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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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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医院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市、区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本科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篇2:第一医院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第一医院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市、区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本科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篇3: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控室)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控室)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一、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的落实,接诊的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传染病报卡》的填写及转诊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网络直报。

  二、首诊医生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对于接诊的病人出现持续两周以上的咳嗽、咯痰或低热、盗汗、消瘦、咯血、胸痛、等结核病可疑症状者进行放射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三、发现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诊医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上报,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联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管,一联交患者携带,并将患者转诊至相应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登记、治疗和管理;如患者合并其他疾病需留院治疗暂时不能转诊,收治科室应按有关程序进行诊疗,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四、对于胸片检查结果为陈旧性肺结核的患者,如其未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未治愈过,接诊医生应按疑似病例报告并转诊;如其正在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抗结核药物治疗,或已经过结核病防治机构规则、全程治疗六个月以上则不用报告。

  五、所有的报告病例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备注栏上填写是本地人口或是流动人口,住院病人还应填写住院号。

  六、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建立相关登记本,如《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结果阳性登记本》等,药剂科建立《抗结核药品发放登记》,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结核病人报告及转诊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上报院办及向科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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