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学院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加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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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加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加班管理和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一、后勤保障处各科室应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管理,关心职工身体健康,鼓励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日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

  二、本处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正常上班时间外应急处理等加班工作的,按实际工作时限计发加班补贴。如调休,由各职能科室备档,经后勤保障处分管领导审定,统筹安排调休,不再计发加班补贴。

  三、各科室安排加班,须事先向分管处领导汇报,说明加班事由,人数,同时向处办填报经分管处领导审定的《加班申请表》,经处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学院人事处统一办理加班补贴。应急处理等来不及申报的,应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申报手续。

  四、加班补贴标准及支付办法。

  1、加班补贴标准为学院人事部门核定的15元/天计算。

  2、一次加班超过六小时不满八小时的按一天计发加班补贴;一次加班时间在三小时以上,不满六小时的按半天计发,一次加班在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一下的,每三次折合一天计发,一小时以下的每七天折合一天计发。

  3、伙食中心,医疗保健中心职工误餐补助按5元/天标准计发。

  4、其他确因工作需要,须计发通讯补助的员工,由所在科室申报处办公会议议决后,统一由处办报请人事部门核定发放。

  5、专项工作补贴,由处办提请处办公会议议决发放,凡已发放专项工作补贴的,各科室不得再另行变相计发加班补贴或安排轮休。

  4、加班及专项工作补贴统一由处办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定计算统一造册,经处领导审定签批后,报学院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统一发放。

  五、涉及校内其他部门或校外业务单位须加班服务的,如已得到其他相应的劳务费用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补贴和安排调休。如未获得相应劳务费用补偿的,须出具所服务单位证明,由所在科室按加班申报程序办理加班补贴。

  六、寒暑假期间外出参加各(级)类学术交流、进修学习和社会考察的,均不作加班和调休处理。

篇2: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篇3: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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