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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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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书管理制度--大学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办法

  为使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后勤管理处适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1、决定

  适用于对后勤管理处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公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公布学校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7、请示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8、批复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9、意见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部门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部门、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可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2、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部门。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3、主送部门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4、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5、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部门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

  6、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7、抄送部门指除主送部门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二)公文用纸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行文的规则

  (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三)后勤管理处对外正式行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上行文一般应经过部门盖章,对学校上行文由后勤管理处呈递。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EE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 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EE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3:党校公文处理规范

  党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避免大而化之、空泛议论。

  (二)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规定,统一格式,规范运作程序。

  (三)准确体现发文的目的及意图,并及时制作分发,讲求效率。

  (四)严格遵守文件保密规定,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二、工作程序

  (一)公文制作

  1、拟搞。根据领导交待或会议决定进行文件的起草工作,并按规定的格式行文。以领导班子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必须认真领会行文目的、意图,列出提纲。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能动笔。

  2、修改。初稿完成以后,必须反复修改,要求语言表达准确,文字简练通顺,标点符号正确,书写整洁清楚。

  3、核稿。经反复修改后的文稿送办公室主任审核,然后送有关校领导阅后定稿。

  4、签发。经核稿后的文稿,应附上发文稿纸,经办公室签字后送校领导签发。签发人对文件负责,署全名,注明年、月、日。

  5、编号。经领导签发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编号;几个机关的联合发文,只注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

  6、打印。上述程序完毕后,送打印室打印。

  7、校对。文件、文稿打印后,拟稿人员要将原稿与打印逐一核对,力求无误。核对人员要在行文处理单校对栏内签名,以示负责。

  8、加盖印章。印制的正式文件,要再进行一次校对,确定无误后,加盖印章。

  (二)公文分发

  1、分发。文件加盖印章后,严格按发文范围进行文件分发工作。以党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要履行分发文的登记手续。

  2、存档。文件加盖印章后与原稿一并存档。属于请示、函件,还应将批复、函复与原稿一并立卷归档,以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3、归档。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文书归档工作。在第二年的三月份,及时将本部门存档的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向综合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三)公文接收

  1、签收。收文原则上统一由机要人员负责签收。秘书受其委托,也可签收。接收文件时,要认真对文件件数及号码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同类文件须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再送交办公室主任签批。

  2、传阅。机要人员根据批签意见,对文件进行传阅,急件必须在一天内传阅;一般文件要求在一周内传阅完毕;对需转有关部门传阅的文件,要及时传递并认真做好文件传递的登记手续。在文件的传阅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文件的催办、收回工作,加快文件的传阅速度。

  3、来件处理。凡上级机关或外单位寄给校办的文件材料及信函等,由办公室负责拆封、登记、处理。对上级机关的通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领导的指示办理。对上级及外单位寄来的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及时送交有关领导参阅。对上级机关的来电,要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并及时交有关领导阅示,对领导的批示,要认真落实,并将承办的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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