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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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归谁所有?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

  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

  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

  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篇2:小区停车位租赁通知

  通 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

  **华庭三期26-29幢停车场的车位已规划完毕,现正式投入使用,为了给业主提供方便的停车环境,请各位业主在5月20日前到物业管理处前台办理租赁手续,并及时办理IC卡升级,以便车辆出入刷卡。对停放车辆,我处将从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收费。

  以下收费标准均按市物价局审批,具体种类为:

  小车:架空层(车库)车位150元/月/个;露天车位120元/月/个;

  临时停车:白天一小时后4元/次,24时至次日6时按6元/次收取;

  摩托车:架空层(车库)车位25元/月/个;露天车位15元/月/个;

  临时停车:白天一小时后1元/次,24时至次日6时按1.5元/次收取。

  目前我司暂定优惠价为:

  小车:架空层(车库)车位120元/月/个;露天车位90元/月/个;

  其它按物价局标准收费。

  请各位业主尽快到管理处办理手续,车位数量有限,先到者先得。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华庭物业管理处

  20**年5月9日

篇3:重庆市社区停车位分析研究报告

  【背景分析】

  截止20**年底,我国累计产销汽车444.37万辆和439.08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35.2%和34.21%,汽车工业增长大大高于GDP增长。20**年轿车市场高达75.28%的增长率再次创新了纪录。同时我国私人汽车的保有量已突破1000万辆,部分城市已进入“私家车”时代,停车位的问题开始困挠那些刚刚走进小康生活的私家车主。据中国重机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机动车辆的保有量与停车位之比为5:1,停车位的满足率只有20%左右。预计到20**年我国轿车保有量将达到2000万辆,停车位按1:1.2(100%的基本停车位和20%的公共停车位)计算,总需求增加停车位480万个,平均每年需求96万个,可见我国停车位的缺口是相当严重的。

  美国作为世界拥有量汽车最多的国家,除了纽约、曼哈顿一类的大都市的市中心,在美国找停车不是很难,他们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几乎所有的大型购物中心都建在城市新区和市郊,为的是那里地价便宜,可以设置广阔的停车场,如洛杉矶迪斯尼乐园的停车场面积竟比乐园本身大三倍。

  早在20**年,重庆就以82410辆的私家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八,重庆车市近两年又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单从上海大众车在渝销售来看,私人用户比例从20**年的26.7%发展到今年1-4月份的39.1%。与之相反的是在重庆市中心有“找车位比找女朋友还难”之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重庆9城区有各类公共停车场800余处,泊车位6万多个,对重庆有近20万个车位需求量来说,差距显而易见。为了解决重庆停车市场的无序发展,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于20**年3月2日成立,国家发改委于6月1日也正式颁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鼓励私人投资停车场。在公共停车位政策面利好的情况下,我们更多关注的是私家车停放时间最长的社区车库(位)。

  以地下停车库为主的停车形式

  目前重庆社区停车库主要有路边停车位、地面停车场、半地下底层架空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立体车库等几种主要形式。路边停车场主要是针对传统临街建筑而言,而目前社区特别是新建社区大多是围合建筑,社区道路大多只设临时停车位。因而我们主要针对其它几种停车形式做一分析。

  1、地面停车场:虽然地面停车场以价格实惠和停泊方便而受到广大车主的喜爱,重庆市也在《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地面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但由于受自然环境的影响比较大,安全性差等因素,也开始受到业主的排斥。特别是对开发商而言由于地面资源极其有限且用途广泛,车位建设特别是新建小区已从地上转向地下的车库。

  2、地下停车库:首先是舒适性大大提高,不必忍受风吹雨淋;其次是直达性好,业主可从车库直达楼层;再有安全性好,不仅是车本身的防盗、防损的安全性,还有人本身的安全性,现在深圳许多小区安装了地下门禁系统,既保证了业主的安全与尊宠,又避免外行人随意穿行;还可以享受专门的停车管理服务。这也是重庆最主要的停车场形式。大多小区都是裙楼的地下车库和小区绿化地下的集合车库。

  3、半地下架空车库:其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地下停车库采光性差、空气质量差等因素催生的生态绿化停车形式,另一方面是由于深圳等地对架空层不计建筑总面积等政策性因素导致这一绿色车库在发达地区盛行。重庆品质较高的部分小区如金科天籁城·紫园等也开始采用这一形式。

  4、立体车库:目前主要有塔式和段式两种,其中塔式占地面积小,一般只需50㎡左右(7×7的正方形式),可以容纳50个车位,车位单个造价在6.75万元左右,重庆目前主要建在市区的电梯房内。如重庆合景大厦在长约35米,宽仅20米,高约2米的地下室就容纳了74个车位。

  搞清停车位的权属关系

  自从南京星汉城市花园首例小区业主因开发商出售小区停车位而状告开发商胜诉后,停车位的权属关系就一直受到广大有车族的关注,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重庆开发商对此都讳莫如深,不愿对此发表看法。我们来看看国内外是如何来看待这个问题的。

  在国外,如美国规定地下停车场为公用部分,业主享有停车的权利。法国更明确规定开发商有义务为每个住户提供其所需要的车位。

  在我国,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小区车位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做出了明确规定。上海、深圳、汕头、南京等地就车库问题也出台了法规,这些地区无例外地采用了“允许规划外的车库出售,鼓励开发商多建车库”,而对规划要求配建的车库将一律禁止开发商出售。同时南京在20**年5月发布的《南京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中对车库收益作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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