的消防排查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校园建设用地、土地征用、拆迁及涉及农民工劳资矛盾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五是学生资助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校方责任险管理工作,确保校方责任险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学校抵御风险能力。

  六是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经常开展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手机实名制;宣传部需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合网上舆论的引导,完善网上舆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封堵拴除有害信息。

  七是学院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对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及各种出版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聘任外国籍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公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是相关教学部门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

验室是否实行“三铁一器”(铁门、铁锁、铁柜,灭火器)的安全管理;易爆、易燃、易腐蚀、放射、剧毒等物品需是否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人使用、专门记录;是否开展了压力容器等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性能稳定。

  九是各教学学院、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对使用的房舍、教学设施、电源、电器、门窗锁具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需要与相关部门配合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对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学校出资解决的应及时写书面报告。积极主动开展查“九防”,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火灾、防传染病、防地质灾害、防触电、防暴力伤害以及学生不租用民房,不酗酒,不购买、携带、藏匿管制刀具的监管漏洞、教育不到位的隐患盲点,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成立《zz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毕院党办通【20**】2号)。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副职领导担任,各教学学院、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经费。各教学学院、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全面开展排查、梳理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月中旬)。结合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分清类别,建立台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整治。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12月31日前)。开展再排查,再整改的工作,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按工作要求迎接省教育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对我校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学院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全力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定领导牵头、定责任单位、定整治对策、定整改期限、定整治效果”的整治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对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的责任,坚持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坚持督促检查与分类知道相结合,经常性管理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起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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